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平原省的历史

平原省,旧省名,面积约5万平方公里,平原省的大致范围是春秋时期周朝的卫国故地。1949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敕令设立平原省,定都新乡。

平原省的土地来源是河南、山东、河北三省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立平原省,由中央政府直接领导。辖新乡、安阳、湖西、菏泽、聊城、濮阳等6个地区,***56个县,1矿区,5个城关镇。1952 165438+10月,撤销平原省,新乡、安阳、濮阳划归河南省;菏泽、聊城、湖西属山东省管辖。

简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为适应革命和建设的需要,旧中国的省级行政区划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和调整。这次调整基本奠定了今天省级行政区划的格局。平原省是这一时期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存在时间较短的一个省份。

1949年5月,华北彻底解放。华北人民政府于7月25日至27日召开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1949。会议通过了关于改变华北行政区划和关于河北、山西、平原三省人民政府的组织和人事任命的重要决议。会后发布了关于行政区划调整的通令,宣布撤销冀东、冀中、济南、冀鲁豫、太行、太岳、太原等7个行政区划,以旧省界为基础,兼顾经济条件、历史关系、自然条件,划分为河北、山西、察哈尔。平原省的筹建工作开始了。

平远建省之初,全国局势还很复杂,各地政局极不平衡,变化多端。东北、华北等老解放区的军事任务早已完成,土地改革早已完全实现,恢复和发展经济成为中心任务;华东、西北等地区刚刚解放。这一时期的中心任务是实行军事管制,消灭一切残余敌人,恢复和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接管一切公共机关和公共产品,加强控制,收缴一切民间反动派的武器,解散国民党和第三青年团等一切敌对团体,没收官僚资本,创立各级革命政治机关,召开各界代表会议。然而,华南和西南仍在国民党军队残余的占领之下,尚未解放。再加上财政经济形势极其困难,交通落后,信息闭塞,中央人民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直接管理省级以下地方政府。

在这种情况下,中央决定在解放战争中形成的华北、西北、华东、中原五大战略区的基础上,调整全国的行政区划:撤销华北人民政府后,河北、山西绥远、察哈尔、平原、 这一地区的北京和天津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领导(1950年9月)负责联系和指导华北五省和京津两市的工作)。 此外,设立东北、西北、华东、华南、西南五大行政区的一级人民政府,代表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和处理所辖省市的民主政权建设。

大区域的设立,降低了省建制的地位,从原国民政府时期的中央政府直接领导,降为新政府时期的地方二级建制。因此,平原省从诞生之日起就不是直辖市。后来随着大区的撤销,省再次成为最高级别的地方行政系统,而平原省在此之前就被撤销了。虽然平远省的存在时间很短,只有三年零三个月,但毕竟是在基本掌握全国政权的情况下,调整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