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土族的生活
青海土族早期从事畜牧业,与土族来源于游牧的西夏人、霍尔人和蒙古人有关。后来,他转而以农业为主要兼职畜牧业。至少在明朝初期,土族人就知道农耕。在农耕时代,明朝将土族地区划分为十六个土司,大部分土司都是元朝的州官。被明朝瓜分后,成为当地最大的封建地主。明初,土司(西夏王室后裔)李婴已经在“设田造田,以夺民财”。(《明朝李颖川传》)。明清时期,这里处于封建领主的统治之下。各村分属三个系统行使管辖权:①大部分村由各土司管辖。土司管辖的田地叫军马场。土人种一块地,交一块粮,有事给兵做,与种田放牧无关。(2)县官管辖,交通大道上的村庄归明保“乡约”和村“红牌”管辖,划归西宁卫(后西宁县)体验司。(3)万历年间尤宁庙建成后,有少数村落归庙昂所管辖。土司制度废除后,粮归大仓,民归郡县,土族彻底摆脱了封建地主制的束缚,封建地主制经济占据了统治地位。马家军阀统治时期,封建主义色彩更浓。对农牧民的压迫和剥削更加残酷。土族的生产工具和耕作技术与附近的汉族基本相同。少数手工艺品以家庭副业的形式存在,商业性手工艺品很少。土地主要集中在僧侣地主和世俗地主手中。人口不到10%的地主富农占有30%以上的土地,90%以上的农民只占有60%以上。世俗地主多采用雇工(长工和短工)经营,僧侣地主多采用实物地租。资本主义工商业还没有出现。主要农作物品种有小麦、青稞和土豆。土族有酿酒的习惯,农家乐名叫“发酵醪”,互助出产的青稞酒远近闻名。土族先民以善耕青海之气,日行千里,闻名中原。
9月,1949土族地区解放后,6月,1954社会改革后成立互助土族自治县和部分土族乡。1956实现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国家的支持下,土耳其各地区的各项建设事业发展迅速。特别是自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实施和深化以来,土耳其地区经济发展迅速。农业机械化水平逐步提高,科学种田技术得到广泛推广。当地工业从无到有。截止2015,已有水泥、化肥、农机、农药、粮食加工、酒厂、造纸厂等数十家企业,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40%以上。所有乡镇和大多数村庄都有汽车和电力。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文化、教育和卫生事业也有很大发展。互助土族自治县建立了小学、中学和师范学校,在全县建立了几十所医院和卫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