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中国反腐取得了哪些成就?

党的十七大在深刻总结我们党历史上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当前我国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的基础上,明确将“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并列, 并将其确定为党的建设的根本任务和“党必须始终把握的重大政治任务”,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总体布局。 这一重大战略决策的提出,不仅体现了我国反腐倡廉的坚强决心,也为党和国家制定符合国情的预防腐败法律、政策和措施提供了思想理论依据。党的十七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地位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不断显现。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一些地方的民意调查,近年来人们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稳步上升。2009年,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达到69.2%,比2003年提高了17.3%。当然,我国仍处于腐败高发阶段,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只有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成效明显、问题突出”的大局,才能有效打击各种消极腐败现象。

一、十七大以来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成就

党的十七大报告深刻阐述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思路,对如何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举措。党的十七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全面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打击和预防腐败取得明显成效。

1.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打击和惩治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

打击和惩治腐败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确保预防腐败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的有效手段。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与此同时,他们加大了对包括工程建设、房地产、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金融、司法、教育、医疗卫生在内的案件的查处力度,彻底查处了工程建设、土地转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物资采购、资源开发和分配等案件。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8191件,严重渎职侵权案件3175件;查处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查处的省部级人数比2008年翻了一番。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有效震慑了腐败分子,挽回了经济损失,教育了党员干部,增强了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满意度和信心。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完善大案要案分析报告制度,有效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2.各项预防腐败措施有序实施,治本预防工作稳步推进。

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是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更加注重”三个要求(即“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分子的同时,逐步加大了治本的力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开展预防腐败工作,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体制和管理中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集中采取一批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反腐治本工作呈现扎实有序稳步推进的良好态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稳步推进。由监察部牵头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依据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国务院部门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加强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行政问责制取得阶段性成果,行政问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各级党委和政府把行政问责制作为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完善了“收支两条线”制度;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推进“小而散”项目管理模式,减少和下放具体管理事项,制定出台一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管理。

3.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反腐倡廉建设重点更加明确。

只有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才能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体现我们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取得新成效。中央纪委全会每年都对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出工作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近年来,重点治理教育乱收费和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征地拆迁和企业改制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违法排污和商业贿赂等专项治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通了政风行风热线,市(地)级开通率达到94%。2008年,全国整治工作的重点锁定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中央纪委监察部还出台了《纪检监察机关做好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的意见》,严肃查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积极协助党委政府依法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严肃查处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此外,一些地方还建立了“民心网”,处理群众投诉,针对教育、医疗、侵害农民利益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开展专项治理,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4.依靠制度打击和预防腐败的思路更加清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继续向纵深发展。

制度是保障。只有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反腐败体系,才能有效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在“推进反腐败制度创新”、“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反腐败规章制度,包括重申或规定重要干部重大问题表决制度、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离任审计制度、述职制度、巡视制度、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2009年,三个重要文件相继出台,分别是《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中国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央还出台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一些地区和部门还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活动,确保各项反腐倡廉制度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落实。一些部门还将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检查考核范围,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重点检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违反制度行为。

5.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有序运行,是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紧紧抓住易发腐败的关键环节和部位,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着力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除了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诫勉谈话和信访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外,进一步强化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大力推进行政问责制,不断扩大行政问责范围。特别是在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方面失职或负有重要责任的一批行政官员。受到了责任追究,初步形成了行政问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政治行为,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推进廉政勤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深入推进巡视工作,加强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巡视;有选择地开展对中央金融机构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巡视;继续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巡视试点;逐步开展国家重点项目巡视,不断提高巡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巡视在发现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的作用。巡视逐渐成为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重要手段。正如中央纪委的一位领导所说:“要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发现陈良宇、、许、、、、黄瑶、等高级领导干部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的部署,严格执行派驻机构向派出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报告重要信息的规定,加强对派驻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近年来,大多数派驻机构建立了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调查制度,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取得新进展。

6.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教育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显现。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的关键,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途径。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长效机制”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 以提高教育的“实效性”为目标,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身边人和事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力度。 特别是近两年来,廉政文化建设成效显著。2009年,中央纪委等五部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各地也制定颁布了廉政文化工作要点,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包括命名首批“全国廉政教育示范基地”。挖掘整理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纪念地、历史遗迹蕴含的廉政资源,开展“弘扬正气、促进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一些地区和部门还结合基层实际,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即廉政文化进企事业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积极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潜移默化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

7.随着网络反腐的快速发展,科技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运用科技手段预防腐败,既是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也是提高行政监察科技含量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在我国反腐倡廉建设中,科技手段特别是信息技术、电子技术、网络技术被更加广泛地应用于防治腐败的各个重点领域,应用于权力监督、财政收支、行政审批、信访、投诉处理等关键环节,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分地区先后开发了一批独具特色的系统软件,建立了一套实时在线电子监察系统,使权力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互联网以其互动性强、保密性高、速度快、影响深远等独特优势,正迅速成为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利器。网络举报已经成为举报人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线索的主要方式,通过网络举报被严厉查处的贪官也不少。为全面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工作,中央纪委监察部于2008年6月28日开通了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接受群众对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投诉,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网站上线仅半年,就受理举报32500件,其中更多的是署名举报和有效举报。目前,全国各地各部门都建立了独立的廉政网站域名,有的建立了廉政网页,有的开设了廉政专题,有的在全国知名门户网站开辟了廉政文化宣传窗口。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官方廉政网站200多个,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国的纪检监察网络举报体系。网络反腐容易引起公众对信息的关注,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力量,直接推动反腐工作,明显促进党政官员接受社会监督。

二、当前我国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毋庸置疑,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不可否认,我国仍处于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思想观念的调整变革期,滋生腐败的各种土壤和条件短期内难以根本消除,特别是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市场经济和文化多样性的负面影响,以及一些领域体制机制的漏洞,为各种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腐败现象严重,大案要案仍时有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突出;党内脱离群众、作风漂浮、奢侈浪费的不正之风依然严重;反腐败工作的体制机制薄弱环节仍然普遍存在。正如胡锦涛指出的:“当前,一些腐败现象依然突出,导致腐败现象多发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依然艰巨。”概括起来,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突出表现在:

1.西方腐朽的思想文化与我国传统的封建残余交织在一起,为建立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创造“不愿腐败”的思想制造了一定的障碍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西方腐朽的文化生活方式和思想价值观不断侵入我国的意识形态阵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唯利是图”的腐败思想开始在一些领导干部头脑中滋长。这些思想不同于中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官本位”思想、“人治”思想、“一人得道”思想等封建思想。“鸡犬升天”的封建特权与“官贵民贱”的潜意识交织在一起,影响着一些思想意志薄弱、政治立场不稳的党员干部,成为“个人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任人唯亲”等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诱因。当前,“为官一千里为钱”“有权不用过期”成为一些人的为官之道,很多腐败分子就是这种思想文化的受害者。虽然各地各部门在反腐败斗争和文化建设中也树立了“两手抓、相互促进”的理念,但一些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还没有完全根除,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文化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

2.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种制度体系不健全、执行力弱,加大了建立反腐机制制度防线、营造不能腐环境的难度。

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度不完善和制度执行不力并存。虽然通过制度建设防治腐败已被公认为我国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但各单位各部门都明确提出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减少制度障碍和漏洞。但现实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彻底等。突出表现在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反腐倡廉制度不完备,一些制度缺乏配套和细化措施,不易落实和操作;有的制度滞后于实践,需要及时清理、废止和修订;有些制度没有及时跟进处罚,导致执行不力,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再加上各种潜规则大行其道,迫使一些想认真执行制度的人“入乡随俗”,各种人情关系盘根错节。很多人打着关系的幌子收受贿赂、买官卖官,成为制度执行不力的重要原因。

3.我国在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弊端,对建立反腐败监督和制约的防线、营造“不敢腐败”的氛围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不到位是腐败现象频发的重要原因。虽然我国建立了各种监督机构,制定了各种监督制度,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的缺陷逐渐显现,一些部门和单位的监督意识还比较薄弱。监督制度在某些方面还缺乏科学合理的设计和安排,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监督仍然无效的现象依然存在。现实中上级监督难,同级不愿意监督,下级不敢监督,内外监督难。此外,监督内容忽视事前和事中的行为监督,导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在责任追究中涉及关键利益时存在退缩现象,怕“查案搞乱队伍”“拔出萝卜带出泥”。打着保护干部、发展稳定的幌子,能遮就遮,能拖就拖。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4.腐败的方式和领域不断翻新,有效打击和预防腐败的难度加大。

从腐败主体看,一些地区、部门和领域被构建成由腐败利益联结的“地方腐败利益同体”和“部门腐败利益同体”,一些行业甚至出现网络化、集团化、家族化。某种程度上,利益集团成为腐败联盟的重要载体,一些腐败分子在权力部门形成了有领导、有分工的犯罪集团。从腐败手段来看,腐败方式有多种名称、多种渗透的趋势,呈现多样化、智能化的特点。送卡、送券、送证、送佣金、送回扣等各种商业贿赂无孔不入,一些腐败行为的欺骗性、隐秘性、连续性特征不断增强,使得用于掩盖腐败的外包装更加严密,导致隐蔽性增强,潜伏期延长。从腐败问题看,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矿产开发、产权交易等领域腐败案件发生率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高校、医院等单位的案件也呈上升趋势,环保、安全生产监管等领域的案件在一些地方呈上升趋势。此外,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扩大,村官腐败、社会中介组织腐败等问题也开始凸显,腐败呈现向社会基层和新领域蔓延的趋势,使得传统反腐手段的局限性日益显现,有效打击和预防的难度加大。

5.在全球化背景下,腐败的形式更加多样,危害更加严重,给查处腐败设置了诸多障碍。

随着全球化的快速发展,腐败越来越具有跨国性和国际性。一方面,海外跨国公司在华行贿案件增多,尤其是加入WTO以来。一些跨国公司为了争夺在中国的市场份额,逃避中国法律的惩罚,往往采取非常隐蔽的行贿手段,比如为权势官员的子女出国留学提供条件,与官员亲属经营的公司做生意,为官员退休后安排高薪职位等。这些隐蔽的贿赂手段为司法机关追踪和认定跨国公司的贿赂行为设置了诸多障碍。另一方面,跨国洗钱活动日益频繁,贪官携款外逃现象日益严重。许多腐败分子利用国内外市场日益密切的联系,试图将黑钱转移出去;一些腐败犯罪分子携带巨额资金逃往海外,以逃避法律制裁。由于此类案件的侦破和审理存在诸多困难,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严峻挑战。

6.各种消极的社会心理在干部群众中不断滋生蔓延,消解了社会公德,为腐败提供了土壤和条件。

就领导干部趋向腐败的社会心理而言,面对当今社会的各种诱惑,一些私欲大、胆子大的领导干部,在“心理失衡”、“为公不为公”、“法不责众”、“蒙混过关”等社会心理的驱使下,都忘记了自己的地位、身份、脸面、尊严乃至党性原则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都开始“为非作歹”。也有一些干部认为腐败是市场经济的“润滑助剂”,是发展经济的“必要成本”。有的甚至把一个地方的经济衰退归结为一个反腐大案的查处,说“查处和曝光太多腐败案件会影响投资者的信心”,“反腐会影响经济发展”,“水清了就没有鱼了”。在上述错误思想的驱使下,一些领导干部也开始走上了腐败的道路。他们腐败的过程经历了从偶然到习惯,从心虚到冷静,从一点到很多,从接受到索取,直到进入高墙。就群众容忍甚至不自觉参与腐败的社会心理而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打击报复”、“笑贫不笑富”的社会心理无形中降低了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参与度,增加了对腐败的容忍度。此外,中国传统社会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潜规则”也逐渐成为人们的规范和生活方式。一些人虽然对腐败现象高度关注、严重不满,但在事关自身或亲友前途命运时,往往会不自觉地参与到行贿受贿的腐败行为中,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难度,阻碍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顺利开展。

从总体上看,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初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建设之路,能够有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累了一些基本经验:一是必须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要工作,放在重要战略位置。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将不断推进,更加注重反腐倡廉的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指导反腐倡廉新实践,加强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统一管理、纪委组织协调、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反腐倡廉建设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三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进行反腐倡廉建设;四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与改革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使改革贯穿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全内容;五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既坚决惩治腐败,又更加注重预防,系统治理腐败,整体推进;六是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整改、惩治”的工作格局,全面开展反腐败斗争,使各项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更好地“把改革的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和惩罚的威慑力结合起来”;七要充分发挥预防腐败机构的职能作用,搞好组织协调、综合规划和政策制定,努力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八是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的研究,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使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对策措施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预见性;九是要不断提高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把电子监察、网络信息技术、新兴媒体等有机结合起来。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制度的有效创新和实施提供科技支撑。但是,当前我国仍处于经济社会转型阶段,一些领域容易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尽管中国每年都开展反腐败专项斗争,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腐败现象并未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明确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挑战,才能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