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海外贸易是什么时候结束的?
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主义势力入侵,中国古代独立的海外贸易逐渐转变为半殖民地的海外贸易。
中国古代海外贸易
1840鸦片战争前,中国通过海路与外国交换货物。它是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造船、航海的进步而发展起来的,成为古代中国对外经济联系的主要渠道。
历史沿革中国的海外贸易历史悠久。早在秦汉以前,中国就与近海国家有了贸易关系。汉代商船已到达印度东南沿海,与支那半岛、马来半岛和马来群岛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直接的海上贸易关系。魏晋时期,北方的曹魏经常与日本通商,江南的孙吴经常与支那半岛各国通商。南北朝时期,中国与中印航线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更加频繁。
隋唐时期,由于“丝绸之路”的封锁和陆路交通的困难,海外贸易空前繁荣。据《新唐书·地理志》记载,中国商船的航程已从印度半岛延伸至波斯湾。中国与印度支那半岛、马来半岛、马来群岛、印度半岛、阿拉伯半岛的贸易相当发达。唐代与日本、朝鲜的贸易也很活跃。630年至894年,日本派遣唐使节来华13余次,往返运送大量商业物资。宋元时期,海外贸易更加繁荣。据赵《南宋元年(1225)诸蕃志》记载,宋朝与50 ~ 60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往来。据元代王大元《岛略》记载,元朝与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发展了海上贸易关系。这些国家和地区涉及西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广大海域。
明代,据《明朝郑和传》记载,从1405年到1433年,郑和(1371 ~ 1435)七次下西洋,范围覆盖北印度洋及其沿岸,包括孟加拉湾及其沿岸。这一壮举使中国古代官方贸易达到顶峰。明中叶至清初,中国海外贸易因“海禁”和“迁关”而衰落。与此同时,欧美国家纷纷来中国进行贸易。葡萄牙(1518)、西班牙(1575)、荷兰(1604)、英国(1637)、法国(1660)、美国(1660)他们在中国设立营业厅和业务,成为清代海外贸易的主要国家。
【郑和下西洋示意图】
贸易口岸随着海外贸易关系的发展,我国的贸易口岸遍布沿海,进出口商品日益增多。主要通商口岸有:广州、泉州、福州、漳州月港(今福建龙海海城)、杭州、扬州、明州(又名清远,今浙江宁波)、滁州(今江苏淮安)、秀洲华亭(今上海松江县)、温州、江阴军(今江苏江阴)、干浦(今浙江海盐杭州湾北岸)其中以广州、泉州、杭州、宁波最为重要。出口商品多为手工艺品和农产品,主要有丝绸、瓷器、茶叶、土布、金银器皿、金属制品、钱币和各种日用品。进口商品多为奢侈品,主要包括各种珍宝、香料、药材、呢绒、棉织品、棉花及各种杂货。18世纪后,仍有大量鸦片进口。
【元代泉州港】
经营管理组织方式中国古代海外贸易分为官方贸易和民间贸易,以官方贸易为主。其中,朝廷间以互赠形式进行的“朝贡贸易”以及随之而来的“带贡贸易”是官方贸易的主要形式。其次是政府采购,即政府派专人出海进行贸易,以寻求奢侈品和利润丰厚的政府采购,是对“朝贡贸易”的补充。
私人贸易先于官方贸易。最初为沿海商人进行的离岸贸易。后来逐渐从近海延伸到远海。明中叶以来,由于商业资本的发展和官方贸易的衰落,民间贸易变得越来越重要。私人贸易有两种形式:合法和走私。合法贸易是在政府的控制下进行的,有各种限制。因此,走私贸易经常存在。明清时期,民间贸易多以走私方式进行。从事海外私人贸易的有权贵官员、大商人、中小商人和游民。宋元时期从事海外贸易的民间商人称为船商,户籍上称为船商。明清时期,随着私人贸易的发展,也出现了由政府特许的垄断商人或集团来进行贸易经纪。
[爪哇市场的中国商人(明朝)]
在中国古代,海外贸易管理机构包括市舶司和海关。从唐朝到明朝,由市船使和市船公司管理。714唐在广州设立城市大使。971年,宋朝在广州设立城船公司,之后又在八大港口设立城船公司、城船服务处或城船场。元朝在七大港口设置了城市航运部,并在1293中规定了城市航运条例。1314年正式制定了23项城市航运规章,修订并重新发布了22项城市航运规章,进一步完善了城市航运管理体制。明代承袭宋元旧制,海外贸易仍由市舶司管理。
海关建立于清朝。1684年,清廷废除海禁。1685年开放澳门、漳州、宁波、云台山对外贸易,分别设立广东海关、福建海关、浙江海关、江海关。清廷还制定了一系列关税规则和管理办法。从此,海关取代了历代的船务机构来管理海外贸易。后来鉴于西方殖民者的不法行为,清廷在1757只允许广州一个通商口岸,广东海关加强管理。直到鸦片战争后,才开放了五个通商口岸。
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主义势力入侵,中国古代独立的海外贸易逐渐转变为半殖民地的海外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