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风俗文化的卷子快~急~
介绍
汉代史学家班固在讨论当时各地的风俗时,对“风俗”下了定义,说:“人皆信五常之性,但其刚柔有别,为土水之气,故称之为风;好恶、动静、生死,随君之欲,故谓之俗。”【1】这段话的大致意思是,自然环境决定的人的行为和属性,称为“风”;统治者的意志或行为所形成的习惯称为“习俗”。加起来就是海关。班固对习俗的解释包含许多科学合理的成分,但明显夸大了统治者在习俗形成中的作用。如果把统治者(君主)换成一个社会环境,习俗这个概念就能更科学地表达出来。即习俗是指人们在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特定的社会条件下形成的群体生活习惯。
习俗是群体的产物。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无时无刻不生活在社会习俗的包围之中,自觉不自觉地被习俗所支配。从特定的意义上说,人本身就是习俗的产物,正是人们沉浸其中而不自知的习俗,决定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区分了不同时代和地域的人。对于普通人来说,大多也是从习俗的角度来认识不同的国家或民族。比如对于西方人来说,提到中国人,他们的第一反应大概是筷子、茶、功夫;日本民族的象征是榻榻米、和服和樱花;对于现代中国的孩子来说,肯德基、麦当劳、汉堡就意味着西方。在电视广泛使用的现代,中国的普通人也是从丰腴飘逸的服饰中认识唐朝,从马蹄袖、红上衣、旗袍中分辨清朝。风俗对于理解社会的意义,在这里可见一斑。
另一方面,无论习俗在社会生活中起着多么重要的作用,它都是通过具体的人的思想或行为来反映的。如果排除特定人群,就没有习俗。人们在强调习俗的持久和无处不在的影响时,往往忽视了它的多变特点,低估了人在习俗发展变化中的作用。像其他事物一样,习俗总是在变化。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一些习俗已经消亡,一些习俗已经发展成为礼仪制度的一部分,而另一些则在民间流传。虽然对不同习俗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原因解释还很不充分,但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人们在习俗面前并不是完全被动和不作为的。中国的古人很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比如《诗经·关雎序》中就有“孝、人伦、美教、移风易俗”的说法。《孝经》也说“移风易俗,不善于乐。”所谓“移风易俗”或“移风易俗”,就是强调人在人与习俗关系中的积极作用,即摒弃那些妨碍人们生活的不良习俗,发展有益于人心灵的习俗,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发展。一方面,习俗史的研究当然是为了增进现代人对古代习俗的了解。此外,为移风易俗提供参考也应该是风俗史研究的目的之一。
一个
隋唐五代是中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发展阶段(公元581-960年),也是风俗史上的重要转折点。这一时期,汉魏旧俗和北朝胡俗进一步消化融合,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许多新的风俗,对封建社会后期的社会风俗产生了很大影响,有些甚至延续到了宋元明清,其影响一直是近代的。就这一时期的社会习俗而言,主要有以下突出方面。
诗歌对社会风俗的渗透和影响
唐代诗歌不仅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文化遗产之一,而且对这一时期的社会习俗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诗歌渗透到社会习俗的方方面面。
唐代的诗词歌赋不单纯是学习的产物,而是生活的需要。唐人喜欢喝酒,喝酒离不开诗词。他们把喝酒分为雅俗之分。诗饮酒是雅饮酒,又称“写饮酒”,仅饮酒令就有20多种。唐诗中很多名句都是宴席上作的。所谓“李白打诗百首,长眠长安酒楼”,与其说是对个人性格的描述,不如说是对一个时代风俗的表达。
除了饮酒时诵经唱歌,此时寺庙、酒店、景点都有供人们写诗的诗板。不仅文人到一个地方先写诗,普罗大众到一个地方也总会先去这些地方浏览、传诵诗板上的名作。一时兴起,话题不胫而走,没几天就传遍了全国。比如白居易每到一个地方,必先在墙上寻找元稹的近作。他在蓝桥邮局的墙上发现了元稹的诗,写了一首诗说:“蓝桥春雪归日,我去秦岭秋风。每到一岗先下马,顺着墙头绕柱找你的诗。”每次去客栈,都能看到墙上的诗词。客栈墙上的诗在唐代文化生活中的意义可见一斑。
如果说吃饭、旅行都离不开诗歌的话,唐人的婚礼可以称之为“诗歌大赛”。一般人的婚礼上,都有催妆诗、开帐关帘诗、去块诗、去扇诗、吟同狱诗、去帽惑诗、去花诗、脱衣诗、梳头诗、扎指诗、吟帘诗、去女夫诗、拦车诗等等。名字很多,几乎都要唱。
不仅如此,青楼淫馆其实也是文人墨客卖弄文采的地方。青楼的墙上,妓女的箱子里,都有妓女文士留下的诗句;甚至一些性寻求者在妓女的身体上写诗。武将,乡巴佬,妓女,甚至小偷,各种各样的人,不管级别高低,不管有没有文采,只要什么都不懂,就应该写诗炫自己。人们甚至把当时人写的诗画成画,刺在身上,炫耀自己是“诗”。
从人们对元稹和白居易诗歌的热情态度中,更能典型地显示出诗歌在当时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楚与江淮之间的长安少年,互相模仿,争抢新词,自称袁、提。”“禁庙邮墙无书,王公嫔妃牛马无路可走。有人写写模型,有人在市场上卖,有人出钱买。“据说村里路边卖鱼的人,俗人要买丝半尺,文人只要写就行了?白居易的诗就够了。诗不仅可以换茶换酒,还可以换鱼。
民间诗歌的沃土不仅创造了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的诗歌,也使这一时期的社会风俗渗透到诗歌的意境和诗意的社会生活习俗中。有两个故事有助于理解唐人与其生活习俗和诗歌的关系。
一个是讲上官仪入朝的故事。说:“高宗继承贞观后(公元627-649年),天下无事。上官侍郎易独掌朝政。凌晨入朝,巡洛水大堤,月上漫步,吟诗一首:‘广川之脉流,驱马过常州。喜鹊飞向群山,月明了,蝉鸣了,狂风落了。“韵清,众看之,犹不朽。”[2]
另一个故事说,李白在开元年间(713-741)拜见丞相时,封了一块木板,上面写着“李白,海上渔人”。总理问:“先生,当你在海边时,你应该用什么做鱼钩?”答:“风波逃其情,干坤必追其志,以虹为线,以明月为钩。”又问:“诱饵是什么?”回答:“诱饵天下无情夫!”[3]
这两个故事所反映出来的飘逸、清雅、飘逸、清雅、真挚的气质,体现了唐代社会风俗的诗意特征,也只有在诗的国度里,才能产生这样的时代风貌。
音乐、歌舞习俗的繁荣
和诗歌一样,音乐、歌舞也对这一时期的社会习俗产生了重要影响。
音乐和舞蹈的繁荣首先表现在乐虎的流行上。此时既有南北朝遗留下来的胡乐,也有隋唐传入的乐舞。唐诗中所谓“女子为学胡妆,艺妓为胡音学胡乐”,“城头山乌鸦,洛阳家家学胡乐。”可见葫芦音乐在民间的受欢迎程度。众所周知,唐玄宗本人是一位非常杰出的音乐家和顾杰演奏家,据说著名的《五彩缤纷的羽毛》就是由他改编的。安禄山、吴妍秀和杨贵妃等宫廷礼仪和宫廷侍从也因他们的胡璇舞而闻名。乐虎的影响遍及宫廷和民间。
在一些繁华的庆典中,往往会举行大型文艺演出。唐玄宗有一次在秦征楼里抱着一件大褂,楼下挤满了笑声和噪音,以至于听不到“龙吟龙吟”的声音。高力士建议歌手许唱一首《别闹了》,许“扬眉吐气,直接把声音打出来了。”如果没有人,甚至广场也是寂静的。又如,唐德宗贞元年间(公元785-804年),遇旱求雨,在长安东西街举行大规模的“声乐大作战”活动。人们搭起五颜六色的建筑,每条街一座,在五颜六色的建筑上演奏琵琶比赛。这一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主要是普通的长安市民。
除了正式场合,一般宴会上还有艺妓的歌舞表演。当时官僚家里有歌舞艺人,皇帝经常把他们作为礼物送给大臣。而且,就像喝酒的时候,要写诗一样。喝酒时,唐人还需要艺妓来舔酒,也流行归酒,喝酒唱歌跳舞。这些例子都说明,此时的音乐、歌舞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南北流行的踩歌习俗更能体现乐舞习俗的群众性。下班后,青年男女往往要从明月几起,一直唱到第二天早上。刘禹锡《踏歌词》:“春江上,月出大堤,大堤上姑娘同行。唱完所有新词,看不见,夏虹映树而唱。”是这种踩歌习俗的生动写照。而在每年11月的讨寒时,城里人就以方毅为乱队,赤身裸体,填马路,激扬跳跃,泼水泼泥,和市民一起狂欢。
这个时期的民歌也很发达。吴彪、八哥、楚调、三胖各领风骚,唐诗中的许多名作通过歌舞艺人的媒介在民间广为传唱,丰富了民间音乐习俗的内容。由于王维著名的《围城曲》的广泛影响,“围城”甚至成了民歌的代名词。总之,这一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音乐、歌舞风俗兴盛的时期。
3.胡风俗与外来文化的影响。
所谓“胡俗”,主要有两层意思。一个是指南北朝时期传入中原的边疆民族风俗,一个是指隋唐五代时期新传入的边疆民族风俗。而“外来文化”是指从“历史中国”范围之外的国家或地区输入的文化。当时人们并不作任何区分,两种情况都以“胡”命名,如胡人、胡食、胡服、胡乐、胡俗等等。
外来文化习俗的影响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这一时期大量的外国人涌入唐朝境内,带来了自己的生活习俗;第二,大量外国商品的引进不仅丰富了人们的物质生活,也给他们的生活习俗增添了新的内容。
在饮食、服饰、居住、商业、医药、音乐、歌舞等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边疆民族和外来文化的影响。以医药为例,在唐代,通过外商的兴盛、外国使团的贡献和唐朝使臣的搜刮,大量的外来药物传入唐朝境内。与此同时,唐代各地也有不少胡医生行医,外国医生的医术和外国药物的处方也传入,在社会上广为流传,并最终收入官方药典,成为中华民族医药宝库的组成部分。眼科医术和魔咒的流行,仙茅方、补骨脂、肺散汤、虫珀汤等外用药方的出现,都属于这种情况。从隋唐时期乐虎教的传播与演变中,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看到这一时期边疆地区与外来文化融合的轨迹。
隋代,宫廷乐言分为尚青、西凉、龟兹、天竺、郭康、疏勒、安国、高丽、易立等九个乐段。初唐时又增加了乐言、高昌,合称十首。在这十首乐曲中,除了尚青和颜悦外,其余八首都是以地区或国家命名的。以音乐的起源来命名乐部,说明这种音乐仍然带有强烈的起源特征,没有与中原固有的音乐融为一体。以龟兹音乐为例,由于地域和时间的不同,西方的龟兹、齐时期的龟兹、土龟兹之间甚至存在差异。
但到了开元时期(713-741),原来的命名方式逐渐被废除,开始出现坐和站的分类。按表演手段分类,标志着音乐文化融合新阶段的到来。唐玄宗天宝三年(公元754年),将胡明的50多首乐曲的名称改为典雅的汉文名称,如“宿墨腊叶”改为“御景春”,“姬休”改为“客引”,进一步与中原固有文化相融合。
到了9世纪,这些早期的音乐和舞蹈中有许多被认为是中原的土产。比如胡璇舞和折枝舞都是从中亚流传到唐朝的舞蹈,但在9世纪初,白居易就明确地把早年引进的胡璇舞称为“中原之舞”,并与新引进的胡璇舞相提并论。他还把从郭汜引进的音乐称为“中国和哲人舞”。说明早期的舶来舞蹈已经完成了与中原文化的融合过程。外国音乐的引进和融合过程可以清晰地看到。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早期传入的乐舞已经与中原地区的文化融为一体,但外来文化的源头在唐代并没有结束。因此,在一些坐类出现后,杜佑仍在通典设置“四夷乐”来描述当时的外来乐舞。
其他的如胡食、胡服等,对唐人的饮食、服饰影响很大,更是耳熟能详。详情请参考正文。
假日生活的丰富多彩
与上一代相比,这一时期人们生活习俗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节日和节假日增多。皇帝生日、中和节、三藏节、佛诞都是唐朝增加的节日,是前代没有的。唐朝全盛时期,除了休息日和各种名目的节假日,官方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只有47天,这是前代无法比拟的。
除了节日和假期的增加,这一时期的节日生活内容也相当丰富。除了喝酒和享受,节日期间还有各种娱乐活动。此外,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是,这一时期的节日食品也相当丰富,几乎每个节日都有相对固定的食品,在中华民族的节日习俗中占有重要地位。
女性社交生活的多样化。
女性如何生活是衡量社会习俗的重要指标。这一时期,儿童的启蒙教育主要由女性在家完成。这种情况反映了当时女性的教育水平相对较高。李华,唐朝人,对当时社会“女尊男卑,日影主宰”的现象深感痛心。他认为这是“世界教育被取代”的一种表现,但即使是这样一个坚持男尊女卑的老人,也强调“女人也要识字,懂字。”可见女性受教育更普遍,是全社会的知识。
除了家庭教育,当时妇女更广泛地参与各种社会活动。首先,女性在音乐、歌舞习俗中起着最重要的作用。不仅光唱歌跳舞就离不开女性的参与,就连需要强健体魄的杂技,比如穿扁担,也主要由女性来承担。在唐代金乡县主墓出土的泥人中,就有妇女扎篙的形象,而唐代最著名的扎篙女艺人,如王大妈、石火虎等,都能扎百尺竿。吴灿阿姨的柱子实际上容纳了28个表演者。王建在诗中描写一个女艺人戴扁担的表演,说:“一根大扁担,百人抬不起来,在青云中半。细腰女儿不动,穿直舞。”从相关资料来看,女性穿杠并不是个别现象,这种杂技主要由女性表演。即使是在文化崇尚启蒙、男女平等的现代,女性穿扁担也是不可想象的。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软弱、怜悯等词汇并不适合用来描述这个时期的女性及其生活。
同样,盛唐初年流行的女子男装、骑马甚至狩猎的时尚,也说明当时女性的生活状态更加开放和自由。唐朝出现了一些著名的女政治家、将军、才女、艺术家,甚至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女皇帝武则天,应该说和女性的生活状态有关系。妇女社会生活的多样性极大地丰富了这一时期社会习俗的内容。
二
一种社会习俗一旦形成,就会产生强大的感染力,对人们的社会行为产生重要影响。比如这一时期,奇奇斋就在民间广为流传。玄宗时宰相姚崇去世,其遗嘱称佛教习俗为“民生之大弊”,力劝后代遵循儒家“正道”,不要被佛教埋没,但又说:“若不能完全遵循正道,则须随俗,初七至初七设七僧院。”虽然我知道七七斋戒对我来说追求幸福是一句“空话”,但为了“符合习俗”,我最终还是决定设立斋戒会。总理如此,普罗大众也看得出来,社会习俗对人们的生活影响很大。
社会习俗不仅会对个人行为产生重要影响,也会对传统礼仪制度产生严重冲击和影响。如果说社会习俗是一种自发的群体行为取向,礼仪制度则是政府制定的政策法规对人们行为的强制性规范。从隋唐五代风俗的史实来看,一种风俗形成时,往往与原有的礼仪制度相冲突,被统治者所禁止。但一旦真正赢得大众,就可能被统治者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纳入礼仪制度的范畴,从而成为礼仪制度的一部分。
比如寒食祭祀,一开始是被强烈反对和禁止的,被拿来和“丧礼结婚”、“丧礼饮酒”的民俗相提并论。隆硕二年(公元662年),唐高宗特诏禁止寒食上坟祭祀,称“寒食上坟,又是欢喜,对面坐松,无悲。”既然风大,就应该禁止。“但是,祭扫寒食的习俗是普遍存在的,不能禁止。因此,到了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唐玄宗终于将这一习俗妥协,正式编入《礼记》,成为帝王礼制的组成部分。圣旨说:“寒食去墓,礼不成文,自近代传下来,浸淫风俗。士不喜庙,何以示孝?宜上坟,祭奠墓,南门外,祭奠,撤之,泣之,食于他处。不好玩。还是编在礼里,总是套路。“这样,寒食祭祀就成了政府制度保障的习俗。不仅规定了寒食节时文武百官可以出城扫墓,祖坟在其他州的人也可以享受扫墓假期,回家祭奠。往返可提供“公券”,享受“以岗代职”待遇。
关坊北北门祈求阳光的习俗也经历了大致相同的过程。这种习俗大概兴起于唐朝初年,比如唐中宗与龙年(公元707-710)之间的一幕,洛阳下了100多天的雨,方北门紧闭祈求阳光,给行程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当时,宋曾严肃地批评过这种做法,指出这是一种“后来的表面功夫”,不足为训。这种祈求阳光的方式虽然效果不佳,但一直都有人遵循。在鲍莉的第二年(公元826年),偶尔祈求晴天的愿望实现了。荆和刘启初上表,建议“以后每逢阴雨天,方城关北门,以蔽阴。”三天晴天的时候,订单会全开,这样开合就有规律,而且是永久的。”唐敬宗同意了他的提议,于是遭到所有人反对的祈求晴天的习俗也演变成了强制性的规定。
晏子(即手谕)的流行提供了另一个典型的证据。唐朝初年,规定官员家属出行必须穿鞋。坐公交车,避免路人偷窥。但在相对开放的社会氛围下,这一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唐高宗咸亨二年(公元671年),朝廷下诏说:“家有百官,预有盐。至于屈和鲁之间的道路,怎么会没有障碍呢?”毕莱穿的窗帘帽子比较多,就抛弃了?千万不要坐公交车,不要坐屋檐。互相模仿,沉浸在习俗中,是轻率和不尊重的。前者已渐改,若闻其声,不绝于耳。“已知在此之前,女子戴上帘帽,走出车外,坐在屋檐下。此外,这种非常不尊重人的旅行方式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这一习俗流行多年后,文宗太和六年(公元832年),朝廷制定了“女子应同骑,最近用檐”的制度。“事已成俗,教以人为本。”在承认骑檐合法的同时,在制度上也进行了规范,规定不同等级的女子要骑不同规格的檐,而“胥吏、商贾之妻不得骑檐”。早年流行于民间的屋檐,成为等级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
从隋唐五代社会风俗的发展演变中,可以看出社会风俗的以下特点。首先,一种社会习俗的流行往往与原有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相冲突,受到统治阶级或主流意识形态的反对。其次,社会习俗一旦形成,行政禁令往往很无力。比如盛行于唐代的重葬习俗,虽然朝廷一再颁布禁令,但总是越来越被禁止。再次,面对社会习俗,统治阶级有时会在实际行动中做出让步,比如文帝对阴阳葬的态度。有时候民俗会被纳入封建礼仪的范畴,比如上面的例子。最后,还应该看到,统治者并不是完全被动地或者完全吸收民俗的内容,而是有选择地吸收,使之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要求。如前所述,寒食允许祭扫的同时,禁止寒食期间的宴乐习俗;在接受屋檐的同时,一整套的层次化内容被附加到这个自定义上,等等。,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