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历史上酷刑合法的原因是什么?
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专制和恐怖的统治是酷刑长期存在的政治制度原因。美国学者P.W.Kahn指出:“在民主时代之前,酷刑是主权权力的传统工具。”
二是与历史上的刑事证据制度有关。例如,欧洲大陆国家长期采用以罗马法为基础的“宗教裁判所”诉讼的法律证据制度。第三,各国历史上都有强制被告人证明有罪和有罪推定的司法传统。英国大律师、刑法历史学家l·o·派克(L.O.Pike)指出:“酷刑的整个理论是,被控刑事犯罪的人应该尽可能证明自己或他人有罪。”
第四,对特定群体成员的轻视和歧视是酷刑长期存在的身份制度或社会原因。在人类历史上,人并不是生来平等的。基于出身、家庭状况、地位、等级、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政治立场等的地位等级和歧视。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第五,除了上述制度原因,人性本身也是刑讯逼供存在的重要原因。人性是复杂多样的,既有善也有恶。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