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英国首相通过议会掌握立法权。那么“立法权属于总理”的说法正确吗?

立法权属于首相的问题,应该从西方民主政治的“分权制衡”原则和英国君主立宪制下行政与立法权的关系来考虑。英国实行代议制民主的君主立宪制,国王为名义首脑,立法权由议会行使,由选民选举产生。议会多数党领袖成为总理,总理完成组阁并行使行政权(内阁制);总理与议会之间:由于总理是议会多数党领袖,总理也可以通过议会解散内阁,重新选举议会,但另一方面,议会也可以对总理发起不信任动议,逆转内阁。因此,英国首相和议会充分体现了西方分权制衡的政治原则。

综上所述,英国首相以议会多数党领袖的身份领导议会掌握立法,但议会与首相相互制约,立法权属于首相的说法不符合西方“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民主政治原则,所以我认为立法权属于首相的说法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