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孝文帝的历史与改革内容
北魏官员旧社会没有俸禄,中央官员根据等级获得战争中获得的财产和劳动力。地方官员只要上交一定数量的赋税、帛帛,就可以任意搜刮百姓。于是,吏治黑暗,腐败盛行,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直接威胁到北魏政权的稳定。为了明确官方管理,巩固统治,484年,实行俸禄制。圣旨曰:“故旧约章为纲之始。户加三匹马,谷迎九斗,以为官司有赏。都是预调两匹,就是也是商业。”(《舒威·高祖纪》)俸禄制度是国家征收统一的租调,养禄银,按级别分配给官员,不允许官员自己筹钱。同时,课薪与重罚贿赂紧密挂钩,规定了“行后盗马者死”的重罚措施。孝文帝实行的俸禄制度,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整顿吏治、惩治腐败,使北魏官僚政治的状况开始明显好转,为北魏政权进行各项改革提供了有利的政治形势,成为促进北魏繁荣的重要因素。史书曾盛赞孝文帝时代,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即“明之纪当存,赏罚必行,旧轨必改,当时多服法”(《舒威好官传》序)。
(2)实行均田制。
西晋末年八王之乱、永嘉之乱以来,民众流亡,造成“千里无烟”,大量土地荒废,政府控制大量无人居住的荒地,使均田制的实行成为可能。为了缓和社会矛盾,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国家税收,485年,冯太后和孝文帝采纳大臣王安石的建议,颁布均田令,实行均田制。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国家控制的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耕种,不得买卖土地。如果没有,就由政府收回。同时,鼓励开垦荒地,发展生产。均田制的实施影响深远:首先,失地农民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无主荒地,农民有了安居乐业的可能,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同时开垦了大片荒地,粮食产量不断增加,积极促进了北方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其次,均田制是封建国家的土地所有制,没有触及封建地主的利益。一方面有利于国家征收赋税徭役,另一方面促进了北魏政权的封建化,从根本上巩固了北魏的统治。第三,均田制的实行极大地促进了北方各族落后的游牧生活向封建农民的转变,促进了这一时期北方民族大融合高潮的出现;此外,均田制对后世的农地制度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北齐、北周、隋、唐朝都采用了三百多年。这一制度的选择和实施,为中国封建鼎盛时期的出现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教学建议:均田制的实施是所有新制度中的关键内容和中心内容。建议教师结合教科书历史中的史料,让学生先了解均田制的具体内容,再分析均田制的实质是封建国家的土地所有制,是北魏政权的经济基础,也是其他新制度的起点。
(3)建立三长制
486年,为配合均田制的实施,加强地方控制,朝廷采纳大臣李冲的建议,实行三长制。规定:五户一邻居;五邻一里长;在五里设立党魁,选一个在家乡“刚强诚恳”的人当党魁。三长制是北魏的基层行政组织。其职责是检查户口,收税,征召服兵役和徭役,实行均田制。“三长制”的实施完善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体制,保证了国家对民众的有效控制,有利于均田制的实施。
(4)实施新的租金调制
在实行三长制的同时,颁布了与均田制相适应的新的地租调制。规定一对夫妇每年要向官府缴纳一块小米石、丝绸或布匹。这一制度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许多受豪强庇护的农民纷纷投靠政府,成为国家的户民,增加了政府的收入。
这些改革措施以发展生产、缓和矛盾、巩固政权为目的,形成了以均田制为核心的一整套政治经济制度。这些制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北魏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巩固了北魏政权,为孝文帝后期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