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东党的评价

林东聚会既是一个历史事件,也是一种文化现象。虽然发生在明末,但对当时和后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多年来,学术界一直将其作为明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加以关注,相关著述也是层出不穷。对它的赞美是文化事件,对它的诋毁是对国家事务的讽刺性讨论。吴的文章认为“党的悲剧是时代的悲剧”,认为他们的悲剧命运是“自己造成的”,这是不正确的。“林东党员所表现出来的士大夫的坦诚、勇敢和坚毅,以及为理想而无畏、舍生忘死的精神是不朽的”,“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中的瑰宝,值得后人景仰”。

《明末激烈的“党争”中的“林东党”一文认为:“表面看来,似乎是因为正直的官员行事太仓促,在除恶上犯了战略错误,所以后人批评林东官员。”似乎他们和宦官党对明朝的灭亡负有同样的责任。这是不公平的。”“林东党的行动更符合社会进步的要求,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他们反对贵族大地主专制权力和腐败邪恶势力的斗争具有积极意义。"

《明朝政治史》认为,“从主观上讲,林东党致力于党争是为了挽救朝廷的政治危机”,“如果党争对时政没有帮助,那么林东党只是一个无意的错误,不应受到过多指责。相反,恶党和宦官处处与林东为敌,加剧了国家事务的混乱,破坏了正常的统治秩序,使国家事务运行在一个恶劣的状态,所以他们应该承担最主要的责任。”邓泽森的文章说:“有些著作在分析党有意进行的政治改革时似乎有失偏颇,认为‘他们的运动可以看作是制度意义上的大倒退’,是‘从张所采取的立场上的大倒退’。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忽略了对上述两次改革客观条件差异的认识。”接着,他又说:“林东党员的活动只是一小部分知识分子,代表着‘社会良知’发起的政治自救运动。林东的领导人在与封建统治集团中的恶势力的较量中被彻底摧毁,但他们仍然以基督教的方式牺牲了自己,为后人树立了一座崇高的丰碑。”“他们为民请命的义举,不畏强暴的战斗精神,就像封建末世夜空中点缀的闪亮星星。这是封建时代正直的知识分子留给历史的宝贵财富。”

刘泽华的《中国隋唐宋元明清政治思想史》认为,“林东党作为一个文人政治群体,充满理想,能坚持原则,具有牺牲精神”,他们“继承了儒家传统政治思想中最有价值的内容”。

朱的《儒者人格与中国文化》认为,“真正从群体意识角度继承东汉士人的是明末党员”,“他们高举‘群善’精神”,“以善恶区分君子与小人”,“一贯重视气节”,“可视为人格道德的典范”,但“他们舍身救世、宁死不屈的高尚人格”才是。

夏伟忠的文章也认为:“林东党大多是正直、诚实和正直的,是道德楷模。作为一个群体,这种知行合一,在明末是少有的,在中国历史上也是罕见的。”

李盛华的《晚明诗话》也从浪漫主义诗歌的角度对林东人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作为晚明文坛的一个群体,高攀龙、顾宪成、杨炼、安希凡、赵南星等林东文人,他们没有使用诗歌名,也没有抛弃诗歌。”他们“提倡实学,号召作家关注现实,用理性克制性情”,这些都决定了晚明诗歌的走向。

安远在《论林东学派的救世批判精神》中说:林东学派“决心改革国家政治事务,提出了一些具有萌芽状态的民主思想的口号。首先,它呼吁改革国家事务,主张“政事归六部,民意归官员。“并进一步提出要开放地方政权”和“发展地方经济”;其次,他们批判科举制度的弊端,主张选贤任能,破例用人,创新吏治。“第三,从‘利国’和‘利民’的政治原则出发,大胆提出‘天下是非自有公论’的命题”;“第四,他们提出了‘约法’和惠商爱民的政治经济变革思想”。

对顾宪成和高攀龙的评论认为,林东学派“在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的主张,反映了新兴市民阶级要求经济和文化自由发展的呼声,成为早期启蒙运动的先驱”

在列举了党员的政治、经济、学术改革措施后,沈写道:“党员提出的改革措施,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社会风气。总之,是符合历史方向的。”

《中国前现代思想的演变》认为,林东学派“在振兴农业方面起了指导作用,并表现出改造自然的积极的、科学的意图,因此他们可以被视为社会进步力量。”

范的文章《人的经济主张与社会实践》认为,人“在发展江南经济的几个关键问题上穷尽其思,提出了一系列发人深省、中肯、有远见、或应实行的经济主张”,“抵制宦官赋税带来的各种掠夺,请愿减轻地方民众负担,实行税制改革,郑克生的文章列举了一些例子,如林东党的“在京东推广水稻种植。COM“为了减轻江南沉重的水运负担,最终“使北方水利兴盛”和北方人的艺术大米”,并通过与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的交流“接受和学习西方先进的技术和文化”,认为“明末林东党员真正继承了江南文人的优良传统。

王天的书中还专门介绍了林东党员的“主张兴修水利,引进南方稻种”和“发展北方经济的完整周密的计划”,称其“具有高度的科学性”。他认为:“不顾党派之争,指责林东党的经济不作为是不恰当的”。持否定态度的人认为,林东党员“缺乏治国能力”、“党内反对分歧”,他们的失败是“咎由自取”,他们都为明朝的灭亡负有“历史罪责”。

《晚明士人心态与文学案例》称,林东党是“一群缺乏太多政治远见和治国能力的士大夫”,“林东党在同异、党对异的反对方面,往往甚至超过其地方党员”。因此,“明朝的最终灭亡,包括林东党在内的明末党员,都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剑桥明代中国史》不承认林东党主张某些政治经济改革。书中写道:“林东的支持者抵制任何基本的机构或金融改革观点:他们认为技术解决方案在过去没有成功过,也不可能成功。因为他们更喜欢行政改革的幻想,他们的运动可以被视为制度意义上的一大倒退,是从高拱和张采取的立场的一大倒退。”

根据党的新理论,林东党员“从未提出过救国纲领”,“长于内讧,短于治国治军”,“他们与齐、楚、浙党、宦官、宦官的唯一区别,是误国,而的反面害国”。

李富明《晚明伦理政治内部矛盾与腐败:从张到魏忠贤》(吉安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65438+第4期,0999)说:虽然党员“主张一些政治经济改革,却拿不出有效的补救办法”,他们“毫无顾忌地一味排挤和打击反对派,其悲剧可以说是“咎由自取”。

一些评论家在批评林东党员的同时,肯定了他们的道德品质。

刘的《我钦佩党,痛恨其愚蠢》:“党是一群道德理想主义的殉道者。他们为晚明的整体利益奉献了自己,受了委屈。而他们却一直停留在理想化的境界,在实践中表现出无能和无奈,软弱,退缩,麻木不仁,直到被摧残。”

邱贻宁的《风雨如云,鸡鸣不休:从文化的角度看》认为:“林东党员在时局动荡之时,能担负起社会道德文化秩序和政治法律秩序重建的责任,其人格精神永远值得赞美和敬佩;但是,在实践经验过程中,林东党的保守观点和...冲动的感情挑起了明末激烈的党争,不仅给自己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也给国家和民族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葛荃的《论林东党员的政治思维定势与困境》认为,林东党员“党派观念太深,壁垒太严,树敌太多”。如果从文化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他们的主观原因,应该说这是先秦以来儒家文化传承过程中积累的“非此即彼”的认知模式和“善恶二分法”。但他们“代表了儒家文化传统的真实性,在政治行为上,是清官忠臣的典型”,“文人的正面形象”。他在《立命与忠义:士人政治精神的典型分析》(浙江人民版,1,2000年,第217-218页)一书中也说:“林东人是君主政治的殉道者,是中国古代士大夫中最有品格和品格的杰出人物,所以留在清朝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