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什么?

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2年8月29日(道光22年7月24日),清政府钦差大臣焦瀛、伊布与英方代表蒲丁茶在停泊在南京下关河上的英国皇家海军舰艇“高华里”号上签署协议,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方便了英国向中国出口商品,使中国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加速了清朝的衰落。

扩展数据

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上);

1,《南京条约》:1842(道光二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在南京与英国签订。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2.虎门条约:1843(道光二十三年)65438+8十月,在广东虎门与英国签订。

3.王霞条约:1844(道光二十四年)七月三日在王霞村与美国签订。这是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4.黄埔条约:1844(道光二十四年)65438+10月24日清朝与法国在广州黄埔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5.《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贸易宪章》:1851(咸丰元年)八月六日清朝与沙俄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朝政府与沙俄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6.天津条约:65438年至0858年(咸丰八年)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俄、美强迫清政府在天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7.《北京条约》:1860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与英法俄在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这个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程度。

8.《马关条约》:1895年4月在日本下关(今山口县下关)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马关条约》或《日清和约》。它标志着中日战争的结束。

9.辛丑条约:1901 7月25日,中国清政府与英、美、法、德、俄、日、意、奥、西班牙、荷兰、比利时等国政府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后,签订了不平等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偿金额最大、主权损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它标志着中国已经完全成为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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