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比较法是发展社会学中的宏观研究吗?
将原则应用于
第一,关联性原则
关联是指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之间的比较。只有将同一时期相同或不同性质的事物和现象进行比较,才能进一步了解这些事物或现象的* * *或人格特征。还可以比较同一历史时期的不同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从差异中把握本质特征。只有将不同历史时期相似的历史事件或现象进行比较,才能了解这类事物或现象的特点、变化和发展规律。
第二,对应原则
要比较的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必须有相应的比较点,即比较项。例如,比较一下中国历史上两次典型的资产阶级运动──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本文从运动的背景、领导阶段、革命纲领、斗争方式、历史意义、失败原因和经验教训等方面进行了综合比较。
第三,强调原则
历史比较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但不是任意的,而是要有重点地比较。比如比较林则徐、魏源与洋务派的思想:主要比较有背景、目的、主张、影响、阶级属性等。这些比较中最重要的应该是根本目的和核心命题的比较。
第四,时代性原则
比较不仅仅是区分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的异同,更重要的是揭示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的本质特征,挖掘历史表象中蕴含的规律,探索历史发展的相似性和特殊规律。因此,在比较中,应将历史事件、历史现象和历史人物置于特定的历史时期,并与事件和人物所处的时代特征紧密联系起来,才能得到有价值的结果。
语言学中的“历史比较法”
“历史比较法”是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方言或亲属语言的差异来探索语言发展规律的方法。
从符号的任意性出发,我们必须区分历时性研究和语言的历时性研究。区分语言的状态(* * *时态)和演变的阶段(历时态)是关键。* * *时间语言学研究的是同时存在并构成系统的各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和心理关系,这些要素被同一集体意识所感知。而历时语言学则相反,它研究的是不被同一集体意识所感觉到的连续元素之间的关系,这些元素并不是以一个代替另一个形成一个系统。学习* * * *的时态尤为重要。在索绪尔看来,语言是一种形式,而不是一种物质,它是由相互关联的价值构成的系统。分析语言是为了揭示构成语言现状的价值体系。历史反映了各个组成部分在时间、历史形式以及对这些形式的系统运用方面的演变。研究的重点是形式在系统中的作用,不需要解释其历史变化或原因,因为这种解释只解释语言成分的变化,而不解释语言系统。语言学从结构上解释形式及其组合规则。它的方法是从具体的时间性中揭示潜在的关系系统,因为正是这种关系创造并决定了时间性系统中的所有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