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关系(1)这个世界有规律吗?
是的,我们似乎总是这样想:
但在历史上,哲学上曾经有过一次惊天动地的因果关系讨论,其影响至今仍未消散。
1737年,26岁的英国人大卫·休谟(1711-1776)结束了在法国的三年旅居,回到伦敦。他带来了一部手稿,《人性论》,是他在法国期间写的。作为一个年轻的民间哲学家(在那个年代,所有从事哲学的人都是民间哲学家),他满怀憧憬地对泰晤士河说:颤抖吧,欧洲哲学,我来了。
结果这本书没人买,没人讨论,没人感兴趣。休谟自己说,它是在印刷机上死产的。直到十几年后,休谟的观点才慢慢受到重视。
人性论太宏伟了,休谟写的时候差点精神崩溃。作为一部哲学著作,这本书最开创性的一点是关于因果关系和归纳。
休谟说,当你看到太阳照在石头上时,石头就变热了。你会说太阳照耀是石头发热的原因,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我们知道这一点已经有几千年了。问题是,太阳照在我们身上,石头是热的。那么我们用哪个器官来感知这种因果关系呢?既然不能感知,为什么要说这两种现象之间一定有一种叫做因果关系的东西呢?
今天,太阳照在石头上,昨天,太阳照在石头上。以前是这样的,然后我们说这是因果规律。为什么?你怎么能保证明天还是这样,永远都是这样?太阳过去每天都从东方升起。以后一定会在东方崛起吗?
别说学术界,就连普通人都在说这孩子没病吧?几千年来我们不就是这么想的吗?伟大的牛顿(1643-1727)刚刚去世,万有引力定律准确预言了天体运行轨迹。这不是因果关系吗?这不是科学规律吗?你怀疑什么?你的意思是明天早上起来,树上的苹果不一定会掉到地上,而是会飞到空中?
休谟回答,抱歉,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的。我很佩服我的同胞牛顿的成就,我们也在享受牛顿理论的成就,但我还是想说,从哲学的角度来说,牛顿定律不一定有效,只是一种可能,一种可能性。我们不能推断牛顿定律过去成立,将来也成立。我们只能说,明天早上苹果离开枝头的时候,很可能会掉到地上。
这是扯皮吗?你是哲学家还是诡辩家?
休谟说,你放心,我当然是哲学家,也是民间。我对我的和人类的认知非常崇敬。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事物之间是否存在所谓的因果关系,准确的说,我们不知道,因为我们无法感知这个东西。人们倾向于认为有因果关系,因为这是我们的心理需要,是一种习惯。而且,这种因果关系不是必然的,只是可能的。
为什么这么说?我们再来看归纳。我们观察到很多地方的天鹅都是白色的,所以我们认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这就是归纳法,我们的自然科学知识就是这样获得的,我们所谓的因果律就是这样获得的。但是,归纳法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如何从一些已知的经验中推导出所有未知的判断?我们见过的所有天鹅都是白色的。怎么能推断未来的天鹅都是白色的呢?如果有黑天鹅呢(著名的黑天鹅出自休谟先生)?牛顿定律就算成功一万次,也不代表下次一定会成功,只代表可能会成功。
如果我们承认休谟所说的是正确的,那么整个人类的认知体系,尤其是整个科学体系都将被颠覆。我们所寻找的科学规律,无非是一些心理习惯,并不能保证未来一定有效。我们还能愉快地从事科研吗?起初,没有人愿意接受这种说法。所有人都认为休谟完全不可理喻,但慢慢地,整个欧洲哲学界都明白了,休谟提出了一个关于认知理论的极其本质的问题,这个问题是无法反驳的。最后大家只能选择忽略,反正不会影响我们在现实世界中继续使用牛顿定律。
只有一个人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必须回复休谟,因为休谟不仅挑战了哲学,还颠覆了人类几千年的认知体系,使得科学完全站不住脚。这个人就是康德(1724-1804)。
第一次听到休谟的观点后,康德陷入了沉思,之后他沉思了十一年,直到《纯粹理性批判》的出版。这本书的命运堪比人性论,出版后没人能看懂。直到一年后出了书评,解读还是不对。
康德说,我们过去所有的认知都是假设世界上存在着一种客观存在和客观规律,我们认知的目的就是为了理解这种客观存在,发现这些规律。但这不是真的。我们无法真正认识这个客观世界。我们只能知道我们的先天理性允许我们知道的那部分世界。
我们的大脑不是一张白纸。我们生来就有一定的理性。我们有自己的操作系统,我们对那些体验的感知是基于与生俱来的理性。比如休谟说,我们只能在石头热之前感知太阳,所以这个首尾就是对时间的感知,这是先天的。休谟虽然不认为第二天苹果会落地,但他也承认树高于地,这就是空间,这种空间的概念是与生俱来的。
举个例子(康德没有打比方,他用一本书来证明),我们每个人都戴着一副有色眼镜看世界,我们只能感知和认识这个眼镜里呈现的世界。至于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不戴眼镜是什么样子的,对不起,我们不知道,客观世界是未知的。
这个所谓的先天原因是什么,那个眼镜,那个操作系统?康德给出了空间和时间以及十二个范畴,因果关系就是其中之一。我们每个人都用这些与生俱来的认知能力去认知世界,这是人为的自然立法。不是我们的认知是否符合客观世界的问题,而是我们的认知是否必然符合我们的理性的问题。
万事皆有因,有因果关系。只要条件不变,原因当然可以推导出来,存在因果规律。这是我们与生俱来的理性。至于是否存在于客观世界,并不重要。反正我们只能认识我们先天理性所能认识的世界。于是,休谟的问题被完美地解决了,在这个世界上,人们又可以愉快地研究科学了!
有人说你康德说有十二类,有。你怎么能证明呢?嗯,这需要一本《纯粹理性批判》来阐述。
在康德之前,有两个哲学流派,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从康德开始,主流哲学没有人坚持唯物主义(不知道的同学可以去撞墙)。世界是唯心的,我们只能认识我们能认识的世界。法律是我们自己发明的。至于客观存在的那部分,我们无法知道,也无从知晓。
康德是近代最伟大的哲学家,他的哲学是一个蓄水池。之前所有的旧哲学都聚集在这里,之后所有的新哲学都从他身上流出。霍金说,虽然现代物理学尤其是量子力学的发展极大地颠覆了包括哲学家在内的人们的认知,但康德并没有过时。
未来的一百年将是科学大发展的世纪。经典力学、电磁学、化学、医学和现代物理学,整个工业革命的成就都是基于科学规律,即从A到B的过程不断重复。直到卡尔·波普尔(1902-1994)又把这个问题搬出来了,说,等等,学科学不是那么愉快的。
波普尔说,我完全同意康德关于先天理性的说法。我们只能认识我们的理性允许我们认识的世界。我也同意凡事皆有因的说法。但是,关于这种因果关系的必然性和这种因果规律的问题,我是站在休谟一边的。我认为康德并没有完全解决休谟的问题。
我们可以接受A是B的道理,但是你观察了一万次A先B后A,你也不能用我们先天的理性去推断下一次一定会先A后B,这个问题康德回答的不够透彻。牛顿定律不是被相对论颠覆了吗?因果关系的问题本质上和归纳法是一样的。
归纳法就是从已知推导出未知,从有限推导出无限,从特殊命题推导出全称命题——有的S是P,所有的S都是P?一个农民养了一只鸡,每天都给它喂食。这只鸡得出一个结论,农夫每天都来喂它,直到感恩节前一天把它杀了。这只鸡至死都在想为什么归纳会起作用(这个例子来自罗素)。
为了证明一个理论,我们可以使用的推理方法只有两种:归纳法和演绎法。首先,我们不能用归纳法来证明归纳法。这是一个循环论证。那么,如果是演绎法证明归纳法,其论证过程是这样的:
但问题是,这个推导的前提不就是归纳必须正确吗?或者循环论证。
所以,逻辑上,归纳法无法被证明,休谟的问题依然存在,所谓的因果关系依然不是必然的,只有概然性。
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
波普尔说,科学理论不能从逻辑的角度得到证实。就算牛顿定律和相对论成立几千遍,也不能推断下一个就成立。休谟在这方面是正确的。但是科学理论是可以证伪的,我们无法证明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但是只要有一只黑天鹅,我们就可以说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只要我们没有发现黑天鹅,我们仍然可以相信天鹅是白色的。
什么是科学?科学是人类为了解释和预测世界而提出的假设和理论。不能完全证实,但是可以观察,可以重复,可以实验,可以证伪。在这个理论被证伪之前,如果它是有效的,我们选择相信它。即使被证伪,我们仍然可以像牛顿定律一样,在有限的条件和范围内选择继续使用。所以真相是,这个世界的规律都是主观的,都是人类自己编出来的,都不是必然的,都是有条件的。这个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客观规律,只有实践性和迭代性,这就是证伪主义。
有人说,波普先生,你说的太好了,让我们豁然开朗,人类的认知问题解决了;但是,你的证伪主义能被证伪吗?
沉默了一会儿,波普尔低声说:“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