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所有权的演变
绥芬河流域南北朝时有布吉人居住,隋唐时改称莫宏。东宁地区当时可能属于白山系或者一号房系。唐朝时,东宁地区属于渤海国的招待所。凌宾府是绥芬河流域较早的行政机构。近代史学家都认为,招待所的政府是在双城子(今苏联乌苏里斯克)统治的。根据发掘材料,东宁镇大城子村可能是渤海国时期的总督府所在地。辽代绥芬河流域至今还有招待所。高句丽灭亡渤海后,在海兰河以南建了九座城。为了对抗高句丽,辽还建了九座城。到了金代,绥芬河流域就设置了“t恤”路。金镇佑四年后,绥芬河流域一度属于东镇国。元代是辽阳中书省开元路。明代,蒋冰在绥芬河流域建立了魏。自清朝以来,东宁地区一直是宁古塔的管辖范围。清兵入关后,为了保护祖先的出生地,东北大部分地区被划为禁区,不仅禁止汉人入内,也禁止满族人入内,导致这片广大地区长期荒芜,给了俄国入侵的机会。咸丰八年(1858),中国在不平等的《爱辉条约》中丧失黑龙江以北60万平方公里土地。咸丰十年(1860),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北京条约》,夺走了乌苏里江以东4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何穗下游成为俄罗斯河流,呼布图河成为中俄界河,东宁地区成为边境地区。中国东北的领土被俄国连续大面积夺走,迫使清政府认识到禁令政策的错误,开始开放边境禁令,移民到真正的边境。至此,长期荒凉的东宁区再次被开辟了起来。1993,中俄再次划定东部边界,在珲春市淳化镇东北的呼布图河上,从俄罗斯划入中国珲春4.7平方公里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