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的历史沿革
新罗区以城南(旧酒厂所在地)的一处名泉新罗泉命名。唐代张凯国王陈元光及其四子沿九龙江而上,领兵八千,均为河洛人开发,奠定了新罗区河洛文化属性。
韩永和三年(138)建新罗县。
金太康三年(282),苦草镇设在晋安县新罗县,郡本部现长汀。南宋四年(468年)废新罗郡。从监国年间到隋朝,田亮属陇西郡。
唐朝开元二十四年(736年),重新建立新罗(石罗)郡和李亭府。天宝元年(742),改称龙岩县,隶属汀州、林挺两县。大历十二年(777),改隶漳州。
元十六年(1279)调任漳州道;明代至清初,属漳州府。清雍正十二年(1734),设立龙岩直隶州,辖漳平、宁阳两县。
1965438+2003年3月抚州县城废弃,属于张婷路(未实施)。2003年7月,属第七行政督察区,专员驻县。24年改为第六区,36年改为第七区。
9月1949龙岩县解放,8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区纵队闽西南临时联合指挥部龙岩军控委员会,接管中华民国龙岩县政府。6月165438+10月10,龙岩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第八省行政公署(4月1950更名为龙岩行政督察办公室,6月165438+10月龙岩行政公署)。1968,11,成立龙岩地区革命委员会,1970,更名为龙岩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9月,撤销区革委会,改为龙岩地区行政公署,隶属龙岩县。1981 9月,经国务院批准,改县为龙岩市。1996撤销龙岩,原龙岩为新罗区。1997 3月21日,新罗区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