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政治
部落联盟时期,契丹部落和部落联盟首领的产生不是世袭而是民主选举,即民主议会制。契丹旧制,部落联盟首领可汗,八大酋长(也称大人,后称国王)伊立言,三年选举一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契丹社会逐渐进入奴隶社会,这种三代同堂的旧制度逐渐被破坏。卢野阿保机担任契丹可汗后,不断扩大势力,逐步建立和完善契丹的政治制度,用契丹制度(国体)统治契丹和其他北方少数民族。并吸收汉族文化制度,发展农垦,建立郡县,用汉族制度统治汉族人民,迅速过渡到封建制度。
进入辽朝后,民族成分复杂。为了有效地治理被征服地区和被统治民族,契丹统治者逐渐形成了适应本国基本国情的独特政治制度。经过穆、荆、盛三代,统治制度和机构逐渐完善。辽朝统治的基本原则是“依俗而治”,即“以国治民,以汉治汉”,因此其统治制度也具有“治国”和“城邦”的基本属性。根据历史传说,契丹族是由八个部落发展而来的。这一时期部落之间互不控制,还没有进入部落联盟阶段。但是,八大宗亲之间是有凝聚力的。为了抵御同宗的敌人,各部要联合起来。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契丹人自己也需要联合起来扩大势力。隋朝时期,契丹各部组织发生变化,即出现松散的联盟;当时契丹民族分十部,兵三千,兵千余。驱寒祛热,水草养畜。如果发生战斗,酋长会和他商量,会动员士兵去迎接契约。“部落联盟的职权范围仅限于同一连队的军事行动,各部门的牲畜生产不在管理范围内。隋朝大业元年(605年),突厥攻打契丹部落。”我们俘虏了40,000名男女,杀了男人,把一半的女人和牲畜产品给了土耳其人,剩下的还给他们。“经过这次打击,契丹势力被严重削弱。为了生存和发展,契丹各部之间的松散联盟转变为固定的、永久的联盟。唐朝时期,契丹部落形成了稳定的部落联盟,即最初的大河部落联盟和后来的尧提部落联盟。部落联盟的职权范围除军事行动外,还包括政治、经济和司法事务。”国有灾牧衰,则八部聚。“这说明在部落联盟时期就开始出现具体的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