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书出现在哪个朝代?

隶书是中国书法艺术宝库中的瑰宝之一。历史悠久,贯穿古今。是中国自有文献以来的第二大书法体。它贯穿秦汉魏晋,以篆书为代表盛行于世。虽然唐代以后楷书占据了主导地位,但是隶书依然流行,甚至到了今天。隶书因其结构工整,笔法多变,风格庄重大方,艺术性强,至今仍为人们所喜爱。

它是楷书的前身篆书继周秦、开魏晋之后的变体,是汉字和书法演变的重要标志。隶书与方圆的书法风格相结合,反锋、藏锋、回锋相结合。书写风格是中间斜前方。其典型笔法是有波势,用挑法,故又有“蚕头凤尾”之称。

关于隶书起源于何时,众说纷纭。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叙》记载:“秦焚经,洗旧,役防有功,官狱职无数。当初有官书,好取笑,古文绝无。”

据西晋魏亨《四体书法》记载:“秦用篆书,奏事多,难成篆,即隶人(指小吏)书,称隶字。”又有云:“办隶书者,篆刻亦成。”

《唐六经》云:“五官文,用于经、表奏、公私文。”

据说隶书是秦朝的书法家程淼写的。程淼,字岑,秦代夏都人。他最初是一个县监狱长,他非常擅长写作。后来被困,得罪了秦始皇。被囚禁在云阳(今陕西淳化西北)10年。他觉得当时监狱里公文多,篆书结构复杂,写起来不方便。于是,他开动脑筋对其进行改造,在原有大篆的基础上进行整理,化繁为简,化繁为方,拟定了若干日常使用的标准隶书,打了3000字。秦始皇看了之后,非常欣赏。他不仅赦免了自己的罪,还以此为御史,将自己的隶书送到官狱申请,所以称之为“隶书”。唐代于世南《书志疏》说其书简略玄奥。所以世人称程淼为“隶书始祖”。

然而,据朱说,早在秦始皇400年前六世恭的棺木上就发现了隶书。虽然这种说法在时间上有些疑问,但至少可以证明,隶书是古代劳动人民在日常应用中创造出来的。

从近十年出土的简牍来看,上述结论并不完全正确。

1980四川省青川县发掘了一批战国时期的土坑和墓葬。在出土的文物中,发现了两枚木简。其中一张木简上有三行书法,字迹依然清晰可辨。书法属于早期的隶书。据考证,它写于战国时期秦武王二年(公元前309年),比秦始皇统一中国(公元前221年)早88年。这张木简上的书法与当时及以前的钟鼎铭文有许多不同之处。其特点是:减少屈曲,简化复杂,逐渐圆滑。字形由狭长逐渐变为方形或扁平,有的字有“蚕头燕尾”的雏形,有波势。如九、四、鲜、津、则、月、目、尺、能等词,就体现了上述特点。这种书法虽然基本上是篆书结构,但包含的隶书笔画较多,笔画比较草。1975湖北云梦县出土竹简上的“李芹”(又称“古力”)文字与四川青川木简上的文字大致相似。因此,有人推测隶书起源于先秦战国,是由《大篆》发展演变而来。到了秦朝,在把大篆改为小篆的同时,把战国时期创制的隶书进一步整理,才发展成为“秦隶书”。

潘良真先生曾在《书法研究》中写过《隶书艺术及其在书法演变中的作用》一文。他认为隶书的起源不能归结为一个人的创造,认为程淼的隶书观是不正确的。隶书的出现无疑是古代先民长期大量书写实践的结果,书写是社会实践的工具和产物。隶书的出现绝不是一个人闭门造车的结果,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如果把殷墟从甲骨文到小篆都归于篆书体系,可以说殷、周、秦是篆书的时代,隶书是汉代流行的标准字体,但它的出现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草篆作为篆书的简化字体,早在篆书时代就已出现,孕育了隶书的萌芽。杨宽教授在《战国史》一书中总结说,“在秦始皇统一之前,小篆和李殊其实都存在”,并指出《曹传》也可称为“古”。因此,可以认为隶书是在篆书的母体中逐渐发展起来的。近年来,湖北云梦睡虎地、湖南长沙马王堆出土的秦汉简牍和山东临沂银环山出土的西汉简牍,也有篆书(草篆)到隶书过程的痕迹。隶书真正完成并确立为标准字体是在汉代。与篆书相比,在字体结构上,隶书主要将回文的蜿蜒弧线改为直线,部首也大大简化。

隶书艺术,在坚实的基础上,经历了前后无数书者的潜心研究,在中国书法艺术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正因如此,隶书起源之争引起了许多人的兴趣和关注,揭开隶书起源之谜将对中国书法艺术的繁荣发展起到有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