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吐种的历史始于松赞干布。

创始阶段

公元6世纪,在今天西藏山南地区的泽当和贫困地区兴起的藏族先民雅砻江部,已经从部落联盟发展成为奴隶制政权。其领导人达布尼赛和宝日伦赞逐渐将其影响扩展到拉萨河流域。松赞干布在吐蕃社会稳定和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先后征服了青藏高原上的羌部。如苏丕、杨桐、白兰、党项、郭芙、贾良一等。,以及属于鲜卑族的吐谷浑,把他们变成吐蕃的诸侯。

按照藏族历史的传统,松赞干布是第33任吐蕃王,但由于他登基前尚未创制藏语,所以很难确定他之前的吐蕃王的历史正确性。在敦煌出土的古代藏族历史文献中,记载了松赞干布之前吐蕃赞普的许多传说。

如今,西藏山南地区的雅砻江流域是吐蕃人的发祥地。早年居住在这里的人被称为“鹳-提-Xi-博-耶”部或“Xi-博-耶”部。又称“亚龙部”。雅砻江流域气候温暖,雨量充沛,自然环境非常适合人类居住繁衍。传说从天而降的聂赤赞普到达雅砻江流域后成为六牦牛部的首领。

被尊称为“圣神赞普,被誉为‘天红七王’的聂赤赞,在接下来的六代中普及了赞普,他的历史记载是如此的神秘和不可靠。

只有贡赞普在“天红七王”之后登基,不久,王权被诸侯夺取。10年后,智公赞的次子布代·龚洁登基。这时,希贝诺的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当时把木头烧成木炭,和皮革一起煮,得到皮胶,挖出铁、铜、银三种金属,在木头上钻孔,制成犁轭。两个牛轭打开平川到田里,引导湖进入运河,并在田里播种。”在直贡赞普和布带当政时,该教已从象雄部(今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传入,并得到该教法师钟和的保护。这两位国王的历史被称为“上丁二王”。

此后吐蕃诸王世系记载“中六王”、“带八王”、“下赞三王”,史实不及“上丁二王”。《颂三王》传世于拉托托日宁会(新唐书)。据说在他统治时期,佛教、佛塔等东西从天而降。《拉托日宁条约》于4世纪中叶生效。抛开神话传说,估计此时已经有零星的佛教势力传入四波信夫。

拉托托日宁会三传是达里涅赛(《新唐书》作《参苏若》)即松赞干布的祖父,吐蕃王朝的建立者,达里涅赛之子,松赞干布之父作《朝日进贡》(《新唐书》作《赞索评论》)。达里涅赛父子执政时,锡贝诺布的经济进一步发展,出现了度量衡和杂交牛骡,畜牧业已经实行蓄草过冬。此时,塞博伸部武力吞并周边各部,并将其势力扩展到拉萨河流域。他亲自将土地和奴隶授予在战斗中立功的臣下。这是古代藏族史书中对“奴隶”一词最早的记载,是在6世纪。当然,此时的史贝诺布从未开始进入奴隶社会,但在此之前,古代藏族史料中并没有奴隶制的记载。

在西贝诺布崛起的同时,其邻近地区也出现了被称为“十二小国”的地方势力。他们散居在西藏北部、贡布(今林芝地区)、塔布(今山南地区东部)、拉萨河和雅鲁藏布江中游的年楚河流域,社会发展阶段与锡伯诺布相似,语言也彼此相近。随着世博信实力的发展,他们与世博信的关系,或结盟,或对抗,或先结盟后谋反,各有不同,直到宝日赞击败众人,世博信才取得了独占的优势地位。

在盛赞之时,斯贝诺的实力已经从雅砻江流域扩展到现在的拉萨河上游的墨竹工卡地区。当锡伯族不夜与周边各部合并,北移至拉萨河流域时,表明吐蕃王朝的雏形已经确立。

然而,此时新建立的奴隶制吐蕃政权仍然十分脆弱。宝日对新征服或新附地区的贵族大加赞赏,他敢于起用出身“卑微”的新贵族,或授以军权,劝降其师反叛;或者被委以重任,官居清朝,从而引起旧贵族的极大不满。后来宝日愤恨地批评属下,公主所属的属下公然发动叛乱。象雄、素匹、塔布、贡布、娘布等外戚也相继叛逃,宝日批评内外外交困,最后中毒身亡。在这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宝日赞之子松赞干布(《新唐书》)弃宗而赞。-650)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继承了王位,开始了他卓越的政治生涯。

松赞干布(藏语,意为强大的君主,用作吐蕃王的专称)后,先平定本部叛乱,剿灭毒杀其父的凶手,所有叛变的人都归他管辖。约633年(唐朝贞观七年),松赞干布迁都罗甸(今西藏自治区拉萨),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周边各部交往的日益增多,正式建立了吐蕃王朝。此时吐蕃社会的农牧业生产有了更大的发展,度量衡也适应了生产的发展而趋于统一,吐蕃王朝的实力越来越强。

波峰阶段

全盛时期(约792-805年)吐蕃帝国的领土

青藏高原的原始居民被称为蒙古族。战国以后,一些羌族部落,如法羌、汤米等逐渐迁移到今天的西藏。他们与当地人融合,繁衍发展,形成了吐蕃人。吐蕃王朝的建立是居住在雅砻江流域的牦牛部,牦牛部各部落的统一称为弃聂、赞普。“赞普”是强势丈夫的意思,后来成为吐蕃君主的尊称。从弃聂开始,吐蕃就确立了土司世袭制。第八次赞布布盖贡甲之后,吐蕃社会获得了快速发展,逐渐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

629年,十三岁的松赞干布继位赞帕。他平定了叛乱,统一了西藏。松赞干布也进行了许多改革。松赞干布迁都罗牟(拉萨),罗牟成为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松赞干布参照唐朝的中央官制和军事制度,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政治和军事制度。松赞干布为适应经济和政治的需要,开始采用历法,规定统一的度量衡,以天、天竺为基准创制吐蕃(后发展为今天的藏族),并制定残酷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