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至清代的中国古代矿冶业。
明初全国官铁年收入18万斤。其中江西、湖广两省收入约10万斤,冶铁业重心南移。洪武二十八年(1395),官方铁存量达3700多万斤。明太祖朱元璋下令关闭官冶铁,允许民间自由开采,官府只收税,税率“三十两”。著名的冶铁中心位于北部的河北遵化和南部的广东佛山。
洪武铜矿初年,池州政府征收铜1.5万斤。宣德三年(1.428),江西德兴、潜山两县恢复胆铜生产。
锡矿主要来自何琳县,即今天广西的富川、钟山、和县一带。
铅矿铅矿在明朝初期主要开采于山东。洪武十五年(1382),在山东济南青州、莱州两地,征集民工2660人,收缴铅32.3万余斤。
明代福建和浙江的银矿大规模开采白银。宣德年间(1426 ~ 1435),福建每年领现金4万余两,浙江领现金9万余两。天顺四年(1460),全国产银183000两,其中云南产约100000两,超过总量的一半。
明代金矿的最高黄金时代在永乐二十一年(1423),总收入5000余两,仅为元代最高收入的六分之一。明代淘金最繁华的地区是云南丽江,曾在贵州太平溪设立金田局。
汞矿明代汞矿的开采主要在贵州。
宣德锌矿三年(1428)铸造大量黄铜鼎,估计用金属锌13000斤以上。前期铜、锡、铅、银的主要矿区都在云南,锌、汞矿在贵州,甘肃的金矿开采相当繁荣。铁矿石产量未知,估计不会低于下一季。
铁矿清代铁矿主要由民间经营。大型铁厂位于广东佛山和陕西汉中。佛山冶铁业兴盛时,工人有3000多人。汉中铁场大大小小的工厂很多,大厂2000到3000人,小厂几百到1000多人。
铜矿主要分布在云南,最多时有46家,其中以汤丹(今东川)、子龙(今会泽)、宁泰(今凤庆)为最大。汤丹厂最高年产量已达1200 ~ 13万斤。乾隆五年至嘉庆十六年(1740 ~ 1811)71年间,云南省铜年产量最高为14万斤,最低为900多万斤。清代云南铜矿区出现了大型手工业作坊。该领域最高峰时有六七万人,采用分工协作的规模化生产模式。但经营管理仍是封闭的,官方投入资本,收取铜钱。除了提取10 ~ 20%的“铜”外,还以官方价格购买产品,以补偿工作成本。
雍正二年至嘉庆十七年,云南个旧锡厂锡年产量约为1724 ~ 1812。另外,乾隆十一年(1746)前后,湖南郴州和张悬两个锡矿年产量约为15000公斤。
铅矿主要采自云南、贵州、湖南、广西等省。乾隆年间年产量约200万斤,其中云南约占三分之一。
贵州锌年产量高达600万斤,广西约50万斤,云南20多万斤。
从康熙二十四年到道光十七年(1685 ~ 1837),云南共有银厂32家,平均年产量约30 ~ 40万两。嘉庆年间(1796 ~ 1820),青海都兰哈拉铅厂每年产银4 ~ 5万两。
陕西、甘肃、新疆的金矿都是在金矿枯竭的时候开采的。其中甘肃敦煌沙洲南北山等金矿规模较大,黄金最高年产量约2000两。云南、黑龙江、贵州和湖南也开采黄金。
汞矿贵州汞最高年产量达5000多公斤。
鸦片战争后,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洋务运动和买办企业的兴起,旧中国逐渐形成了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的近代矿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