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城的历史渊源
南宋、南齐时期,绵城分属竟陵县和云州杜云县。
梁、二年(503)设沔阳县,隶属县,而沔城属县。
西魏,文帝统一十七年(551),废杜云郡,建兴郡,绵城郡。从此,绵城作为一个政治地名载入史册。
北周时,地方行政分为州、郡、县三级。汉武帝保定元年(561),用了20年时间,建立建兴郡,绵阳郡(后为省),与州、县、县同城。
隋朝(581-618)地方行政简化为州(县)和州(县)相当省两级。文帝元年(581),抚州府治竟陵(今店),领建兴郡,郡治绵城。仁寿三年(603),复州改为勉阳县,兴县改为勉阳县,各县同城。这种行政设置持续了20年,直到唐武德五年(622)。
唐朝(618-907)地方行政区划分为州、县三级。汉高祖武德五年,废郡改州,绵阳郡改名抚州,属山南道。州迁竟陵,领绵阳郡,郡治绵城。贞观七年(633),福州府迁回绵阳,州县同城。天宝元年(742)改为竟陵县,甘源元年(758)改为涪陵县,并设绵城。宝应元年(762年),州府迁至竟陵,勉阳县府仍置勉城。贞观七年至颖宝七年,州县共治绵城,历时130年。
五代时期(907-960),后唐和地方行政设置沿袭唐朝。复州州迁竟陵,绵阳郡治绵城。
晋末、汉末、周朝(940-960)的地方行政分为两级。
到了宋代(960-1279)和北宋,地方行政分为州县三级。太祖剑龙元年(960),涪陵归抚州,绵城归绵阳郡。乾德三年(965),福州改江陵府,绵阳县废,置玉山县。县移至洪湖市(新地),沔阳县降为沔阳镇。第三年(977),江陵府改为福州。熙宁六年(1073),福州改江陵府,玉山县废,设监利县,县移至监利市,勉阳仍为镇。元佑元年(1086),江陵府改抚州,恢复玉山郡。郡辖今洪湖市(新地),绵阳仍为镇。南宋时,地方行政设置不变。李宗端平三年(1236),抚州府由竟陵迁回绵城,玉山县由新地迁回绵城。从北宋干德三年到南宋端平,绵城降为镇,县级以下行政机关,270年。
元朝(1279-1368)在省、州、县三级设置地方行政分支。至元十二年(1275)改为福州路,至元十五年(1278)改为绵阳府。县名仍为玉山县。(路)府县共治绵城。
明代(1368-1644)地方行政分为布政司、府州三级。洪武九年(1376),绵阳州改为绵阳州,玉山县归绵城管辖。南宋端平三年至洪武九年,州县同城141年。洪武九年至嘉靖十年(1531),勉阳为直隶州,历时155年。嘉靖十年后,绵阳降为散州,属承天府。国家一直设置棉城。
清朝(1644-1911)地方行政设置沿袭明制。乾隆二十八年(1763),绵阳府改为汉阳府,绵城仍在府内设立,直至帝制被推翻,中华民国成立。
民国时期(1912-1949),地方行政分设省、地、县三级。民国元年(1912),改绵阳为绵阳县,绵城为县治。21 (1932)年,泌阳县为第六行政监察区,25年(1936)年,泌阳县改为第四行政监察区。该县一直设置绵城。抗战时期(1941-1945)县政府迁出。抗战胜利后,34年(1946 65438+10月)12月,县政府迁回绵城,直至1947年底绵城解放。1949 65438+10月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地方行政分支机构分三级设立:道、府、县。1949年8月,绵阳县人民政府从彭场迁回绵城。绵阳县属于绵阳地区。1951 6月,绵阳地区撤销,改为荆州地区。同时,绵阳县一分为二,东京河南为洪湖县,县辖新堤;东荆河以北是绵阳县,绵城仍是县城。1952年4月,绵阳郡北迁,治仙桃。从此,绵城做县令的历史结束了。
6月1951,第十区即城关区成立,6月1955,10,第十区撤销。在第十区的设立中,城关乡同时成立。第十区撤销后,城关乡改为通海口区。至此,绵城降为区级以下行政机关驻地。
1984 165438+10月,绵城升级为县辖镇。
1987年5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绵城会镇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