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知识框架

一,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一、夏商时期的政治形态

1,早期“国家”的出现:

(1)时间和地域:大约5000年前,随着农耕经济的发展,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原始居民开始进入早期民族起源的历史阶段。

(2)标志:金属器皿的使用,贫富两极分化的出现,文字的成熟,城市的出现,礼仪的初步形成。

(3)政局:传说中的黄帝以战争手段平定四方,安抚万民,分封官员,确定了初步的政治管理秩序。

2.夏商政治文化;

(1)夏朝:随着皇位世袭制的形成,政权由“传圣贤”演变为“传子”,“治天下”的制度开始,宗族关系成为基本的政治关系。(《礼记》记载了孔子的一段话,大意是:在古代“大同”时代,“天下为公”;现在的“小康时代”是“天下为家”。这说明了从“天下为公”到“家为天下”的大致演变过程。)

(2)商朝:商贵族以血缘为纽带,实行宗法;神权和王权的紧密结合。

二、西周的分封制

1.前提:木叶一战,周击败商朝主力军队,建立西周。

2.内容:

(1)周武王把自己的孩子和英雄分封在不同的地方,使他们成为不同国家的附庸。

(2)职责权利义务:诸侯国在封建国家享有世袭主权,定期向周天子进贡,并提供军粮和劳役。

3.分封制的对象:子女、英雄以及接近周朝的商朝旧贵族。

4.评价:西周的分封制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但后来随着实力的变化,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局面,逐渐削弱了周天子的权威。

5.解体:被封诸侯权力很大,享有相当的独立性。随着诸侯国实力的增强,皇权削弱,分封制瓦解。

第三,西周的宗法制度

1,起源:原始社会的父权家长制直接进化而来。

2.目的: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土地继承等方面的矛盾。

3.本质:是按照血族关系分配政权,维系政治纽带的等级制度。

4、核心:长子继承权

5.内容:

(1)同一宗族内最高权力职位的继承,以长子继承制为原则;

(2)建立大小门派体系;

(3)形成“周——诸侯——卿大夫——士”的宗法等级制度。

6.特点:

(1)按亲属关系分配政权;

(2)把血缘关系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就是“国”和“家”的统一。

7.维护工具:礼乐系统

8.影响(评估):

(1)正面:当时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地位,有利于政治集团内部的安定团结。对于后世,人们形成了孝道观念,有利于培养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2)负面:对于中国封建社会来说,中国封建政治表现出宗法色彩,表现为等级制度、君臣绝对从属原则、皇权极端化、亲贵、裙带、反智的统一。

二、秦汉政治走向“大一统”

一、“六王毕,四海为一”

1,统一条件:

客观地说:

(1)政治:长期割据战争,人民渴望安定和平,统一是人心所向。

(2)经济:生产力水平逐步提高。商鞅变法后,秦国最强。

(3)思想:法家思想强调大一统和中央集权,促进了秦国的统一。

主观上:

个人:秦王嬴政,才华横溢,善于用人。

2.统一的过程:公元前230年至公元前221年,秦国先后征服了东方六国,结束了自春秋战国以来持续数百年的战争,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中央集权的秦朝。

3.布局扩展:

(1)北:蒙恬将军率军北击匈奴,收复河套地区;修筑长城和“直路”,加强北方边防。

(2)华南:开凿运河,连接湖南和澧水,统一岭南,设县。

(3)西南地区:在西南地区,设立武池道,在部分地区任命官员。这是该地区进入中原统一政权版图的开始。

4.意义:不仅扩大了大一统帝国的规模,而且促进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

第二,海是一个县。

1,实施: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决定以郡县制为中央控制制度。

2.结构(内容):

(1)“县”是直辖于中央的地方行政区划。“郡”有郡守、县尉、监史等官,主管行政、军务、监察。

②“郡”属于县。

(3)设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同级地方行政机构称为“道”。

(4)县以下,有乡、里两级地方基层行政机构。

(5)“馆”负责当地治安和公文传递。

3.特点:与周朝以来“分而治之”的分封制相比,主要区别是中央形成了对地方垂直管理的形式。郡守由皇帝任免和调动,不得世袭。

4.意义:郡县制的建立是中央集权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重要标志。

5.汉代地方制度:西汉继续实行郡县制。汉初诸侯分封,造成“郡”“州”并存。后来逐渐消灭了与中央政府相抗衡的地方割据势力,使“大一统”政权更加巩固。

第三,官员还是官员

1、秦朝中央政府的基本结构:

(1)皇帝制度:秦王嬴政采用“皇帝”的称号,自称“始皇帝”,确立了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统率全国政治、经济、军事大权,代代相传。

(2)“三公九臣”制度:

①“三公”:宰相——辅佐皇帝处理政事;邱——掌管军事;审查官是首相的助手,负责监督这一制度。

②“九卿”:常峰——掌管祠堂的礼仪和教育事务;郎中令——掌管宫廷侍卫;卫卫——负责守卫宫门;太仆——掌管宫殿和马匹;丁伟——主管司法;电科——分管少数民族和外事工作;完颜政——掌管王室事务;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财政;少府——掌管皇室财政。

(3)朝议制度:“三公”与朱庆以“朝议”的形式讨论国家军政,成为皇帝执政的基础。这是君主专制下减少决策失误的有效方法。然而,在秦始皇晚年,帝国大臣参与讨论国家事务的制度被破坏了。

2.历史影响:

(1)正面:彻底打破了传统的贵族分封制,奠定了中国古代大一统王朝的基础。这对中国两千多年的政治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

(2)负面:秦朝依靠皇帝的专制权威加强对人民的压迫,使人民的处境越来越差,导致阶级矛盾迅速激化。秦朝在统治了十多年后崩溃了。

3.西汉的官僚政治:

(1)继承:西汉大体沿袭了秦朝的官僚制度,史称“汉承秦制”。

(2)发展:汉武帝在位时,设置了十三个刺史部和一个吏部尚书,加强了朝廷对地方的控制。这对巩固国家政权,防止地方分裂势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君主专制的演变和加强

首先,法令颁布了。

1.创造:秦始皇建立的“皇帝”制度被历代继承。

2、特点及演变:

(1)皇帝在世界上拥有专属地位,集行政权、司法权和军事指挥权于一身。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完全取决于皇帝的意志。

(2)在君主专制制度下,皇权具有独断专行的特点,往往影响封建国家的一系列重要政治决策。国家变成一个人的国家,政治变成一个人的政治。

(3)后来历代官僚制度虽有变化,但都以维护皇权、为皇帝服务为基本原则。

(4)君臣关系本质上是“主”与“奴”的关系。

第二,君权和相对权力

1.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中国古代王朝的宰相或高级官员是皇帝的政治助手。在执政的过程中,皇帝之间难免会有矛盾,而想有所作为的皇帝往往通过限制自己的相对权利来垄断行政权力。

2.历代限制相对权利的措施:

(1)韩:

(1)梁武帝频繁更换宰相。

(2)汉武帝专门从兵士身份中选拔人才,参与国家政治中心的主要决策,使他们能够在身边,参与重要政治。由天皇亲自任命和直接指挥的高级将领经常参加机密会议。由此形成了与宰相和御史大夫组成的“外朝”相对应的“汉朝”(也称“内朝”,由皇帝身边的亲信、大臣组成)。“中朝”在朝廷内部对重要事务提前决策。

(2)唐:措施:中央设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尚书省设官、户、礼、兵、刑、工六部。初唐三省的高官都是宰相。当时门下省还有一个府堂,作为三省宰相共同商议军队事务的场所。后来其他所有参与政务大厅议事的官员都和宰相平起平坐,权力实际上是分散的。

(3)宋朝:设置中书门(通称府堂)为行政机构,长官称之为“通中书门平掌事务”,简称“通平掌事务”,职位相当于宰相。为了分散宰相的权利,增设了“参政”为副宰相。枢密院是专管军事的,长官是个唐朝。设立三个部门,由首相财务和行政长官担任三个部门的大使。

(4)元:元朝中央政府的组织大多沿袭宋制。

3.皇帝限制相对权利的目的:

(1)防止宰相专权。

(2)努力加强治理,提高行政效率。

(3)弥补宰相政事众多,才能不足的缺点。

第三,中国古代王朝的监察制度。

1,进化:

(1)秦朝:监察机关的设立,在秦朝一直受到最高统治集团的重视。在中央政府和县级行政机关中,有官员负责监督。

(2)汉武帝时代: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地区,称为十三州部,每个州部设一刺史,监察地方政治,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3)西汉时期,中央行政机关的监察主要由御医以下的官员承担。御史的地位仅次于宰相,主管御史的机关是当时最重要的监督机构。

(4)唐朝:御史台定期到京都各监狱视察执法情况。

(5)宋代:我要提一下,刑狱司是监督兴狱的专职官员。

(6)元朝:规定人命重大案件以公文移送御史台,由御史台再按。御史在纠正官员时,可以采取逮捕、审问甚至先斩后奏等措施。

2.评估:

(1)正面: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监督官员规范行政,防止官员腐败。

(2)消极的:专制制度的本质决定了监察制度的实际效力必然是有限的。监察官不代表社会履行职责,只是皇帝的耳目和工具。监管官员甚至监管机构收受贿赂、枉法裁判的现象屡见不鲜。

第四,选官制度的历史变迁

1.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大致经历了官制、科举制、科举制度三个阶段。

2.主要官员选拔制度:

(1)“官制”:官职仅限于贵族,贵族的子女将世世代代继承祖先的权力。

(2)“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