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东镇的历史

根据对该镇赵村、大坪村发现的新石器时代工具的鉴定,早在新石器时代,人类就已经在中国繁衍生息。战国时在赵迪设立高朗郡,西汉时在西和县设立高朗郡。左国城位于西晋,属西河国。北齐文宣帝天宝三年(552),设高朗县,属怀政县(离石)。北周景帝年间增库湖郡,属石州,方山郡建于大业三年607年。唐高祖武德二年(619),周放为郡。武德三年(620),废州,改石州。贞观十一年(637),方山县迁此古圣人,仍属石州。唐玄宗四年(1216),郡县迁至姬翠山。元世祖至元三年(1266),方山县省并入离石县,属石州。民国七年(1918)恢复方山郡,属集宁道。26年(1937),属第四行署。28年(1939),属第二行署。民国二十九年(1940)在晋西北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山西省第二晋安区公署,下辖四县。民国三十一年,三、四区合并为三区,县属三区。民国32年(1943),西北行署改称晋绥边区行署,县属晋绥边区第三师管辖。1949 2月15晋绥边区与陕甘宁边区合并,成立晋西北行政公署,下设四个分区,县属离石分区。9月,山西省人民政府成立,县属兴县区。7月1952,1,兴县区撤销,县归榆次区。7月1954,1与离石县合并,组成离山县。1958 165438+10月10中阳县并入离石县,改名离石县。1971方山县于5月1日恢复,县城位于葛东镇,属吕梁地区。2004年5月,吕梁撤地建市,方山县归离石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