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权利是什么?
租房的权利是什么?
租赁权是指出租人将房屋口头或书面交付给承租人,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这是一种常见的房地产交易方式。根据房屋用途的不同,可分为居住建筑和非居住建筑;按房屋产权性质,可分为公有住房和私有住房;根据租期长短,房屋可分为非固定租赁和固定租赁;根据双方国籍,可分为国内和国外两类。
法律上,房屋的租赁权高于产权。这体现在“买卖不能毁约”的原则上,使承租人和不特定第三人均享有租赁权。《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更,不影响其效力。《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间,承租人将房屋产权转让给他人的,承租人应当按照原约定继续履行。二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确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卖前,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时间内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这些规定保护了房屋承租人的权益。
房屋租赁权的转让,是指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其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代替原承租人继续履行其租赁。房屋租赁权交换是指承租人承租的房屋与第三人承租的房屋在租赁期间进行交换,交换根据双方约定进行。关于房屋租赁权的转让和转移,律师应当向当事人提出,在租赁合同中,应当取得承租人的书面许可。律师应当向委托人合理建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再次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