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设施自查总结
公共文化设施自查总结如下:
一是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提高对条例意义的认识。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文化局立即在县区文化局长会议上作出部署,要求文化行政部门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把《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我市文化建设快速发展。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立即行动起来,狠抓落实,认真学习条例,准确把握条例,深刻理解条例的重大意义,提高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道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通过橱窗、画廊、黑板报等文化阵地扩大影响力;利用街头宣传,出动宣传车造势,* * *发放宣传资料2.5万份,出动宣传车30余辆,掀起了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并将《条例》的宣传教育纳入“四五”计划进行深入宣传。使《条例》成为全社会的知识。为落实条例打牢思想基础。
二、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文化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设施建设。市委五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通过的《淮北市率先在安徽崛起行动纲领》中明确提出了“文化兴市”战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十一五”发展规划。2003年,根据CPPCC的建议,市文化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淮北市文化事业发展的定位、方向和布局进行了专题调研,撰写了《淮北市文化事业发展研究报告》,提交市政府顾问会议,为政府全面制定淮北市发展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在文化建设投入方面,市政府始终把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每年都要求文化部门提出第二年的建设资金预算,进行统筹财政安排,并且逐年增加。重大建设项目的优先次序和重点安排。同时,积极倡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投入,总结公共文化设施自查工作总结。2003年,市财政投资2000万元改建市群艺馆,新馆面积21.62平方米,基本满足了群艺馆开展活动的需要。2004年,市财政又投资3500万元建设淮北博物馆,建筑面积10670平方米,成为淮北城市建设的亮点。今年,市政府将增加对市图书馆建设的投资。在原规划8000平方米的基础上,将再次修改规划,扩大到1.2万-1.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4000万元建设一座功能齐全、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现代化图书馆,全面提升淮北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档次和品位。目前,修改设计方案的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预计年底开工建设。
淮北市公共文化设施的拆迁、选址、新建、设计符合《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要求。各级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充分利用现有阵地和条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拓展文化服务,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文化活动,努力为市民提供优秀的文化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近日,为加强我市公共文化设施的保护、利用和建设,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了《关于实现文化设施资源共享的指导意见》,建立并公布了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名录,对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第三,立足长远,找出差距,构建和谐的社会文化服务体系。
市委、市政府践行三个代表理论,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明确的指导思想、清晰的发展思路、开拓创新的精神、务实的态度,使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基层文化设施也得到了明显改善,确保了条例的实施。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由于历史欠账太多、经济条件制约、思想观念影响和现行管理体制等原因,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还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公众的需求和文化事业整体发展的要求。城市文化建设中现有公共文化设施数量少,布局不合理,新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速度过慢,与经济发展和城市化速度不同步。由于观念滞后,公共文化设施内部机制不活,社会捐赠少,公共文化设施设备缺乏,利用率不高。虽然近年来基层文化建设有了很大提高,建成了杜鹃工程省级标准点1个、省级标准点5个、市级标准点9个、县级标准点5个,为基层文化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整体发展不平衡。现在全市三区一县30个乡镇。除濉溪县外,其他三区没有独立的文化馆和图书馆。30个乡镇有乡镇文化站(文化体育广播站),但有26个场馆,占总数的86.7%。还有几个乡什么都没有。基层文化建设“四落实”仍不尽如人意,基层文化站经费困难,成为发展农村文化活动的制约因素。
第四,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努力建设和谐淮北
正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是繁荣文化事业、推进各项文化工作的基础和条件。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振奋精神,扎实推进,找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突破口和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努力实现文化的第一次崛起。
(一)继续加强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以有效的形式、多种方式、大范围、大力度开展宣传,使《条例》家喻户晓,成为全社会的* * *知识。
(二)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的保护、利用和管理。科学管理公共文化设施,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精神文化服务。
(三)加大对文化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政策法规的有效性。
(四)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划建设应充分尊重文化部门的意见,充分考虑文化工作的特殊性和专业性,提高规划建设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5)公共文化设施要转变观念,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优化管理机制,激发内部潜力,增强单位活力,吸引外部资金,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社会功能。
(六)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作为繁荣文化事业、建设精神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工程,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加大资金投入,长期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投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化发展道路。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是社会文化活动的基础和阵地,是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条例》的实施,对于促进我市文化事业和精神文明发展,构建和谐淮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在文化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文化事业的发展必将迎来更加辉煌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