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拆迁的由来
也就是说,她的房子至今没有产权证。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在拆迁进度的压力下,李洁娥的房子必然成为重点拆迁对象。
早在2000年9月,在广州召开的“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就提出了“城中村”改造的设想,并明确要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构建统筹协调的大都市城镇体系。然而随后几年,改造进展缓慢。
2007年,杨集村、猎德村、冼村、潭村和乐康村一起成为改造对象。到2009年7月28日,一份关于杨集村“城中村”改造的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到村民手中。据多位村民回忆,这是他们第一次得知要拆迁。
起初村民和村官有矛盾,是看到意见后质疑拆迁的。“得知我们要拆迁后,我们去找村领导,要求公布村里历年的账目。”5月22日,一位仍留在杨集村的户主回忆说:“起初,我希望通过村里的经济实力,自己完成改造。”
这里所说的“村长”,指的是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街杨集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杨集经社)的负责人。
杨集经济协会是中国第一个农村股份经济组织,最早可以追溯到1987。经济联合下成立经济开发公司,将集体经济折股,村民设立人头股、工龄股、开发股。集体经济年终结算,按股分红。
正是杨集村率先改革,拉开了农村集体股份制改革的序幕。
广州“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思路是将原来的村委会改造成居委会;把农民原来所有的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将以前由村委会管理的集体经济改造为集体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 * * *的股份公司;整合“城中村”城市管理,逐步将市政和环卫纳入城市管理范围。
在这一过程中,经济联合体是“城中村”改造的法律主体。事实上,杨集经协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回应村民的诉求,也没有公开村里的账目。联社董事长张建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虽然村里有20多亿元的固定资产,但不能全部卖掉来改造杨集村。“这个村子没有自我改造的能力。”
据初步估算,杨集村改造20多亿,包括拆迁重建,超出其自身经济能力。引入其他资本似乎是唯一的选择,政府已经安排了这个过程。2009年8月17日至25日,村民开始聚集静坐,要求经济协会公布村财务账目。但8月25日,村民姚、姚木昌、梁伟强、李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传唤,同年6月5438+2月11被逮捕。
虽然四人均声称集会、静坐是自发行为,并没有“组织”其他村民闹事,但法院最终还是判处了他们7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之后,杨集村拆迁进入快车道。恰逢2010杨集村改造,被广州市政府列入重点改造对象。当年4月16日,杨集经济联社召开股东大会,表决杨集村改造方案。会议出席92人,实到87人,其中同意改造方案60人,反对3人,弃权2人。签署协议的股东代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92.3%。
这次会议直接决定了杨集村的命运。两天后,杨集村重建安置补偿方案公布,“拆一补”搬迁方案出炉。
2010 7月1日,杨集村正式开业。两个月后,杨集村基本被夷为平地。李洁娥选择和一些村民待在一起。
和李洁娥一起入住的村民中,有村民不同意搬迁补偿方案,但要求将房子作价出售;也有村民认为,拆迁补偿方案只是盖了公章,没有法人代表签字。他们不敢签,怕以后出问题。
截至2010 12.30,杨集村待重建的1416户房屋中,签约户数为1386户,也就是说有30户村民不同意此时的拆迁方案。在这些留守家庭中,只有李洁娥的情况最特殊,她连房子的权属都分不清。
在与杨集经协对簿公堂的过程中,李洁娥提供了一份共建共有房屋的合同,合同由前夫冼传伟与陈月梅在1985签字。在此基础上,她主张了自己反对拆迁的权利,但法院对这一证据不予支持。20111 2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为了保障大多数人的权利,李洁娥应该先搬家,交房,拆迁。
面对繁杂的法律条文,李洁娥显得力不从心。没有希望解决长期的争端。期间,她经常向前来的记者和邻居抱怨,但听者也无能为力。
公开资料显示,杨集村改造纠纷案件29件,其中13件已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其余16件已一审判决,部分被告已提起上诉,目前正在审理中。在这些案件中,“钉子户”已经彻底败诉。在上述众多诉讼中,杨集经济协会认为,其有权对杨集村的改造进行合法管理,旧村改造是惠及全体村民的大事,部分留守村民对其他村民的合法权利造成负面影响;涉事村民认为,杨集经济联合社的拆迁补偿程序不合法。
双方各执一词,法院判决不在留守村民一边。以去年6月5438+2月生效的一份判决为例,法院根据杨集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杨集村改造属于公益事业、集体事务少数服从多数三项内容,判决杨集村经济联合社胜诉。村里的老人说,李洁娥爱美,跳舞,打五毛钱的麻将,技术好,赢多输少。即使不玩,也会很享受在桌边看午夜。
她从未有过工作,但她每月能收到4000元。生活还不错,下午打麻将,晚上跳舞喝茶,过着典型的南方乡村女性的佃农生活。
但是因为拆迁,这一切都不复存在了。杨集村拆迁后,李洁娥对人际关系的依赖变小了。2011她与丈夫分居后,比她小10多岁的邻居姚木昌成了她生前最依赖的人。
今年3月20日下午6点,姚木昌和她在天河城逛街时,被强行塞进面包车。姚木昌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护送穿过闹市,深感惭愧。
面包车已经驶入越秀区法院。当晚,姚木昌被转到越秀区看守所,关押了13天。李洁娥因为身体不好,一直呕吐,直到3月28日才转入广州武警医院。
姚木昌坚信,这是李洁娥精神崩溃的开始。更让李洁娥害怕的是,从医院回家后,她的家已经成了一片废墟。拘留的第二天,3月21日,李洁娥和姚木昌的房屋被越秀区法院“依法”拆除。
4月1日,从看守所出来后,姚木昌遇到了住在隔壁的李洁娥。“我老多了,整个人就像有了灵魂一样。”随后,两名失去家园的妇女在邻居家的地板上过夜,穿着邻居给的衣服。夜里,姚木昌总会听到李洁娥轻轻的叹息,此起彼伏。后来因为怕打扰朋友,她有时会坐在客厅里,一直坐到天亮。
“不仅是这里,到处都是。”杨集村的老人们说。在广州,像杨集村这样的“岛”随处可见。看卫星地图,广州近五分之一的规划发展区域被“城中村”占据。如何改造这些复杂的“城中村”,一直是广州面临的公共问题。
2007年6月,广州开始尝试“城中村”改造的新思路——允许房地产开发商参与。当年9月,广州R&F物业、合景泰富物业、香港新鸿基物业联合竞得该市猎德村改造地块,总价46亿元。自此,开发商成为广州“城中村”改造的中坚力量。
猎德村经过四年的开发,于2011年10月改造成高端商品房“CBD宫”。此后的“城中村”改造都以“猎德模式”为标杆。
开发商的“贡献”和经济联合体的“贡献”(在土地规划、产权等方面提供便利),成为广州“城中村”改造的主要路径。以杨集村改造为例。截至去年,参与杨集村改造的开发商广州R&F地产已投入20多亿元,其中9.8亿元用于保障回迁房建设,4.8亿元用于土地出让,3.3亿元用于两年临时搬迁。
目前,中信、保利、R&F、万科、恒大、中海、怡和、珠江、和盛、和记黄埔、李勋、方圆等开发商都在积极改造广州的“城中村”市场,寻求发展机会。
但是,“猎德模式”仍然是少数成功的案例。在2010与杨集村一起被列为重点改造项目的九个“城中村”(猎德、冼村、小新塘、小岗、三元里、何琳、杨集、琶洲、塘下),其他的改造项目都进展缓慢,很多还在进行中。小区成了废墟,家成了孤岛,留下的人开始了另一种生活。村口巷志杰街40号门前的一块空地,被留守户们搭成了“会议室”——聚会讨论、接待来访采访、麻将k歌都在这里。
这是杨集村最后的社区生活。
拆迁的阴影摧毁了大部分街区的往日温馨。邻居猜测签不签协议能拿到多少赔偿。由于迟迟未能完成搬迁,杨集村的搬迁计划已从2013推迟至2014。对于早早签了协议的人来说,等待太不耐烦了。过去的邻里关系现在变得微妙了。
2010杨集经协起诉“钉子户”。诉状上,69位村民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希望这些曾经的街坊尽快搬走。
李洁娥跳楼后,留守村民的生活一直没有得到改善。目前,进入该村的通道有限,村民出行不方便。李杰的果断行动并没有阻挡广州“城中村”改造的步伐。
“城中村”改造的一个难题在于如何平衡各方利益。特别是随着“城中村”改造的常态化,各方利益一直在发生变化。广州通过引入社会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与被拆迁村民之间的矛盾。但与此同时,相关的拆迁程序和流程却备受争议。
2011、16月8日,杨集村土地出让项目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拍卖。整个拍卖过程中,只有广州R&F地产挂出了牌子,没有其他开发商出价,因此该地块直接以底价4.7265亿元成交。这被许多村民指责为“走过场”。
直到现在,杨集村的土地性质仍然是集体所有——很多司法材料都证明了这一点。“为什么不变成国有土地,拍卖给房地产商?这是地产商和杨集经协勾结的结果。”北京蔡亮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认为。王是三九杨集村留守村民的代理律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2011年3月,杨集村5名未签约村民起诉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要求撤销上述招拍挂行为。村民认为,杨集村土地未经全体村民同意进行拍卖,严重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表示,98%的村民同意招标、拍卖和悬挂符合规定。
王才亮认为,村民的房屋受法律保护,不能因为少数服从多数的决定而被剥夺。但这种操作方式并不仅限于杨集村,在广州的“城中村”改造中非常普遍。据《财经》(博客,微博)记者了解,另一个“城中村”琶洲村的改造也涉嫌程序违法。2009年9月,保利地产(600048,股吧)以654.38+0.42亿元的底价拿下琶洲村改造项目——无人出价,挂牌条件堪称“量身定做”。
琶洲村一位留守村民告诉《财经》记者:“(集体土地)没有被征用,也没有变成国有土地,所以直接卖给了保利地产。”
“广州的城市发展很快。如果走正常的招投标程序,审批时间会很严格,周期会很长。所以广州很多地方的做法是简化,直接从农民手里拿回来,然后卖给地产商。”北京盛庭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志彤总结道。
李洁娥的跳楼并不意味着杨集村拆迁的结束。根据广州市2009年出台的《关于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广州将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138个“城中村”的改造任务。梁永泉家五楼的客厅是李洁娥的房子被拆除后她住的最后一个地方。这间房子和所有钉子户一样,外墙破了,窗户没了,没了家人,但依然表现出保持整洁和尊严的努力——窗户上贴着报纸,地板革用水擦了擦,主人换了鞋才进卧室。
同时拆迁破坏,还有家庭的温暖。3月28日,李洁娥出院时,哭着对前来接她的大儿子说。她在里面签了一份黑幕协议,不记得写了什么,儿子却无动于衷。李洁娥回来偷偷跟邻居说,儿子自己开车走了,没给她送行。
四月中旬的一个周末,我还在上学的小儿子回到李瑟娥结义,住在邻居家的客厅里。小儿子叹了口气,担心马上就要放假了,不知道以后住哪里。过了好几天,李杰睡不着觉。
“儿子,女儿们,妈妈欠你们的太多了,房子只能靠你们收回来。对不起!”李洁娥在遗书中写道:“我的心真的很硬...我要走了,走了就没有痛苦了……”
在留给姚木昌的一张巴掌大小的纸上,李洁娥按下了鲜红的手印,最后告诉世人:“昌,希望我不在人世,你的性格会有所改变,不要自以为是,要学会尊重别人,信任好人。”记住。李洁娥的字是2012.5.9。"
回到4月中旬,李洁娥从越秀区拆迁办回来,脸色灰白。拆迁办的人说,由于迟迟不搬,给其他住户的2万元搬迁奖励不属于她。“没有产权证,不知道怎么补偿,也没有搬迁费。我能怎么办?”邻居们记得,面对冰冷生硬的文件条款,她看起来很害怕。
在二审判决中,法院认定李洁娥对涉案宅基地不享有所有权,“因土地与地上建筑物不可分割”,该房屋也应返还杨集经济社。法院特别提到按照《杨集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对李洁娥进行补偿,但没有提到具体如何补偿。
没有达成和解补偿协议,连李洁娥都来不及争取——二审判决后,她的房子很快被强制拆迁。
从此,上访成了生活的主要内容。省市两级的人大、政府、检察院,到处都有。在人群中排队,提交材料,然后无休止的等待。这是一个人逐渐失去希望的过程。5月初,又是一次例行的上访和例行的踢人,回来的路上,李洁娥突然对同伴说:“这些都没用。”
梁永泉发现李杰吃饭时经常开始发呆。筷子停在空中,眼神空洞,捂着胸口,缩成一团。本来就瘦的人走样了。最后一个半月,他们分别瘦了10斤和1.65米,只剩下80多斤。
5月7日,倒数第三天。李洁娥和姚木昌再次到越秀区司法所上访。一进门,李洁娥就跪了下来,提到了死亡:“求你了,我真的想死。”
走之前,姚木昌给李杰娥收拾东西,在材料袋里发现了一封遗书。司法办公室的人不在乎。“会好的。她的遗书是两个月前写的。”
5月8日,倒数第二天。李杰突然显得有点高兴。当晚9点多,她和姚木昌、梁永泉捡了些废品去卖。姚木昌在前面拉车,李杰在后面推。用力一猛,滑板车倒在了地上。李洁娥站在一旁大声笑着。“全村都能听到她的声音。”姚木昌也笑了起来。“你怎么会这么开心?”
五月九号。这是他们约好去省政府上访的日子。早上7点,李洁娥在床上说:“我不去了。”
“你不去,我以后就不带你去了。”姚木昌有点生气。早上大约10: 30,村民梁永泉发现了李洁娥的遗书,冲出家门去找人。在废墟村的北侧,一栋待拆的五层小楼上,他见到了李杰娥。“典能(方言,意为‘怎么能’)拉人下来,拉人下来。”一向温柔的她大声呼喊,把遗书扔到楼下。
十几个村民围在楼下,不敢上去,有人报警。11: 25左右,消防车从杨集村西南路进入。
就在消防员下车的时候,李洁娥伸出双臂跳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