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镇的历史沿革

2002年,龙岗镇办事处成立,辖龙岗镇唐翔街、十字街、中山西街、北环路4个居委会,明兴、北禅、龙岗、雷锋、西禅、翠屏、黄原、铜鼓、前进、太极、平定、黄桥、林宝、红庙、观音岩等15个村的行政区域。其中,明星、北禅、龙岗、雷锋、西禅、太极等6个村改为居委会。面积41.53平方公里,总人口56031,其中非农业人口29370人。办公室位于西樵路28号。原龙岗镇位于大足县中部,县政府所在地。大(足)邮(亭)、大(足)铜(梁)、大(足)安(岳)公路在此交汇。北山有石刻,起源于晚唐,盛于宋代。196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多宝塔和南山石刻是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民国初年,程响镇改为西城镇1940,城关镇1951,龙岗镇1981。1997,面积77平方公里,人口7.8万,辖中山西街、十字路口、唐翔、工农、北环路、三街6个居委会,以及工农、报恩、龙岩、和平、五星、同心、红星、水丰、上游、西子阁、龙泉、中和、李群、北禅、龙岗。2002年撤销龙岗镇,将唐翔街、十字街、中山西街、北环路、明星、北禅、龙岗、雷锋、西禅、翠屏、黄原、铜鼓、前进、太极、平定、黄桥、林宝、红庙、观音岩等15个村划归龙岗镇管辖,三级街道、工农划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