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什么时候开始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士兵的养老金标准的?
2020年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士兵养老金标准。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消息,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2020年8月1起,残疾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残疾国家工作人员、残疾民兵民工)、“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三红”(在乡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其中,农村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适当倾斜。
扩展数据
国家优抚对象
抚恤金包括:三属(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三红”(指退伍回乡的红军老战士、西路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残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残疾民兵民工、现役军人家属。——本条所称家属,是指现役军人(含烈士)的父母、配偶。
优抚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复员军人(1954年6月、10年6月前入伍,后经批准退出军队的)和现役期间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尚未达到评残条件,凭军队医院证明退伍的)。参战的军人,参加核试验的,退伍军人都属于优待。优抚对象和抚恤对象统称为优抚对象。
重点优抚对象为:残疾军人、“三属”(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三红人员(在农村退伍的红军老战士、在农村西进的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农村退伍的退伍军人、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
百度百科-优抚对象
新京报讯-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士兵抚恤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