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的历史发展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将天下分为36郡,云阳一部分属于汉中郡(今陕西汉中),一部分属于南阳郡(今河南南阳)。
韩继承了秦制。到汉武帝时,为加强对地方政权的控制,全国共设13州部(监区),云阳属益州(今四川成都)管辖。
三国时期,云阳先属蜀,后属魏荆州。西晋时期,云阳仍属荆州,后来曾属凉州(今陕西勉县)管辖。南北朝时期,前期是国家,后期是南朝。
隋朝建立后,先攻汉制,后弃郡置漳州郡。当时云阳属禹州(今河南汝南),后划归凉州(今陕西省)管辖。初唐继承隋制。贞观年间,为了加强地方管理,将全国划分为十个监控区,称为“道”。云阳属于山南路(今湖北省大部分、陕西省南部、河南省部分)东路。
五代十国时期,云阳属前蜀管辖。宋中期以后,道改为道,道由州、州、县组成。云阳初属京西路,宋中期后改为京西路,襄阳为看守。元朝实行行省制度。行省由路、府、州、县组成,云阳归湖广行省襄阳路管辖。这种行政区划一直延续到明朝中期。
明朝成化十二年(1476),为了加强对云阳山区流民的管理,封建统治者设立云阳府,辖云县,辖六县(后将尚进县改为郧西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尚进县、保康县)。1936年,襄阳府所辖各县划归云阳专署,从而奠定了云阳隶属湖广省夏静南路(监区)的行政区划格局。
清初仍属明朝,云阳府属湖广承宣管辖。清康熙六年(1667),全国各地地方行政机关实行省、州、县三级管理体制,全国定为二十三省。湖北、湖南两省划为湖北,云阳州属湖北省管辖。这种划分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
民国时期,湖北省划分为11行政督察区,云阳隶属第八行政督察区。
云阳
1949年5月,云阳解放后,在云阳建立了两个专署,隶属陕南办事处(今陕西省)。2月1950,地区调回湖北省,两个专门机构改为云阳专员公署。1952 65438+二月,襄阳、云阳合并。1965年,为加快山区建设,分别设置襄阳、云阳,云阳辖云县、竹山、竹溪、郧西、房县、浚县六县。1967年,中央决定在郧县石岩兴建中国第二汽车厂。先后划出郧县十堰区、黄龙区、茶店区的茅坪公社,成立十堰办事处,隶属郧阳区。1969年,撤销十堰办事处,成立中国十堰市,由云阳署领导。1973年2月十堰市升格为地级市,直辖于湖北省。1994年,云阳地区与十堰市合并,仍称十堰市,辖丹江口市、郧县、竹山、竹溪、郧西、房县、张湾、茅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