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节在中国的发展
清明节是中国古代植树的重要时间。清明节前后,春光明媚,春雨纷飞,栽植苗木成活率高,生长快。所以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清明植树的习俗。
古代统治者多次下达植树的命令。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下令在道路旁种树遮荫。在公元605年,杨迪皇帝命令人们种植柳树,并给每一个活着的人一根丝绸。而宋太祖则根据种植的树木数量将民众分为五等,并下令开垦土地、种植桑枣的人不交地租;领导人民植树立功的官员可以升一级。元朝建立后,元世祖颁布了《农桑制度》第十四条,规定每人每年要种20棵桑枣,或者根据土地情况改种榆树、柳树。同时,严格要求各级官员执行。如有失职或报评不实,将依法依规惩处。
到了明清时期,植树的规模有了较大的发展。明太祖朱元璋推行了一系列振兴社会经济和文化的措施,其中就包括植树造林。“有五亩到十亩农民田的,种半亩桑麻棉,十亩以上的加倍。“利用空地种树的,免税,完不成植树任务的,罚,砍树的,罚。清初还要求地方官员劝诫百姓植树,禁止不合时宜的砍伐、牛羊践踏和偷盗。鸦片战争后,一批有识之士主张改革,光绪皇帝颁布法令发展农林,兴办农林教育。孙中山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认识到森林重要性并倡导植树造林的人。1894年,他在《论李鸿章》一书中强调“急发展农业,重树艺”。1915年,在孙中山先生的倡议下,农商部呈候总统,以每年清明节(每年4月5日前后)为植树节,全国各级政府、机关、学校指定场所、选定树种举行植树节仪式,从事植树活动。该决议于同年7月21日获得通过,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从此,中国正式有了自己的植树节。
1928年4月7日,中华民国政府向全国发布政令:“旧历清明植树节改为纪念总理逝世的植树仪式。”1929年2月,农矿部积极倡导遵照孙中山先生遗志植树造林。1930年2月提交准行政院,将3月9日至15日这一周定为“植树运动宣传周”,并在孙中山先生逝世纪念日举行植树仪式。北方地区由于3月初天气寒冷,不适宜植树,植树造林宣传活动延长至清明节。其后,行政院政务委员会通过「植树节植树造林办法」,并下令在全国实施。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对植树造林重要性的认识逐步加深。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根据林业部的建议,通过了将3月12日定为中国植树节的决议。这个决议的意义在于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植树,加快绿化祖国和各项林业建设的步伐。中国把孙中山逝世的日子定为植树节,也是为了纪念孙中山的丰功伟绩,象征着他未了的心愿将在新中国实现,实现得更好。
198112月13日,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决议指出,凡有条件的地方,除老弱病残者外,所有中国人民和11岁的公民,都应因地制宜,每年义务植树3至5株,或以相应的劳动完成育苗、管理和其他绿化任务。决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人人动手,年年种树,愚人移山,持之以恒”。1982植树节,国务院颁布了《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实施办法》。邓小平以身作则,在玉泉山种下了义务植树运动的第一棵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