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的”奴隶社会“阶段以公元前16世纪商高祖上甲为起点,以公元前221年战国时期秦王嬴政统一六国结束。
夏、商、西周是我国奴隶社会的确立和发展时期。夏朝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奴隶社会的形成。商朝时,奴隶制有了发展。西周是奴隶社会强盛阶段。
中国在三代时期曾施行过小规模的奴隶制度,但始终没有达到西方文明的规模。在古希腊的城邦里奴隶人口普遍超逾自由人口,奴隶人口占古罗马意大利半岛总人口的四成以上。
三代社会的主体分别是“众人”和“庶人”,尽管社会地位低下,他们还是有家有户的平民,其生产作物通过“贡”、“助”、“彻”赋交于上,而不是奴隶制下的无偿掠夺。
真正的奴隶只是比例占少数的罪人和战俘,他们并没有取代庶民主体成为夏商周时期的主要劳动力,而更多的是用于人祭。
扩展资料
历史意义:
奴隶占有制社会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它打破了原始社会氏族部落关系的狭隘性,从而有利于社会生产规模的扩大,有利于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分工的发展,为整个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
在此次历史变革中,奴隶主无疑得到最大利益,可以摆脱繁重的体力劳动,从事脑力劳动或者不参加劳动,同时需要说明的是,奴隶也得到了利益,某些战俘奴隶避免了战败被杀的命运,同时生活水平要比原始社会总体要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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