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一篇关于历史文化的调查报告?
长沙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传统建筑与古道、古村落、池塘、山丘、寺庙、溪流、小桥、宽敞的孙谷坪相融,构成了长沙独特的村镇自然景观。
再加上这些有形物质背后的文化价值取向和固有观念,使得长沙先民在血缘群体中凝聚,在精神上耕耘,形成了独特的地方特色。
这种日益稀缺和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已经成为当今长沙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文化元素。
长沙历史村镇的自然人文背景与社会、经济、文化因素紧密结合,或与村落区域空间整合,给予静态和动态的影响,从而形成自然与历史融为一体的环境,其价值无法用确切的语言和数量来表达和衡量。
随着日月的流逝,这种文化价值会越来越重要。
语境是历史的延续。
许多历史文化遗迹散落在广大的村落和集镇,是我们深厚历史文化的瑰宝,是社会文明的源泉。
在农村小城镇建设中,要充分挖掘这些宝藏,让它们传承和发扬光大。
国际社会越来越重视村镇历史文脉的保护,因为任何一个村镇的历史都是人类历史的一部分,是整个社会、全人类的精神财富。
在建设小城镇的时候,我们只有保护和延续这些文脉的责任,而不是破坏和中断它们的权利。
文脉是由很多方面组成的:传统的、有特色的建筑,街区和村落的格局,见证过历史事件和人物的场所等物件,甚至古树、奇石、各种有特色的风土人情,都是历史文脉的载体。即使是断壁残垣,也依然可以通过合理的手段化腐朽为神奇,散发出诱人的光彩。
无数的教训证明,许多宝贵的文化传统因为人们不珍惜而中断或正在消亡。
在农村建设小城镇时,要尽力挖掘曾经存在的历史,并以各种方式延续,以弥补前人的错误或不足。
它们的保存不仅具有珍贵的历史和文化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社会和经济价值。
第一,为现代城市建设提供传统文化基础和规划建设的宝贵经验;二是为人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民族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提供最好的实物标本和历史教科书;三是为现代旅游业发展提供重要的历史文化资源。
2)历史文化村镇的历史风貌保护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关键是历史风貌的保护。
20世纪60年代以来,历史风貌保护理论不断深化,其保护内容被写入国际历史保护。
196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保护景观和遗址的特征和风貌的建议书指出,风貌保护是“保存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恢复自然、乡村和城市景观和遗址的任何部分,无论是自然的还是人工的,具有文化或艺术价值或构成典型的自然环境。”ICOMOS(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1987出版的《历史城镇和城区保护》指出了历史街区和地段保护的内容:“(1)以地段和街道说明的城市形态;(二)建筑物与绿地、开放空间的关系;(3)用规模、大小、风格、劣质建筑、材料、色彩和装饰描述的建筑物外观,包括内部和外部;(四)城镇与市区及周边环境的关系,包括自然和人工;(5)城镇和市区长期以来所实现的各种功能。”并指出:“任何危及上述特征的威胁都将损害历史城镇和城区的真实性。”历史风貌保护的对象是具有特色的群体景观,不一定有特别重要的文物或古迹,但作为一个整体,这种景观的形态和形象已经成为某个地方、地区或某种文化的象征;保护历史风貌的目的是在研究文献和遗迹的基础上反映历史场景,从而获得对当地文化的认同感。
规划中的个体不一定是过去的物质真实,而是通过“修旧如旧”、“建新如旧”、“异地搬来”等手段营造的景观,为环境氛围服务。
由于风貌保护手段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以及很多人对风貌的简单化理解,很多以保存多样性和独特性为目的的风貌保护,单纯着眼于“仿古”,导致多样性和独特性的丧失。
历史风貌保护的精髓在于:1。要保持文化的延续性,首先要从文化地理学的角度观察村镇的脉络,把握和延续根植于村镇的文化。
古代的工匠没有接受过任何关于“保持文脉”、“风貌和谐”的说教,但他们的作品都丰富地包含着“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这是同一种文化自然产生的。
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和建设应融“原存”、“修缮”、“重建”、“新建”于一体,新旧结合,使中国的砖木结构建筑与其他传统景观风貌达到和谐统一。
2.保持遗址风貌的连续性,保护遗址风貌的连续性,就是在风貌保护中尽可能保留遗址的标志性特征。
这个标志性的特征可以是具象的,比如景观中最有特色的部分,比如朗利镇陶公庙的大门、戏楼、正殿,通常被称为“地标”。
地标通常在空间中占据重要位置或者可以与背景形成对比,是人们确认场所的重要参考。在风貌保护中要保留地标建筑是共识:如风水宝塔、村镇门口的大树、村镇的门楼是景观海鲜中的首选。
一个地方的特色也可以在整体形式上,特定的象征空间和形式对于识别特定的地方具有重要意义。
比如潼关镇的民居特色,三场镇独特的建材陶瓷砖瓦及其造型。
地方的特色也可以是文化的,比如京港的老街,巍山的密音寺,文佳的立人学校。
但这种文化特征也需要空间和形式来表达。
比如密音寺大门和正殿之间的院落,作为巍山镇景区的一个特殊休息场所,给人一种独特的印象深刻的感觉。
当人们在这里休息时,他们会听到优雅而简单的佛教音乐,并看到僧侣们列队进入侧院。殿前香炉袅袅升腾,古树、厅堂、山门、回廊构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方形空间,充满了历史的神秘感和感染力。
3.维持生命延续的目的是维持和加强居民与其居住的村落环境之间的情感联系。
日本学者早川和南男认为,“保存和保护历史环境,就是保存和保护从古至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历史村镇保护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包括传统院落中的淳朴民风、民间节日、传统文化艺术、传统工艺、历史地名等。
我们不会以完整的保护主义者的身份完成这个项目,但我们希望创造一个富有创造性、充满活力和足智多谋的环境。
任何历史环境中的活动都会随着时间而变化。
我们强调生命的延续,希望历史环境不要成为死气沉沉的文物,而是发展成为充满活力的生活环境。
(三)精心塑造各具特色的历史文化村镇形象在推进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过程中,要增强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的文化意识和文物保护意识,坚持“保护第一、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精心塑造符合自然历史环境、具有地方特色、体现时代特征的村镇形象。
1.要准确定位历史村镇的类型,历史村镇必须有自己的风格和个性。
没有个性,就没有生命力。
应根据地域特征、历史传统、资源条件、现代城镇功能及其在城镇群中的地位,确定城镇的形象基调。
例如,文佳是浏阳市东南部的一个中心集镇。虽然在贸易、煤炭、食品、烟花爆竹等轻工业和旅游服务方面有一定实力,但这些行业在全国没有明显的特色和比较优势。相反,作为中国革命的一个重大转折点,秋收起义几乎是全国妇孺皆知。
可见,文佳城市形象首先应该立足于革命文化,定位为“革命老区名镇”。
大围山镇有著名的国家森林公园,高品位景点聚集,其城镇性质应定位为生态旅游镇。
2.历史村镇的科学规划村庄形象的塑造涉及自然、社会、经济、政治、历史等诸多因素,必须先行规划。
在进行整体形象规划的过程中,要有整体观念,兼顾历史、文化、村落格局等因素,对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进行综合评价;坚持功能调整,在强化管理功能、服务功能和分配功能的同时,突出文化功能;在搞好村镇供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完善和优化文化基础设施;把保护村镇自然生态环境作为形象设计的基点,最大限度地保护水系和山系,最大限度地把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结合起来,努力控制建设总量,给后人留有发展空间。
要保持城市历史文化的延续性,必须精心设计和塑造,突出地方建筑和环境特色。
3.继承和提升村镇的历史文化特色是村镇发展的灵魂和精髓。
每一个村镇的发展都面临着历史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的传承与发展,面临着如何将历史民族文化与具有时代特征的现代风貌相结合的问题,历史与文化不可割裂。
规划建设榔梨、京港、潼关等历史文化名镇,要保护文化古迹,保护和延续古城格局和风貌。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保护历史文化村镇的特色,不仅仅是保护几处历史遗迹、几处建筑、一段城墙,更重要的是保护历史特色的现状格局和整体风貌,保护重点历史街区和历史村落。
这些街区或村落以建筑为整体环境,展现了村镇的历史特色。
它证实了历史背景。
它们是村庄记忆的“档案”,是村庄历史的瑰宝。
是村镇保护和建设的重中之重。
4.建设公共设施网络,满足农村居民的文化需求。当前,农村建设中忽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倾向十分明显。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建设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远不能满足农村居民文化需求,突出地方文化特色。
在村镇规划建设中,必须将村镇公共文化设施纳入重要内容,做到公共文化设施与历史建筑的协调统一。
长沙有丰富的地方风俗和众多的民间节日,如端午节、烟火节和庙会。在村镇规划建设中,要充分考虑民俗文化的传承发展和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重视演出场馆、民俗文化主题公园、民俗文化生态博物馆等必要的硬件设施建设。
5.切实保证各级* * *对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和建设的资金投入,必须切实提高对历史村镇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
融资渠道有三:* *社会和外资。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它更加依赖于后两种方式。
6.加强地面文物保护,落实历史文化村镇保护措施。本次调查除推荐7个村镇为候选历史文化村镇外,还发现不可移动文物294处,其中古文化遗址45处,古墓葬和名人墓132座,古建筑(包括古桥、古道、古井)71座,近代重要史迹20处,其他。
各县(市)、区要按照《文物法》的规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登记公布。”
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领导和群众对历史村镇及其地面文物的保护意识,变被动保护为主动保护。
对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登记,在报刊上正式公布,公布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此外,市级机关在汇总市区、县数据的基础上,选择36处遗址申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选择价值较高的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同时,组织历史文化村镇申报工作将同步进行。
文物保护任务十分艰巨,需要建立制度保障机制。市文物行政部门制定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各县区文物主管部门与使用、管理可移动文物的单位和个人签订保护责任书,将保护责任落实到团体和个人。
各县(市)要先保持待申报历史文化村镇的原貌,停止大拆大建,再制定保护规划。
规划包括区域内历史风貌和文物古迹的保护措施、村民住宅的改造、新房的建筑风格、街道环境的规划等,逐步达到文化名镇的要求。
无论申报成功与否,这些村镇的历史风貌都应该得到合理的保护。
同时,与旅游、园林等部门合作规划文物旅游线路,形成点、线、面的有机结合,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为地方经济发展增添新的增长点,为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