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的历史沿革
西汉初(公元前140年)位于涪陵县,属巴郡。建国元年(9年),涪陵县改为巴亭。建武元年(25年),恢复涪陵郡。东汉建安六年(201),巴东设属国,涪陵、永宁、丹兴、韩佳四县设涪陵郡。
蜀汉继承了汉制。彰武元年(211),巴东改涪陵郡,永宁改万宁。颜夕十三年(250年),据分析,涪陵县属汉平县。
金城蜀制。太康元年(280),丹兴郡入涪陵郡。仙和三年(328年),彭水等地少数民族起义,史称“地处于蛮荒状态”,涪陵县迁至汉平县。南齐时,恢复涪陵、韩佳两县,隶属涪陵县。北周保定四年弃涪陵等郡,置丰州,属益州。建德三年(574),弃丰州,建贵州。
隋开帝十三年(593),建立彭水郡,属乾安郡。大业十年(614)我们信了安县。唐武德二年(619),改为新宁县。
五代分属贵州和五台两军管辖。
宋嘉湖八年(1063),省城、新宁、水漾、洪都四县入彭水,转归贵州。少定元年(1228),属邵青府。咸淳八年(1272),府迁乌江西岸虎头山麓。
元二十八年(1291年),邵青府升为总政府。顺治元年(1330),改名为邵青路。
夏天,它仍然属于邵青路。
明洪武四年(1371年),废邵青府,改彭水郡为重庆府;洪武五年(1372),黔江县弃入彭水;洪武十年(1377),武隆郡废,转彭水。洪武十三年(1380),迁武隆县;洪武十四年(1381),恢复黔江郡。嘉靖三十三年(1554),研究所从虎头山麓迁至韩佳。
清顺治二年(1645),调任重庆。雍正十二年(1734),移交彭倩军政厅。乾隆元年(1736)改为酉阳直隶州。
2年(1913),属东川路。16年(1927)调任四川巡抚公署。民国二十四年(1935),划归四川省第八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1950至1隶属川东行政公署涪陵区。9月,1952,隶属四川省涪陵区。6月1968,属于四川省涪陵地区。6月4日1983、165438+10月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经国务院批准重建,6月5日成立1984、165438+10月。由1987改为黔江地区。1997 6月变更为重庆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