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体制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行政区划体制应遵循哪些原则如下:

行政区划制度应遵循民族自治、政治、有效管理、发展和尊重历史传统的原则。行政区划体制又称行政区划体制,是指国家为实现有效的行政管理,将全国划分为若干级区划单位,并按照一定的原则设立相应的行政机构的一种制度。

行政区划是具有立法权或授予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划分地方政权所辖的行政区域。它是分权管理和有效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行政区划和各级地方政府是相互依存的。按地区划分行政区域而不是按宗族划分部落,是国家区别于宗族组织的一个基本特征。

行政区划体系的类型

1,传统型。

即围绕区域这一基本要素,兼顾历史和传统因素,设置行政区域。这是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行政区划制度。一般来说,在这种建制下,同级行政区划在地域面积和行政单位数量上总是基本稳定的。因此,我国各级行政区划的建制由来已久。

2.发展。

即着眼于某一地区人口集中这一首要因素,兼顾区域经济发展,设置市辖区。与自给自足、封闭的传统模式相对应,这是一种适应社会化、工业化、商品化、现代化生产发展,充分发挥城市中心作用的地方行政区划体制。通常以某一地点或空间的非农业人口数量,以及地理位置和发展前景作为划分不同级别市辖区的标准。

3.特殊类型。

即着眼于整体政治和行政管理的特殊需要,兼顾历史和现实的复杂因素,设立特别行政区。与一般或普通的地方行政区域相比,民族自治地方有自治区、自治洲、自治县和特殊建制;与一般管理相比,某些需要采取特殊管理政策和方法的地区包括工矿区、盐区、特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