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之父是谁?
1928年,冯·诺依曼证明了博弈论的基本原理,从而宣告了博弈论的正式诞生。1944年,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撰写的划时代巨著《博弈论与经济行为》,将二人博弈扩展到了n人博弈的结构中,并将博弈论系统地应用于经济领域,从而奠定了这门学科的基础和理论体系。
从1950到1951年,约翰·福布斯·纳什利用不动点定理证明了平衡点的存在性,为博弈论的推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纳什的开创性论文《N人对策的均衡点》(1950)、《非合作对策》(1951)等给出了纳什均衡的概念和均衡的存在定理。
此外,赖因哈德·泽尔腾和约翰·哈萨尼的研究也促进了博弈论的发展。博弈论已经发展成为一门相对完善的学科。
博弈论的要素:
1,玩家:在一场比赛或游戏中,每一个拥有决策权的参与者都成为玩家。只有两个玩家的游戏现象称为“双人游戏”,两个以上玩家的游戏称为“多人游戏”。
2.策略:在一个游戏中,每个玩家都有一个切实可行的完整的行动计划,即该计划不是某一阶段的行动计划,而是指导整个行动的计划,一个玩家从头到尾计划的可行的行动计划称为这个玩家的策略。
如果每个人在一个博弈中都有有限个策略,则称为“有限博弈”,否则称为“无限博弈”。
3.得失:一局比赛结束的结果叫做得失。一局结束时每个局中人的得失不仅与局中人自己选择的策略有关,还与局中人在整个局势中采取的一套政策有关。
因此,一个博弈结束时每个参与人的“得失”是所有参与人设定的一组政策的函数,通常称为支付函数。
4.对于游戏参与者来说,有一个游戏结果。
5.这个游戏包含均衡:均衡意味着均衡。在经济学中,均衡意味着相关量处于一个稳定的值。在供求关系中,如果一个商品市场处于某个价格,在这个价格上想买这个商品的人都可以买,想卖的人都可以卖。这个时候,我们说这种商品的供求达到了平衡。所谓纳什均衡就是一个稳定的博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