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35年前参军的人符合条件实行特赦了吗?我父亲两年前因伪造国家文件被判入狱三年。现在,
拟议的大赦人口如下:
1.在中国参加过抗日战争和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犯人。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对外战争的罪犯,犯有数罪(贪污贿赂犯罪、危害人民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涉恐涉黑团伙犯罪、累犯)的罪犯除外。
三、年满七十五周岁,重度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
4.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但犯数罪(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恐怖活动、贩卖毒品)的罪犯除外。
2015大赦令全文如下:
草案规定,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对2015 1前正在服刑,刑满释放后未造成现实社会危险的四类罪犯予以特赦。
一是在中国参加过抗日战争和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犯人。对这类罪犯给予特赦,目的是为了突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主题,体现这次特赦的历史意义。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对外战争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罪犯,犯有数罪并罚的罪犯除外。符合上述条件的服刑人员,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作出了贡献,符合本次特赦的宗旨。草案规定,对上述实施贪污贿赂犯罪、危害人民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涉恐涉黑团伙有组织犯罪的主犯、累犯不予赦免。
三是年满75周岁,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罪犯。赦免此类人员符合中国的历史传统和国际公认的人道主义赦免原则。中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体现了对75岁以上老年人犯罪从轻处罚的精神。
四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不满一年的犯罪分子,犯数罪并罚的犯罪分子除外。对这类罪犯实行特赦,体现了刑法以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精神,可以达到刑法中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同时,考虑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恐怖活动、贩毒等犯罪分子不给予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