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P营销理论的历史
从企业营销职能角度对营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阿奇·肖(1912)最早在《经济学季刊》中提出了功能研究的思想。当时他把中间商在产品分销活动中的作用归结为五个方面:(1)风险分担,(2)商品运输,(3)资金筹集;(4)传播和销售,(5)汇编、分类和再版。Vaild还在1917中研究了营销职能,提出了装配、储存、承担风险、重排、销售、运输的职能分类。到1935,一位名叫FranklinRyan的学者指出,现有的功能研究已经提出了52种不同的营销功能,但没有解释在分配过程中隐藏的两个问题:第一,哪些功能可以增加时间、地点、所有权和占有权等商品实体的有效性?二、企业经营者在配送过程中主要应承担哪些职能?富兰克林认为:在第一个问题上,主要有五个功能:装配、储存、标准化、运输和销售;关于第二个问题,企业经营者应该主要履行两个职能:承担风险和筹集营销资本。
从功能的角度研究营销,直接引出了营销策略组合的研究。尼尔·博登(Neil Borden)在1950中提出了“营销策略组合”,强调从企业整体营销目标的实现出发,统筹规划和协调各种营销要素,企业的管理者是“各种要素的组合者”,这是从管理学角度提高营销效率的重要思想。他把企业营销活动的相关因素归结为12个方面。之后,福利将这些因素归纳为与供应品相关的“基本因素”和与销售活动相关的“工具因素”;后来,一些营销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营销策略组合,如:艾伯特。W.Frey的二元组合:一是供给因素,即与购买者密切相关的因素,如产品、包装、品牌、价格、服务等。;二是方法和工具,即与企业密切相关的因素。如分销渠道、人员推广、广告、业务推广、公关;耶戈和科里(雷泽&;凯利的三元组合:一个是产品和服务的组合;第二,分销渠道的组合;第三,信息与推广手段的结合等等。直到1960,杰罗姆·麦卡锡才提出了著名的“4P”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