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唐朝强奸案很少。这是真的吗?你怎么想呢?

从古到今,强奸案从来没少过,但真正爆炸的强奸案并不多,被法律定性为强奸案并严惩的就更少了。说到底,女性还是弱势群体。即使在当今社会,很多强奸案也只发生在阴暗的角落。很多女性选择沉默,独自承受巨大的痛苦,因为种种原因,她们不告诉任何人,更不要说报警了。现代社会,女性权益逐渐得到保障,还能有这样的情况。在女性社会地位低下的古代,强奸案更是少之又少。

其实在先秦时期,性的概念是比较开放的。当时奸淫幼女的事件很多,真正受到惩罚的很少。秦汉时期,强奸逐渐被纳入法律,但这一时期更多的是对强奸的处罚,而强奸却很少出现,对强奸的处罚也是由重到轻。腐朽思想的宫廷官员(受宫刑)?,后来成了?想程丹(剃光头发参加重体力劳动)?。但这基本上是个摆设,因为真正定性为强奸的强奸案很少,更多的是以强奸收场。

强奸和被强奸最大的区别是强奸是在女性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而强奸是强迫在女性身上的,区别很大。在古代,女性的权益可以被忽视,而丈夫的权利需要得到保障,所以强奸和强暴大多是针对妻子的。

很多强奸案一旦发生,最后往往被定性为通奸。虽然法律上也有通奸的规定,但是并没有真正执行,或者说处罚与法律规定相差甚远。但乱伦罪或以下强奸罪会受到重罚,一般执行死刑。

即使是强奸罪,随着历史的发展,处罚的力度也在降低。到了唐代,法律上正式提到了强奸。《唐律疏议》对强奸罪的处罚相当详细,从五刑最轻的90下,到一年半到三年的有期徒刑,再到流放,最重的是绞刑。对强奸罪的处罚比强奸罪重,但总体来说,对强奸罪的处罚并不重。

而且法律就是法律,实际上是实用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强奸案很少。唐朝和其他任何朝代一样,强奸案很多,但很少爆发,受到的惩罚也少。人们之所以关注唐代的强奸案,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唐代的性开放程度高于后世,而后世又受到伦理道德的高度束缚,与唐代的开放程度完全不同。

认真来说,唐代上层社会的开放程度很高,通奸的例子很多,但都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李治和武则天,大家都知道,一开始是通奸。高阳公主与辩僧通奸的还有太平公主、上官婉儿、、安乐公主等,还有武则天的母亲杨和孙子何兰敏。这些都是通奸的例子。严格来说,都是通奸,应该受到惩罚。

那么强奸案是否处罚?其实也不一定。太平公主很少带着宫女去外公杨家串门,贺兰强奸了她的宫女。但是,由于杨的保护,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当然也有强奸案被处罚的例子。宋代郑可的《狱中王八?《论罪》中记载了唐代的一起强奸案。唐德宗宰相窦慎在丰县当县尉时,接到一个案子。北衙皇军曹芬醉酒后强奸了自己的妹妹。当他们正在实施强奸时,他们的父亲赶来阻止,但兄弟俩没有阻止。父亲不堪打击,纵身跳入井里。

窦深接案后直接判了两兄弟死刑,而且是马上执行的那种。其实我们看这个案子,如果两兄弟强奸的是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人而不是他们的妹妹,那么这个案子很可能不会成为一个案子,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但这个案子也是乱伦案,他们的父亲因此自杀。这个案子瞬间就不一样了,必须严惩。这不是为了保护女性权益,而是当时的社会秩序和礼仪。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多少强奸罪真的会被判刑?

而且,就算女人被男人强奸,一旦暴露,受辱的也只能是女人。男人不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女人也会受到谴责和羞辱,很可能下半辈子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