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豁免的几个主要理论?

答:关于国家豁免,主要有以下几种学说:

(1)绝对免疫理论。这一理论是最古老的国家豁免理论。根据这一理论,一个国家的行为,无论其性质如何,在其他国家都享有绝对的豁免权。起初,这一理论得到了许多著名国际法学者的支持,也得到几乎所有西方国家的支持。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它逐渐被西方国家所抛弃,但仍被一些发展中国家所坚持。

(2)有限免疫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一个国家的行为可以分为主权行为和非主权行为,只有主权行为享有豁免权,非主权行为不享有豁免权。区分国家行为性质的标准主要有三种:目的标准、行为性质标准和混合标准。目前,大多数人赞成国家行为性质的标准,主张根据法院地法来认定国家行为的性质。这一理论实质上是通过对“商业行为”的自由解释,为限制外国主权提供了借口,与国家主权原则格格不入。

(3)废除豁免论。这一理论主张从根本上废除国家豁免原则,并确认国家不享有豁免是一项普遍原则,某些情况下的豁免除外。

(4)平等免疫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国家豁免是源于平等原则的权利,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主权不是绝对的,它必须先于其他国家的主权受到限制。国家享有的豁免权也不是绝对的,只是享有同等的豁免权。等豁免论可以说是绝对豁免论和废除豁免论的折中,有一定的道理,但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在上述理论中,国际实践中应用的只有绝对豁免理论和有限豁免理论,而废除豁免理论和平等豁免理论仍处于理论阶段,没有国家在实践中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