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语文课程标准历史发展的基本发展脉络是什么?
自从有了文字,语文教育就开始了。
在奴隶社会,我国开始出现正式的学校。
有了学校,就有相应的课程和教学。
但在随后的两千多年里,中国虽然有了汉语教学,却没有专门的汉语课程,汉语与历史、伦理融为一体。
换句话说,正如蔡元培先生所说,“除了语文,没有别的功课。”古代中国人是无所不能的“全世界”。
直到1904年清朝颁布《奏校条例》,中国的语文课程才真正在现代教育背景下建立起来。
虽然此后分分合合,几经更名,但语文课毕竟成为了一门独立的学科课程。
一、小学现代汉语课程(1904 —1949) (1)五四运动以前,
鸦片战争后,中国成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
当时的资产阶级改良派主张向西方学习,提出“废科举,兴学堂”的口号,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1901 * *清朝,各地明确设置学校,次年颁布《太学章程》,分科形式的小学语文课程初具规模。
然而,这部宪法虽然公布了,却未能实施。
1904 13年10月13,清* * *颁布《奏学堂章程》,正式确立了中国现代小学教育制度。教育史称“癸卯学制”。
这种学制一直沿用到清朝灭亡,后来的学制也是在这种学制的基础上演变而来。
在学制方面,章程将初等教育分为小学堂和高等小学堂两个部分,分别为5年和4年,总学制为9年。
在语文课程方面,小学开设语文科,教学内容为识字、阅读、作文;小学高年级开设中国文学,教学内容为阅读、写作、学习普通话。
章程将识字、写字、阅读、作文、说话合为一科,是向现代汉语课程设置迈进的一大步。
《奏校章程》的颁布,标志着注重实用、发展语言能力的现代语文教育的开始,以及盲目读经、应对科举的古代语文教育的逐渐终结。
作为“师夷长技,兼顾变通,择其宜用”的历史产物,《奏学堂章程》主要是以欧美近代教育为真正源头,从日本引进的学校制度和课程,虽然也夹杂着封建礼教、科举等传统教育的特点,自然反映了西方科学精神和民主思想的萌芽。
结果也开创了学习国外教育的先河,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中国的语文教育一直深受外国教育思想的影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几乎依赖于外国教育思想。
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华民国。
1912 9月南京临时* * *教育部公布《小学令》,在全国小学取消读经部。
次年《小学教学原则与课程》颁布,规定初中和高中都要开设语文课,包括阅读、书法、练习和语言实践。
主要思想是“使儿童能够学习共同语言,发展表达思想的能力,启发他们的智慧和道德。”
(二)五四运动以后
虽然民国初年废除了读经,但封建复辟思想远未消除,文言文作为语文教学内容仍占绝对优势,阻碍语文教育发展的根本矛盾仍未解决。
作为一场精神文化层面的深刻革命,五四运动倡导白话文和新文学,反动文言文和旧文学,推动普通话成为国语。
1920年,北洋* * *教育部发布全国学校令,将“语文”科目改为“普通话”,命令全国所有民族学校将小学一、二年级的“语文”改为文体(即白话文)。
很快,全国被勒令从1992开始把小学所有科目的教材都改成文体学。
“普通话”取代“语文”,说明小学课本已经淘汰文言文,改为白话文;小学语文学习白话文,训练标准国语。
1922年,北洋* * *颁布学制改革案,即新学制,教育史上称之为“任旭学制”。
这个学制规定小学学制六年,分为两部分,一年级四年,二年级两年。
初中和高中各3年。
这个学制在中国用了几十年。
在五四精神的推动下,以杜威为主要代表的美国民主主义教育思想涌入我国,成为影响当时和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我国教育的主导理论。
在这种教育思潮的深刻影响下,现代小学语文课程形成了具有民主性和科学性特征的现代课程范式,体现了告别读经时代后基于学生个人发展的新的价值取向。
1923颁布的我国第一部课程大纲《小学新学制课程标准大纲》是在国家教育联合会的指导下诞生的,其使命是宣传欧美的教育制度和理念。
其中,吴主编的《小学语文课程大纲》从两个方面标示了课程的基本目标:练习使用常用语言,培养情感美德激发想象力和思维;激发阅读兴趣;建立良好的汉语学习基础;培养表达自己的能力。“规定了每学年的具体教学内容和要求,教材内容以儿童生活为中心,使语文课程走向成熟。
此后,1929年,南京国民* * *教育部修订并正式颁布了《小学课程暂行标准》,1932年,1936年修订了《小学课程标准》(均为独立章节),1942年。
每次颁布,内容都有一些变化,但框架体系没有质的变化。
换句话说,其课程范式的美国色彩从未发生实质性改变。
同期* * *领导的中央苏区、边区和解放区的普通话教育卓有成效。
1934年,中央苏区教育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小学课程教学原则大纲》,其中指出:“语文课程本身的目的,不仅在于使儿童认识多少新词,而且在于使他们能够逐步地用自己的文字甚至词语来表达思想,表达感情,培养他们的共产主义道德。”
二、现代小学语文课(1949—2001)
(一)改革开放前
新中国成立1949年,新组建的教材编委会确定小学语文课程以华北解放区教材《国语》为蓝本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国语》改为汉语。
对此,在1950出版的教材《编者的总结》中有这样的解释:“说是语言,写是文章,文章依赖于语言,‘语言’与‘文本’密不可分。
语文教学应该包括听、说、读、写。
因此,这套教材不再使用‘汉语’或‘普通话’的旧称,而称为‘汉语教材’。“教育部在1950年8月颁布了《小学语文课程暂行标准(草案)》,在1952年6月颁布了《小学语文课程暂行标准(修订草案)》。
汉语教学委员会在学习苏联俄语教学经验和总结解放以来中国汉语教育实践的基础上,向中央提交了一份报告,认为“语言文学分科教学”是改革汉语教学的出路。
在上述背景下,教育部于5438+0956年6月和5438+00年6月制定并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小学语文教学大纲。
明确指出:“发展儿童语言的工作是从两个方面进行的:一是教会儿童从语言的丰富表达中学习;首先是教孩子学习语言的规律。”这个大纲是在学习苏联的基础上制定的,有两个特点:一是汉语教学,规定三年级以上增加汉语课,每周安排两节课教授汉语内容;第二,阅读教学,“说读结合的阅读教学”,在当时起到了加强阅读教学的重要作用,但也有消极的一面,即对后来的语文作为文学课教学、阅读教学作为相声、复杂的文本内容分析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1958之后,语文政治化倾向严重,语文教学片面化、政治化,把语文课当政治课、道德课来教,造成思想教育和语文知识教学并重。
总结经验教训后,教育部于1963制定颁布了《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
大纲中明确指出“语文是学习各种知识和从事各种工作的基本工具”,可见学习语文的重要性。首次在教学大纲中明确语文课程的工具性,从理论上解决了长期未能解决的语文学科性质问题。
此外,强调加强“双基”,注重培养阅读和写作能力,对学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和训练。
从1966到1976,中国经历了“文化大革命”。
中小学教育遭受了建国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小学语文教学大纲和教材被全面否定,彻底颠覆了语文教育的应有体系。
纯粹指令性的“政治灌输”完全取代了语文教育本身,这是语文教育史上最难忘的“创伤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