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的起源是什么?
孝是中华民族两个基本的传统道德行为准则之一,另一个是忠诚。千百年来,人们把忠孝视为天性,甚至作为区分人和动物的标志。忠孝是圣人提出来的,不是圣人提出来的。它是中国古代长期社会实践的历史产物。自秦汉以来,中国建立了一个多民族统一的大国,建设和维护它有两个保证。一是要保证高度集权的大国有效统治;第二,要让生活在最基层的个体农民能够安居乐业,从事生产。高度集中的政权和极度分散的农民应该互相合作,减少对立。在全国统一协调下,他们可以进行大规模的跨地区工业建设和文化建设,防止内战,抵御外敌入侵,救灾防病。如果个体农民从中受益,世界将会和平。农业生产是中国古代社会根据自然环境做出的合理选择。家庭是中国古代一家一户的基本生产组织,构成了社会的基本细胞。小农生产的家庭有向国家纳税的义务,国家有保护小农的责任。“国”与“家”的关系协调好了,天下就有了治,反之亦然。保证国家和君主有效统治的最高原则是“忠”;孝的最高原则是“孝”以巩固基层社会秩序,增加乡党邻里和谐。中国古代社会最基本的细胞是家庭。所以,相对于忠孝而言,孝是更基本的。十三经中的《孝经》把孝作为理所当然的最高原则。后来到了北宋,张载写了《明希》,在《孝经》的基础上把忠孝融为一体,从哲学本体论的角度形成了完整的孝道体系。对中华民族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增强了民族凝聚力,形成了民族价值观共识。“五四”以来,一些学者没有从历史的角度把孝道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行为来看待。出于反对封建思想的目的,把孝说成是罪恶之源是错误的,因为不符合历史现实。孝道是古代社会历史的产物,不能视为古代圣人想出来专门限制家庭子女的枷锁。古代农业社会,政府重视道德伦理,同情天下父母之心,所以有“父母不远行”的古话;孝道贯穿始终,父母在世时要孝顺,去世后也常常怀念父母的养育之恩。要给自己的孩子做榜样,有一个固有的座右铭“父在看其意,父不在看其行,父之道三年不变。”孩子一出生,父母就日夜守护着他,努力认真的工作,懂事的时候就要对父母“早上困”。设身处地,照顾父母的用心良苦,所以才有“天下父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