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德国历史学派和美国制度学派的特点、差异和渊源

19世纪初,德国出现了以国家干预为特征的历史学派,与欧洲经济自由主义相抗衡。它在德国经济学中占据主导地位约80年。在其发展过程中,先后出现了新旧历史学派:旧历史学派是20世纪四六十年代德国经济学的学派;20世纪70年代以来,历史学派出现了一些新特点,被称为新历史学派。19世纪初,德国还是一个封建农奴制统治的国家。20世纪30年代,德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迅速,但与英法相比仍有较大差距。20世纪40年代,德国产生了自己的政治经济学,这就是历史学派。这个学派最大的特点是在民族落后的时候,不能不甘落后,通过国家的力量保护自己的产业,与强敌斗争,但是这个学派否认经济规律的普遍意义。制度主义最早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并于20世纪30年代在美国广泛传播。这个学派分为早期制度学派和新制度学派。早期制度学派是从历史学派的一些观点演变而来的。65438-0936年,凯恩斯的《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出版后,其经济思想开始在欧美流行,以范布伦为代表的美国早期制度学派逐渐衰落。新制度学派是早期制度学派在战后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进一步延续和发展。凯恩斯主义在二战后由凯恩斯的追随者补充和发展,从20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一直在西方国家占主导地位。然而,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和西欧资本主义国家发生了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凯恩斯经济学无法解释这些国家的各种严重社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新制度经济学应运而生,以适应社会的需要。它继承了早期制度学派的传统,在制度研究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因此,这种理论和主张被称为“新制度学派”。新制度学派和早期制度学派的区别只是时代的区别。早期的制度学派处于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他们根据相对较低的科技发展水平和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研究了企业为垄断资本服务的权力结构。新制度学派正处于垄断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的时期,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有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混合经济的出现。根据新的形势,他们着眼于社会的权力结构,更加强调国家对经济的调控,突出科技革命,提出了更多为垄断资本服务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