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法律分析:1。房屋拆迁补偿是对房屋产权的补偿。以前的无证房屋如何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办理。所以各地的情况并不完全一样。2.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的房屋是本人的”。没有他是房屋合法所有人的相关证明文件,就无法证明被拆迁的房屋是他自己的房屋,所以不会得到房屋拆迁补偿。3.对于未确认的房屋,在《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且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后未拆除的,属于违法建筑。违章建筑没有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其他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政府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旧城改造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