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历克斯·哈利的《根》是黑人文学第三次高潮中的作品吗?
20年前,《根》在美国流行时,被列为“非小说类畅销书”。1977年4月,美国国家图书奖委员会将历史特别奖授予罗茨,以表彰这部“非虚构的历史作品”。然而,它在过去20年中在世界各地的传播表明,读者通常不会将《根》作为通史来阅读。他们更多的是沉浸在对《根》所描述的家庭命运的关注中,被其深刻的主题、生动的形象和丰富的情感所感动。《根》应该是一部文学作品,一部优秀的历史小说。尽管作者信誓旦旦地说,他如何在尘封的旧纸堆中寻找历史线索,书中的人物如何是他的祖父母,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的历史真实性融入了它的艺术价值。
所以《根》应该进入世界文学名著的行列。
强调《根》是一部文学作品,并不意味着我们贬低它的历史内容和认知价值。相反,形象大于思想,正是它的艺术再现让读者对非裔美国人乃至美国的历史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回顾美国文学,以黑人问题为最敏感主题的作品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类别,其中《汤姆叔叔的小屋》、《飘》和《根》据说影响最大,最具代表性。其实前两部作品都比不上《根》。《根》,一部以黑人生活为主要情节,以黑人为主角的作品,具有开创性。特别是其独特的叙事方式,“从头开始”和从“根”中挖掘,雄辩地展示了一代又一代黑人的命运及其苦难和追求的主题,赋予了根以史诗般的荣耀。
根挖一个非裔美国人的根。这个根,始于西非冈比亚河畔的加福村1750早春。这就是作者所说的七代祖先的诞生地,这个根也是所有非裔美国人根的代表和象征。请看从康达金特出生到被白人奴隶即“土豪”抓走,非洲部落的生活是多么的简单和谐。播种和收获季节的歌舞和祈祷,篝火前的长老会议,森林中男人的成人礼,都表明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优雅和谐的。晨雾荡漾的肯比波隆河上,独木舟划过平静的水面,惊醒的狒狒,四散的野猪,林中鸣叫的鸟儿,河上的苍鹭齐飞……多么和谐的自然环境!人们常说,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要用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来衡量。需要注意的是,康达金特的民族绝不是野蛮的。野蛮人就是把他们当猎物的白人“恶霸”。这个后来成为美国黑人的家族的辛酸历史,从康达·金特的被捕开始,他们的非洲根在这里断了。
有人批评《根》中描写的非洲生活场景过于理想化和浪漫,不够真实。这样的指责,其实是关于历史小说中“历史”与“小说”关系的老问题。《根》不是功能派的社会人类学调查报告,其细节要服从其主题和更深层次的历史真相。当第一代奴隶在遥远的异乡受尽屈辱和孤独时,他们只能在梦中相见的故土自然显得如天堂般美好。作者写的是一个民族的象征性历史,非洲的根被注入了深刻的含义,是终极追求的代名词。
虽然很多作品都记录了美国黑人的苦难,但读《根》还是会让我们的心为他们的苦难而颤抖。从大洋彼岸奴隶船上“恶霸”的骇人暴行,到美国南方种植园里无休止的奴隶制,黑人都在血泪中生活。读者永远不会忘记其中的情节:在黑奴拍卖台上,一位黑人母亲当众摔死了自己的婴儿,为了“永远不要再对我的孩子做你对我做的事”。白人对她做了什么?不用说,我们可以想象,这位母亲所遭受的,一定比死亡还要悲惨可怕,才会让他不惜毁掉女儿新获得的生命,唯恐她再次经历母亲的痛苦。然而,《根》突出了美国黑人所遭受的精神虐待,人的尊严丧失给灵魂带来的痛苦。书中反复指出,一个人最宝贵的是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土豪”最恶毒的地方就是不让黑人有自己的语言和习俗,以至于不知道自己的“根”。所以黑人并不能真正得到解放。用书中的话说:“为白人工作了一千年,你还是个奴隶。”没有了血统和归属感,黑人只能被一代一代的出卖,即使废除奴隶制后,也只能是空白的流浪者。“我流浪,我流浪”,兰斯顿·休斯的语言正好代表了这种心态。Roots以寻找这种归属感为己任,在一个黑人家庭七代人的历史中开辟了一条艰辛的探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