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经营租赁

第一,在中国,经营租赁是会计准则中对租赁的分类。

《企业会计准则第265438号+0-租赁》(2007年6月65438号+10月65438号+0号实施)第五条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第10条规定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同时,租赁会计准则还列出了以下五项具体准则。满足其中一项或多项标准的,应认定为融资租赁:

(1)租赁期满,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拥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且行使该选择权时预计购买价格将远低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此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在租赁开始日行使该选择权。

(3)即使不转移资产所有权,租赁期限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最低租赁付款额在租赁开始日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租赁开始日出租人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无较大改动,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简单推理,凡是不符合以上五个条件的都叫经营租赁。

可见,经营租赁是一个会计概念,是相对于融资租赁而言的。非融资租赁是经营租赁。

二、在我国,法律法规中没有经营租赁的概念,但有吗?租赁?然后呢。融资租赁?划分

合同法第13章?租赁合同?还有第14章?融资租赁合同?,两者是平行关系,前者是相对于融资租赁的其他租赁。

《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合同法》第237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并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间取得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规定?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业务。?《办法》还分别对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做出相应规定。

从上述法律法规中可以看出,它们都将租赁和融资租赁视为两种平行关系,其突出的思想是融资租赁的交易性质具有金融业务的属性,在中国从事融资租赁业务需要具备市场准入条件和行业监管。租赁相对于融资租赁是什么?这是一个商业服务行业。

不需要审批和监督。

三、那么,在我国,法律范畴中的租赁是否就是会计准则中的经营租赁呢?

例如,出租人已购买654.38+0万元设备(不是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期限为三年。每年年底,出租人将支付40万元租金,之后出租人将收回租赁物。

显然,这是法律意义上的典型租赁合同,但从会计准则的角度来看,出租人将在三年内收回租金654.38+0.2万,出租人最低租赁付款额在租赁开始日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很明显,它的融资租赁。可见,在我国,法律范畴的租赁不一定是会计准则中的经营租赁。

四、在中国,什么是经营租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65438号+0-租赁》的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另一方面,经营租赁是指实质上不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所有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这是从租赁交易的本质来定义的。

在法律上,融资租赁是根据交易形式来定义的。融资租赁的突出特点是承租人选择出卖人和租赁物,从出卖人处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如出租人已购买654.38+0万元设备,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期限三年,每年年底支付租金25万元。到期时,出租人收回租赁物。

很明显,出租人三年只收回了75万元的租金,还承担了设备残值的风险。实质上并没有转移所有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从会计角度来看,这是一项经营租赁。

但在法律形式上,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该租赁属于融资租赁。

可见,法律形式上的融资租赁,从会计的角度看,可能是经营租赁。

总结如下:经营租赁是一个会计概念,是相对于融资租赁而言的。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非融资租赁是指经营租赁。

会计经营租赁可以是合法租赁,也可以是合法融资租赁。

五、在发达国家,经营租赁是融资租赁的高级阶段。

纵观发达国家租赁业的发展历程,租赁的演变有六个阶段:租赁、简单融资租赁、创新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新产品和成熟租赁,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特点。

第一阶段:租房。其特点是:历史长,期限短(小于12个月),出租方提供全程服务,期末归还资产。

第二阶段:简单的融资租赁。其特点:承租人意志为最终购买,租赁协议不可撤销,租金全额支付,服务不全面。

第三阶段:创新融资租赁。其特点是:激烈的市场竞争,出租人的创造性(如灵活安排租金,增加服务等。),资产端的区别对待,专属租赁公司的出现,租赁增速加快。

第四阶段:经营租赁。其特点:竞争加剧、市场变化、承租人更成熟、出租人风险更有价值、提供综合服务、资产回报、二手市场发展。

第五阶段:新产品。其特点:出现了合成租赁、风险租赁、租赁资产证券化等。

第六阶段:到期租赁。其特点:并购频繁,市场渗透稳定,竞争加剧,毛利下降,重视增值服务,倾向于联盟和合资。

在国外,经营租赁是市场发展和演变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与租赁和简单的融资租赁相比,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特点。比较如下:

租赁简单融资租赁经营租赁

承租人的目的是短期、中期和长期的表外或表内融资。

租赁投资决策者,出租人,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决定。

是全套服务吗?是或否

租金和投资的关系没有完全还清。

出租人风险资产风险信用风险信用风险+资产风险

期末所有权处置、退租、命运、价格转让、退租或市场续租转让。

核算表外租户、表外租户和表外租户。

你能解开协议吗?

注:本表来自《石艳萍融资租赁及其宏观经济效应》。

从发达国家租赁业的演变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国外经营租赁是指出租人以融资为目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租赁物,然后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长期使用,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租金小于租赁投资,即出租人承担租赁投资风险。

2.国外经营租赁是简单融资租赁发展的必然结果。原因如下:市场竞争激烈,出租人必须开辟经营租赁才能赢得市场;大型制造商需要经营租赁来推广他们的产品;承租人不愿意全部付清;承租人的表外融资。

3.从风险的角度来看,经营租赁是租赁服务和简单融资租赁两个极端产品的中间产物。出租人承担与所有权相关的部分风险和报酬,尤其是资产的残值风险。

4.从市场的角度来看,经营租赁属于融资租赁的范畴,但不是简单的融资租赁,而是承担一些与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的融资租赁。兼顾了简单融资租赁的融资功能和租赁服务的资产服务和回收功能。

为避免与会计准则经营租赁相混淆,本文暂将上述境外经营租赁定义为?中长期经营租赁?还是?经营性融资租赁?。

6.对中长期经营租赁的认识

交易形式和经济本质是为不同目的界定交易性质的手段。出于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的目的,在判断交易的经济实质时,不能以交易的形式为标准;为了规范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判断交易的法律特征时,不能以经济实质为标准。中长期经营租赁是法律融资租赁和会计经营租赁的混合体,其内部特征如下:

1.它具有合法融资租赁的一般特征:

(1)承租人选择要租赁的物品;

(2)不可撤销;

(3)中长期;

(4)至少三方和两个合同。

2.具有会计上经营租赁的一般特征,不符合会计上判断融资租赁的五个标准。突出的标准是不完全结算。

3.出租人应承担剩余风险。

4.这个租赁投资的决策是承租人的决策,出租人的否决权。我个人可以理解为共同决策,风险共担。(并非所有风险和回报的转移)

5.租赁设备通常是通用的。

6.租金还是按利率算的。

在石艳萍的《融资租赁及其宏观经济效应》一书中,她认为中长期经营性租赁是承租人行使投资决策权,出租人承担投资风险的一种不合逻辑的组合,其中决策者是承租人,投资者是出租人,风险承担者也是出租人。她接着从形式上分析这种不合理的经营性租赁组合,并通过对物的处置权的灵活处理,使之成为一种?内部团结?的合理组合。我不太同意上面的观点。我认为中长期经营租赁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行使决策权,共担风险的双赢租赁形式。前期双方对项目进行评估,预测各自的风险和收益,然后做出决策。最终收益和风险都是自己承担,不存在不合逻辑的问题。投资租赁决策由承租人做出,然后出租人行使否决权。事实上,出租人也做出决定。在租赁期间,由于市场变化,即使租赁物处于停租状态,承租人也要支付租金的非全额部分,承租人承担大部分风险。

目前,融资租赁行业对中长期经营租赁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个是长期经营租赁是(传统)租赁的新发展、新模式;另一种是经营租赁是融资租赁的更高发展形式或高级阶段。我觉得他们都是对的,只是从不同的角度回答了同一个问题。

中长期经营租赁本质上仍然是经营租赁,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而是以法律形式增加了融资租赁的形式,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中长期经营租赁是(传统)租赁的新发展和新模式。

从交易形式上看,中长期经营租赁仍然是简单的融资租赁,但交易本质上降低了简单融资租赁的相关标准,突出表现为支付不完全和出租人的剩余风险。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中长期经营租赁是融资租赁的更高发展形式或高级阶段。

七、中长期经营租赁的好处

与简单的融资租赁相比,中长期经营租赁仍然具有融资功能,其根本区别在于出租人要承担资产剩余价值的风险。中长期经营租赁对所有参与者都有利:

(1)承租人的利益:

1.不承担剩余风险。

2.就是表外融资和财务指标优化。

3.减轻税收负担。由于承租人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全部作为当期费用在所得税前列支,相当于所得税抵扣。

(2)出租人的利益

1.拓展市场。由于市场竞争,许多租赁公司选择开展商业租赁,这是保持甚至扩大市场份额的重要方式。

2.专业化带来的市场优势和额外收益。

3.减轻所得税负担。租赁资产由出租方计提折旧,一方面会减少出租方的账面利润,另一方面也会减少出租方的所得税税基。

(3)卖方的利益

1.增加竞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

2.加强与客户的联系。因为整个服务,尤其是租赁物的各种处置方式,卖家和客户的联系会变得非常紧密,从而长期维持自己稳定的客户群。

3.增加保养良好的二手设备的来源。

从上一节中长期经营租赁的特点和本节中长期经营租赁的好处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中长期经营租赁既是租赁的创新和发展,也是简单融资租赁的高级阶段,在市场参与各方利益的驱动下,中长期经营租赁应该成为市场的主流,体现了租赁的本质特征,是租赁本质的回归。

长期经营租赁在发达国家发展如火如荼,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其实践充分证明了上述观点。。

我国融资租赁公司为了竞争和盈利的需要,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各自的风险承担能力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也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3章租赁合同的法律规范开展不同融资特征的经营性租赁。

八、反思我国中长期经营租赁。

由于融资租赁是一种舶来品,在中国仅经历了20多年。由于种种原因,融资租赁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总量只有几百亿人民币,还游离于国民经济之外。从发展阶段来看,现在还是单纯的融资租赁阶段,单纯的融资租赁都没有做好,何况?中长期经营租赁?然后呢。估计还没有租赁公司涉足。中长期经营租赁?主要原因是中长期经营租赁面临的诸多问题需要解决,主要有:

(一)对融资租赁的研究和认识不全面。尤其是?中长期经营租赁?它出现后,增加了它的复杂性和认知难度,出现了很多误解。主要表现在:

1.把简单的融资租赁当做融资租赁的全部;

其实简单的融资租赁只是融资租赁的初级阶段,融资租赁还包括中长期经营租赁的高级阶段。

2.将合同法中的融资租赁等同于租赁会计准则中的融资租赁。

事实上,融资租赁是从法律上的交易形式和会计上的交易本质来定义的。根据我国租赁会计准则,合同法中的融资租赁在会计处理上可以确认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经营租赁实际上是合同法中对未全部清偿的融资租赁和租赁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一个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