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求顺治8年的历史境遇
1651年(顺治八年),清廷颁布《辽东招民垦荒条例》,规定:“凡迁入此处的农民,每月发给粮食一桶,每耕地给种子六升,耕种者每百人借牛二十头,其中粮食、种子于秋收后全额偿还……”这是顺治八年的东北迁徙事件。
在这23年间,“有大量的鲁珉(今山东)移民到东北”,许多辽东地区因移民而“得天独厚,户户众多”。山东大部分人迁到辽宁省的大连、丹东,其他省份大部分人迁到辽西(锦州是辽西的中心城市)和辽北。
扩展数据:
1668年至1860年,为维护东北固有风俗,保障八旗生计,康熙七年(1668年),清廷下令“辽东招人任官,永停”,对关东实行封禁政策。这一时期关内外的移民,以及文化交流突然停止,实际上是清政府闭关锁国的表现。
从1861到1911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对边疆的控制日益削弱,俄国不断蚕食黑龙江边境。清政府采纳黑龙江将军特普金的建议,于咸丰十年(1860)正式开荒。从此禁止开荒,鼓励移民定居边疆,以振兴关外经济。闯过关东的人已经大规模迁移到黑龙江。
19世纪,黄河下游连年灾荒,但清政府仍禁止通关。数以千计的破产农民不顾禁令,冒着被惩罚的危险“冲进”关东,这就是“冲关”的由来。清末,俄国入侵中国东北。清朝1860年关东部分禁绝灾荒,1897年全面禁绝。1910年,关东总人口增至18万。
民国时期(1912—1949)“闯关东”风起云涌,新中国前夕有近4000万人。民国38年,山东人到关东的人数平均每年达到48万人,总数超过654.38+08.3万,约占总人口(3700万)的一半。
全国解放后,渡关东后留下的山东人达到700多万,约占当时全国人口5.4亿(第一次人口普查1953)的东北总人口(4000万)的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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