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的历史发展

云阳是人类的发祥地之一。据中国科学院等单位对郧西县梅浦西四沟口古龙洞穴猿人牙齿化石和郧县屈原河口古遗址猿人头骨化石的考证,距今约800-1万年前,人类就在郧阳这片土地上生活繁衍。相传黄帝时代,汉水以南有彭、雍两个部落,分属十堰南部三郡(竹山、竹溪、房县)。在云阳设置政制之前,十堰市所辖领土的归属并不确定。大禹治水,定中国为九州。当时,云阳属于雍、梁两国。在商朝,大体如此。春秋时期,五霸相争。当时的雍、彭、郅(今郧县)等国都先后被楚国打败。当时云阳属于楚国的领土。战国时期,七侠相争,云阳的归属时常变动,所以历史上有“秦急”之说。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将天下分为36郡,云阳一部分属于汉中郡(今陕西汉中),一部分属于南阳郡(今河南南阳)。

韩继承了秦制。到汉武帝时,为加强对地方政权的控制,全国共设13州部(监区),云阳属益州(今四川成都)管辖。

三国时期,云阳先属蜀,后属魏荆州。西晋时期,云阳仍属荆州,后来曾属凉州(今陕西勉县)管辖。南北朝时期,前期是国家,后期是南朝。

隋朝建立后,先攻汉制,后弃郡置漳州郡。当时云阳属禹州(今河南汝南),后划归凉州(今陕西省)管辖。初唐继承隋制。贞观年间,为了加强地方管理,将全国划分为十个监控区,称为“道”。云阳属于山南路(今湖北省大部分、陕西省南部、河南省部分)东路。

五代十国时期,云阳属前蜀管辖。宋中期以后,道改为道,道由州、州、县组成。云阳初属京西路,宋中期后改为京西路,襄阳为看守。元朝实行行省制度。行省由路、府、州、县组成,云阳归湖广行省襄阳路管辖。这种行政区划一直延续到明朝中期。

明朝成化十二年(1476),为了加强对云阳山区流民的管理,封建统治者设立云阳府,辖云县,辖六县(后将尚进县改为郧西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尚进县、保康县)。1936年,襄阳府所辖各县划归云阳专署,从而奠定了云阳隶属湖广省夏静南路(监区)的行政区划格局。

清初仍属明朝,云阳府属湖广承宣管辖。清康熙六年(1667),全国各地地方行政机关实行省、州、县三级管理体制,全国定为二十三省。湖北、湖南两省划为湖北,云阳州属湖北省管辖。这种划分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

民国时期,湖北省划分为11行政督察区,云阳隶属第八行政督察区。

云阳

1949年5月,云阳解放后,在云阳建立了两个专署,隶属陕南办事处(今陕西省)。2月1950,地区调回湖北省,两个专门机构改为云阳专员公署。1952 65438+二月,襄阳、云阳合并。1965年,为加快山区建设,分别设置襄阳、云阳,云阳辖云县、竹山、竹溪、郧西、房县、浚县六县。1967年,中央决定在郧县石岩兴建中国第二汽车厂。先后划出郧县十堰区、黄龙区、茶店区的茅坪公社,成立十堰办事处,隶属郧阳区。1969年,撤销十堰办事处,成立中国十堰市,由云阳署领导。1973年2月十堰市升格为地级市,直辖于湖北省。1994年,云阳地区与十堰市合并,仍称十堰市,辖丹江口市、郧县、竹山、竹溪、郧西、房县、张湾、茅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