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1。1949 65438+10月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是旧民主主义革命到新民主主义革命经验教训的总积累,标志着近代中国反帝反封建斗争的最后胜利。这是中国100多年历史的伟大里程碑,也是中国5000年历史的伟大里程碑。结束了鸦片战争以来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中国可能走向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发展趋势,少数压迫者和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历史,结束了国家四分五裂、战乱不断、人民生活贫困、生灵涂炭的局面。中国人民第一次看到了一个独立、统一、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屹立于世界。

开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新时代。

新中国的成立,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国家统一,这在旧中国是不可想象的。

1949 10月,一个空前统一的人民共和国在中华大地上诞生了。

1997,1年7月,香港从英国管辖下回归祖国怀抱,1999年2月20日,澳门从葡萄牙管辖下回归祖国怀抱,洗刷了近代以来不平等条约强加给中国的最后一点屈辱。金瓯完成了任务,领土主权的完整实现了。这在旧中国是无法解决甚至无法想象的。

新中国的建立奠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长远意义。

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属于农民,没收官僚资本属于国家,保护民族工商业,这是新民主主义的三大经济纲领。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人民政府立即为人民国家没收官僚资本,到1949年底基本完成。对于1300多家在华外资企业,没有采取直接没收的政策。而是先取消外资企业根据不平等条约享有的经济特权,再通过监管、收购、购买等方式妥善处理在华外资企业。到1952年底,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经济势力基本被清理干净。在此基础上,新中国建立了强大的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物质基础,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新人民共和国为了发展经济,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不禁止发展“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

土地改革的完成是新中国成立之初一项重要的社会改革成果。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指出:“废除地主阶级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地主土地所有制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除非废除地主的土地所有制,实行“耕者有其田”,否则民主革命的任务就不能完成,民主革命的下一个任务——实现社会主义就难以完成。到1952年底,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基本完成。这是民主革命最后胜利的重要标志。由于土地改革的完成,农民成为新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支撑力量,这也为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铺平了道路。

新中国的成立为中国的现代化创造了新的机遇。我们可以看到,从1840到1949,中国的现代化遭受了挫折,失去了发展机遇。现代工业只是分散在几个城市,工业产值只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很小比例。中国仍然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1949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才真正走上现代化道路,改变了中国传统农业国的地位。历史证明,中国的现代化是在1949之后大规模开始的。1978之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新中国的成立确立了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使中国进入了长治久安的历史时期,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可靠的政治保证。

中国* * *一直追求在中国建立民主政治,反对封建专制和法西斯独裁,在江西苏区建立苏维埃共和国,试行人民代表大会民主制度,在陕甘宁边区实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治制度,开始探索能够体现最广大人民意愿的民主制度。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表明,出席CPPCC会议的各革命阶级和党派都接受了中国提出的建国方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致同意,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政治基础。这就是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所说的“国体”。至于政权,即政权机关,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具有代表全国的性质和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其决议代表全国的意志。65438年至0954年,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举产生了中央政府即国务院,任命了国务院组成人员,依法完成了《共同纲领》提出的政治机关的组成。1954宪法奠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基础。1978之后,这部宪法经过全国人大多次讨论和修改,但反复陈述和强调这一政治制度的基础。国家的权力运行模式已经改革了很多次,现在还在改革中,但是最基本最核心的东西没有动摇。在旧中国没有政治地位的广大工农群众第一次成为国家的主人。他们的代表参加了各级政权机关,成为各级人民代表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政治制度的设计上,人民第一次成为国家的主人,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新中国的国家权力构成和政权构成模式是中国历史上最能反映民意、最民主、最能集中最广大人民意志的模式。这种模式在封建社会或者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不可能的。从此,中国的历史开辟了一个新时代。

新中国的成立大大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这在中国近代史上是不可能的。

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主权少得不能再少,与国际地位相去甚远。随着抗日战争的胜利,中国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做出了巨大贡献,并成为战后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但当时中国还在帝国主义的东链,美帝国主义还在通过条约控制中国,直接干涉中国内政,支持国民党打内战。中国还是弱国,没有实力支撑。它不仅在战后处理欧洲问题时没有发言权,甚至连它的内部事务也在联合国会议上提出来讨论。新中国的成立结束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即摆脱了世界资本主义制度,突破了帝国主义的东方战线,极大地改变了世界政治版图,鼓励和支持了全世界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的解放斗争,具有重大的国际意义。

新中国有明确的外交政策:“不承认国民党时代任何外国外交当局和外交人员的合法地位,不承认国民党时代一切卖国条约的继续存在,取消一切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宣传机关,立即管制对外贸易,改革海关制度”,收回驻军权和内河航行权。这一外交政策清楚地体现了一个负责任、独立和主权国家的基本特征。只要我们同意上述外交政策,遵循平等互利和相互尊重领土主权的原则,新中国可以同任何国家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与资本主义国家建交,要求“各国无条件承认中国,废除旧约,重写新约”。这叫“另起炉灶”,“先打扫屋子再治疗”。在这一原则下,到6月1950,10,25个国家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PRC),17个国家与新中国建立了正式外交关系。通过逐步彻底消灭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支配权,包括政治、经济和文化支配权,中国和中国人民将在世界面前站立起来,中国作为独立主权国家的国际地位将得到确认。这是中国近代史上所有仁人志士的梦想,“不是旧中国政府100多年能实现的”。

新中国的成立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最重要的政治事件,对国际形势和世界人民斗争的发展产生了深刻而持久的影响”。新中国一成立就通知联合国秘书长不承认国民党政府派驻联合国的外交代表,并出席日内瓦会议和万隆会议,提出中国主张,发出独立主权国家的声音。此后,中国一直强调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大小国家一律平等、反对帝国主义霸权政治、多极化政治、发达国家支持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反对战争的对话。这些都充分展示了新中国的国际关系观,对推动构建和谐国际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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