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历史上的社会制度变迁

中国古代历史上的社会制度变迁介绍如下:

先秦时期——《清实录》制度、分封制和宗法制度。

夏朝建立世袭制度,贵族世代为官。周朝建立了宗法制度、分封制、景甜制度和礼制,其宗法制度的核心是长子继承制。

秦朝时期——郡县制、军功制和“三公九公”制

秦始皇充分吸取了东周因分权而灭亡的教训,开始集权,建立了皇帝制度和三公九臣制度,在局部地区实行郡县制。

西汉时期的推恩、刺史、监察、征调制度。

汉朝继承了秦朝的中央集权思想,也通过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封建帝制提供了理论思想。因此,秘书制度是在秦朝皇权制度的基础上实施的。

通过颁布“恩赦令”和“附益法”,解决了“七王之乱”和其他诸侯王的问题。因为和平年代,军功军饷制度与国情脱节,逐渐被淘汰,实行巡察制和征收制。

但后期出现了“秀才不识字,查孝廉父亲分居”的现象。到魏曹丕时,实行九品中正制,但南北朝后期出现了“上品无贫,下品无绅”的局面,到隋唐时被淘汰。

隋唐-三省六部制、科举制度与我们的时代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实行三省六部制。科举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扩大了官员的来源。

为了解决不及时调兵以减轻周围游牧民族侵扰的问题,建立了我们时代的制度,开始在边境驻扎常备军。

但由于我们这个时代过度招兵买马,边陲城镇供养了10段49万军队,而中央皇军只有12万,导致了“安史之乱”等割据地区,导致了唐朝的衰落。

北宋——两院三分制

有三司(盐铁司、户部、支出司),宰相只保留行政权,军权归枢密院,财政归“三司”,权力制衡。

同时,他借鉴唐朝的经验,集中军权,解除驻朝将领和地方时使的军权,并设置三官统领皇军,与枢密院相互牵制。通过以上措施,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政财权等,铲除了封建割据的基础。

而国家政府受到很多部门的制约,两府三部各自为政,导致机构间的协调没有效果,效率低下。

同时,为了防止大臣的专权,宋太祖鼓励台谏官员弹劾大臣。为了明哲保身,大臣们大多不求上进,造成了政治上的保守氛围。到了宋末,积贫积弱,宁的变法也无济于事。

元代-省制,郑玄书院和巡检司

在中央有省制,在地方实行省制,这也是我们现在省制的由来;设立郑玄院,主管宗教事务,管理西藏;设立澎湖稽查署,负责澎湖列岛及台湾省事务。

明清——废除中国书籍、建立三部、内阁制度、工厂卫生制度和八股文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废除宰相,朱元璋划分了三部(政治部、指挥司法部、省司法部)的权力。朱迪时期,增加内阁制,加强君主制,改善工厂和卫生特务机构,实行八股科举制度。

清朝-八旗制度,军事部门

沿袭明制,增设兵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顶峰。

但也带来了闭关锁国、思想禁锢等社会问题,导致清朝末年富而不强,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虽然经历了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但并不能改变封建王朝的衰落。

1912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的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