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振平传统孝文化的历史演变

萌芽和初步发展

孝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随着人类社会的出现而诞生。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有一句话,充分解释了孝的本义:在生产劳动和不断与自然作斗争的过程中,一种尊重祖先、崇拜祖先的祭祀活动。西周时期,孝的本义逐渐告别晦涩单薄,趋于明显。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已经意识到人力资源的重要性,也就是“人多力量大”。孝道,反映在意识形态中,被赋予了新的含义——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春秋战国时期,社会进步使人们对自然和鬼神的认识在生产实践中趋于理性。宗法制度的解体,使人们对祖先的祭祀活动由复杂走向简单;以“一夫百亩”赠地制度为基础的家庭形式的建立,使赡养父母成为家庭中血缘关系最基本的义务,善待父母成为当时孝文化的核心内容。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给整个社会带来了思想上的大解放。中国儒家文化鼻祖孔子紧紧围绕好父母的核心内涵,丰富和发展了孝文化的深刻内涵,提出了“仁”的思想,为孝融入儒家传统文化找到了合理的人性基础和哲学论证,完成了孝从宗教到道德、从宗族伦理到家庭伦理的转变。经过曾子、孟子等儒家大师的不断完善,中国的孝文化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到了汉代,孝开始登上政治舞台,被纳入封建道德体系,成为中国封建宗法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汉代大儒董仲舒明确提出并系统论证了“两纲”学说,确定了父尊子、君尊臣、夫尊女的伦理关系。孝道开始直接服从“父为子”的道德规范,间接服务于“君为臣,夫为妻”。自汉代以来,历代统治者或思想家都有意识地把孝文化作为封建政治统治的伦理和精神基础。

(2)繁荣和登峰造极

金代以后,中国封建社会迅速发展,封建统治者从权力方面加强了对人民的统治。孝道成了他们禁锢人的思想,麻痹人的意识的法宝。他们经常宣扬一些违背基本人伦伦理和孝道“典范”的事例,如“埋子”、“唐媳妇奶妈”、“卧冰乞鲤”等,使人们绝对服从封建礼教。但是,自古以来的“忠孝两难”,封建社会的“家国一体”并不是一个绝对的统一体,人们在尊君和孝的问题上往往会产生冲突。封建统治者为了加强统治,对民众进行忠孝无知的教育,孝文化的伦理合理性逐渐被其封建神秘性所掩盖。家庭中的父子,社会中的夫妻,君臣,都成了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君命我不得不死”、“父让子死我不得不死”等宿命论思想,成为人们在处理生活中的矛盾冲突时必须遵循的行动规则。宋代以后,家训中有一条孝道。孝的根本内容是要求子子孙孙绝对服从父母和祖父母的指令,孝文化变得极端、专制、神秘、愚昧。在这种思想统治下,涌现出了一大批“听话的人”。他们并没有“犯罪作乱”,而是经常牺牲自己、毁灭自己来“尽孝”,以满足封建统治的需要。

从汉代到宋明,孝文化被纳入极权政治运作体系,其负面意义被无限发挥,从血缘变成扼杀人的人格的工具。

(B)改变和适应社会

到了近代社会,尤其是清末民初,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西方文化的逐渐入侵,民主自由的思想开始深入人心,人们的自觉性和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一大批文化先行者开始站在时代的高度,从自然人性的角度揭露封建孝文化的绝对性和绝对性,将传统孝文化融入时代内涵。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受到严厉批判的传统孝文化开始洗刷多年的封建专制,转向发展新孝文化。在这种引导下,人们的时代意识和社会意识逐渐增强。很多人能在时代主潮来临,社会需要个人奉献的时候,冲破家庭的牢笼和羁绊,站在时代的最前沿,以天下和社会为己任,为民族鞠躬尽瘁。如在中华民族深重灾难——抗日战争时期,把儒家忠孝道德作为动员和团结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精神力量和思想武器。1939,12年3月,国防最高委员会颁布了《国民精神动员纲要及实施办法》,其中指出:“忠孝为中华民族之根本,祖先五千年留下的财富,是子孙后代的财富。在这民族危机的时刻,我们全国的同胞都要尽最大的努力对国家忠诚孝顺。”1939年4月26日,中共中央还发出了《致全党同志关于开展民族精神动员运动的一封信》,信中指出“真正的孝子和孙子,必须是对国家和民族忠诚尽责的人。这里的唯一标准是忠于多数,孝顺多数,而不是忠于少数,孝顺少数。与大多数人的利益相违背,不是真正的忠孝,而是忠孝的反叛。”“精忠报国,孝顺民族”是对古代封建道德的改造和拓展。* * *党员必须是实行这种道德的模范,是人民的模范”,并要求“* * *党员必须被号召为保卫国家尽最大的忠诚。在这里,孝道已经成为民族团结繁荣的精神基础,成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