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曾被哪些国家殖民?
1,日本(殖民地东北)
1931“9.18”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了整个中国东北,使之成为日本的殖民地。
1932年3月9日,末代皇帝溥仪秘密从天津逃往东北,在长春建立了一个傀儡政权——伪满洲国(日称:まんしゅここ)
1932年9月5日,日本关东军司令兼驻满洲全权大使武藤信义与伪满洲国首相郑在长春签署《日本满洲国议定书》,日本正式承认伪满洲国。
2.荷兰(殖民地台湾省)
1624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所属的荷兰殖民者为了建立与中国和日本贸易的据点,入侵了南台湾省。从1626年到1642年,西班牙殖民者还占领了台湾省北部,被荷兰人驱逐。?
荷兰殖民者占领台湾省长达38年,在台南市修建了格兰城堡(今安平城堡)和普洛明城堡(今赤坎塔)两座城市作为殖民统治的中心,招募福建沿海和澎湖地区的居民迁居台湾省开垦,以增加稻米、糖等农作物的产量。
荷兰殖民者实行强制统治,将土地据为己有,强迫人民缴纳各种赋税,掠夺台湾省的大米和糖,并将购买的中国生丝、糖和瓷器通过台湾省再出口到其他国家,获取高额利润。
荷兰殖民者的统治激起了台湾省人民的反抗。1652年,郭怀义领导了最大规模的武装起义,最终被镇压,但这表明荷兰的殖民统治出现了危机。九年后,他们与民族英雄郑成功合作,驱逐荷兰人,收复台湾省。
3.英国(殖民地香港)
1841年65438+10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占领香港岛,事后清政府试图武力收复。道光为此发布了许多命令,但清朝永远无法捍卫其领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原名《江宁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1860,1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将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割让给英国。
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扩大香港边界特许状》(俗称“新界租让”),强行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地区,以及200多个大小岛屿,租期99年(截止于1997年6月30日)。
通过三个条约,英国占领了总面积为65,438+0,092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也就是现在的香港全境。
4.葡萄牙(殖民地澳门)
从65438年到0553年,葡萄牙人开始在澳门生活。虽然葡萄牙人从1557寻求明朝在澳门的居留权,但明朝政府在此仍设有衙门,直属于广东省管辖。
直到1887年,葡萄牙政府和清政府签订了有效期为40年的《中葡会议公约草案》和《中葡和解通商条约》(1928年到期),通过外交文书的手续正式占领了澳门,澳门成为葡萄牙的殖民地。
1622年,荷兰人进攻葡萄牙从明朝租借的澳门,战败(澳门之战)。
起初,葡萄牙人被限制住在澳门南部。1623年,葡萄牙政府任命马塞洛为澳门首任总督。澳门在历史上因中西文化交流而闻名。明末清初西学东渐在该地区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度对世界经济运行产生重大影响。
自澳门被葡萄牙占领以来,葡萄牙人在澳门一直享有特权或特殊地位,令广大居民不满。
从1849年8月29日沈之良刺杀阿玛利奥总督开始,到1966年2月3日文革引发的“一二·三”事件和凼仔学校事件,说明民众对葡人在澳门的特权已深感不满。
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革命成功,实行非殖民化政策,承认澳门被葡萄牙非法占领,首次将澳门归还中国。由于当时不具备适当的交接条件,时任总理的周恩来提议暂时维持澳门现状。
扩展数据
西方列强压迫、奴役和剥削落后国家,把它们变成自己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其表现形式随着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同阶段而变化。在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同时期,殖民主义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多采用赤裸裸的暴力,如武装占领、海外移民、海盗掠夺、欺诈贸易、血腥奴隶贸易等。
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主要是通过“自由贸易”的形式,把不发达的国家、民族和地区变成自己的商品市场、原料产地、投资地、廉价劳动力和雇佣军的来源。
在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同时期,殖民主义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帝国主义时期,除上述手段外,资本输出成为对这些国家、民族和地区的主要剥削形式。19年末20世纪初,世界上成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形成了帝国主义殖民体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殖民地半殖民地民族独立运动风起云涌,大批亚非国家获得独立,摧毁了帝国主义殖民体系。推行殖民政策的国家转向间接、隐蔽和欺骗性的形式来维护和寻求殖民利益。
政治上,一方面允许和承认殖民地半殖民地独立,另一方面通过培养或扶植代理人来行使控制;在经济上,以提供“援助”的形式,通过条件苛刻的贷款、不平等的贸易和跨国公司的组织,对这些国家进行控制和掠夺。
军事上,这些国家以提供军事“援助”的形式,建立军事基地,派驻军队,派遣军事顾问,帮助训练军队,进行变相的军事占领。为了实现他们的战略目标,他们甚至策动政变,挑起内战,扶植傀儡政权。这些统称为新殖民主义。
两极世界理论将帝国主义殖民体系分为三个阶段:土地占有的资本主义殖民体系、田赋的资本主义殖民体系和原料市场的资本主义殖民体系。英国崛起到19世纪中期是土地占有和殖民阶段,殖民体系的社会形态类似于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以土地占有为目的的奴隶制。
19世纪中叶至二战末期为地税殖民第一阶段,19世纪末至二战末期为地税殖民第二阶段。殖民制度的社会形态类似于封建社会的农奴制,目的是获取生活在一定土地上的人所缴纳的税收。
二战后至21世纪上半叶是原料市场的殖民阶段,二战后至70年代为第一阶段,70年代至21世纪上半叶为第二阶段。殖民体系的社会形态是以国际不平等分工为基础,以获取原材料和市场为目的的经济殖民形态。
殖民反映了殖民国家与被殖民国家和地区的对比。大多数来自殖民地国家的移民在殖民地享有比当地居民优越的政治权力,具有明显的种族歧视和民族歧视。这对土著居民的人格和尊严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殖民地的宗教、文化、经济、生产力在殖民化的影响下一般都会有很大的提高,这往往成为殖民者彰显尊严的借口。他们通过给殖民地带来文明、先进的文化、先进的工具来冒充救世主,以此来掩盖自己侵略、掠夺、剥削、压迫的本质和自己错误的立足点。这是典型的强盗逻辑。
从这个意义上讲,殖民地人民是不会欣赏的。一旦人民民主意识觉醒,民族意识加剧,争取殖民地独立的斗争愈演愈烈,殖民地的格局和成果,以及生命财产,甚至被极端的做法摧毁,造成巨大的损失。中国政府在收回香港和澳门主权的过程中启动了殖民地的顺利回归,这应该是国与国主权外交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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