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选概况

从法律上讲,美国总统是在65438+2月的选举年由选举团“间接选举”出来的,不是选民直接选举出来的(但选举人是受选民委托,事先决定了自己的投票意向。根据各州选举人票的归属,美国总统实际上是165438+10月)选举产生的,获得半数以上选举人票者当选总统。选举团制度是美国联邦制考虑下的一种独特制度,是费城制宪会议上主张总统普选的代表和主张国会选举总统的代表之间的妥协。当选民在选举日投票时,他们不仅要在总统候选人中进行选择,还要选出代表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的538名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除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外,其他48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的选举人票按普选比例分配。本州或DC的所有选举人票都给了在本州或DC获得相对多数选举人票的总统候选人。选举团投票时,当选的选举人必须宣誓投票给在该州获胜的候选人。因此,通常可以根据投票日各州的选举结果来计算选举结果。

按照程序,美国参众两院将在次年65438+10月6日召开联席会议,统计选举人团投票结果,宣布胜出者,从而完成新总统的选举程序。然而,长期以来,美国总统选举的结果通常在大选投票日就已成定局。选举团投票和国会计票只是礼仪性的程序,没有实际意义。美国人口最多的加州有多达55张选举人票,而人口较少的阿拉斯加只有3张选举人票。鉴于这种情况,在历届美国总统选举中,人口众多的州都成为总统候选人的重要目标。这在美国历史上发生过几次。虽然一些总统候选人在大选中获得的选举人票少于对手,但他们当选是因为他们获得了足够的选举人票。这在美国历史上发生过三次:1876、1888和2000年。这一选举法的反对者认为这一制度不民主,因为公众支持度最高的人不一定是总统。这一制度的支持者认为,这一总统选举法可以防止地方主义。因为一个在许多州获得微弱多数普选票的候选人可能比一个只在一个州获得压倒性多数普选票的候选人更好。所以,候选人为了拿到选举人票,一般必须考虑美国各个地区的要求,而不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

选举人票的数量体现了各州权利平等的原则,取决于各州在国会中的议员人数。例如,每个州都有两名参议员,国会中至少有1名众议员,因此任何州都至少有三票。但在人口众多的大州,除了这三票,众议员越多,选举人票越多。196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批准华盛顿特区可以像各州一样拥有总统选举人。这样,美国国会有65,438+000名参议员和435名众议员,加上来自华盛顿特区的3票,使总统选举人票总数达到538张。美国各州“选举人”票分布情况(共538票):

伊利诺伊州22票怀俄明州3票康涅狄格州8票弗吉尼亚州13票缅因州4票。

印第安纳州12票夏威夷4票科罗拉多州8票西弗吉尼亚州5票犹他州5票。

佛罗里达州25票特拉华州3票新墨西哥州5票内布拉斯加州5票蒙大拿州3票。

田纳西州11票阿肯色州6票阿拉巴马州9票路易斯安那州9票俄勒冈州7票。

马里兰州10票肯塔基州8票亚利桑那州8票俄克拉荷马州8票罗德岛州4票。

马萨诸塞州12票内华达州4票阿拉斯加州3票新罕布什尔州4票密苏里州11票。

明尼苏达州10票爱荷华州7票南达科他州3票南卡罗来纳州8票俄亥俄州21票。

德克萨斯州32票堪萨斯州6票北达科他州3票北卡罗来纳州14票密歇根州18票。

华盛顿11票爱达荷州4票密西西比州7票加利福尼亚州55票新泽西州15票。

乔治亚州13票佛蒙特州3票威斯康星州10票宾夕法尼亚州23票纽约州33票。

华盛顿特区三票。

获得半数以上选举人票,当选总统。

那么选举团是如何形成的,有多少选举人呢?根据美国宪法第二条和1804年通过的宪法第二修正案,各州选举人的人数相当于该州选举产生的议员人数。DC华盛顿州所在的哥伦比亚特区有三个选举区。目前,美国的选举人团有538名成员。如果总统候选人获得这个数字的一半以上,即270张选举人票以上,就可以当选。如果没有一个候选人获得这一票数,将由众议院投票决定。

每个州的众议员加起来只有一票,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当选总统。这在美国历史上只发生过两次。托马斯·杰弗逊于1801年当选,约翰·昆西·亚当斯于1825年当选。

虽然理论上选民应该按照选民的意愿投票,但美国宪法并没有强制要求他们这样做。事实上,很少有选民叛逃,这种“不忠诚”的投票很少改变选举结果。一些州的法律禁止选民倒戈。

如果大选总票数落后,你仍然可以赢得大选。

那么,美国历史上有没有出现过总统候选人在大选中总票数落后却赢得大选的情况呢?答案是肯定的。到目前为止,这种情况总是发生三次。

1876,美国有369张选举人票。在当年的总统选举中,* * *和党候选人卢瑟福·德·海斯获得403.6万298票,民主党候选人塞缪尔·图尔登获得430.5万590票。海耶斯在大选中获得的票数比图尔登少,但他获得的选举人票比185对184多,当选总统。

1888年美国有401张选举人票。* * *该党总统候选人本杰明·哈里森在大选中获得5439853张选票和233张选举人票。民主党候选人格罗弗·克利夫兰(Grover Cleveland)在大选中获得554万309张选票,但只获得168张选举人票。结果,哈里森赢得了选举。

2000年,美国有538张选举人票。* * *而该党总统候选人乔治·w·布什(George W. Bush)在大选中获得50456002票,少于民主党对手阿尔·戈尔的50999897票,但布什因为获得271张选举人票而当选总统。

如果一个总统候选人赢得了大多数选举人票,尽管他在大选中赢得的票数很少,大多数美国选民自然不会高兴。那么,美国的开国元勋们为什么要建立这样的制度呢?

美国总统选举法规:如何进行美国总统选举的初选

2008年6月5438+10月之后,美国部分州将陆续举行初选。在初选过程中,一个政党内的总统候选人应该在所有州进行竞选活动。在党内获得最多票数的候选人将由党代会提名,成为该党唯一的总统候选人。在大选中,他们将与竞争党派的总统候选人进行决战。

*基层党团会议初选和初选*

初选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其目的是在6月165438+10月总统大选前,对各政党内部的总统候选人进行筛选。每个州筛选总统候选人的程序都不一样。大多数州采用“个人投票初选”,民众分别投票选出自己喜欢的政党总统候选人。

目前美国大部分州都采用这种初选方式。然而,一些州采用核心小组制,通过党员集体讨论,选出令人满意的政党候选人。

哈佛法学院教授希瑟·格肯(Heather Gerken)解释了“个人投票初选”和“基层党团会议初选”的区别。她说:

“‘个人投票初选’与大选非常相似。人们必须投票在候选人名单上标出他们喜欢的候选人,得票最多的人将赢得初选。‘基层党团会议初选’更像是国会辩论。议员们展开激烈辩论,寻求妥协。这就像一个市政会议,每个人都聚在一起,就某件事做出决定。”

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教授内特·珀西利(Nate Persily)指出,两种形式的关键区别在于,一种是无记名投票,另一种是公开投票。

佩尔西里教授说:“‘个人投票初选’意味着人们不得不投票给一位候选人,没有人知道谁投了票,谁投了票。然而,“基层党团初选”更类似于集体决策。人们会站出来公开表示支持某个候选人,然后大家会被分成不同的小组。候选人在团体中获得的支持票越多,他在举行‘基层党团初选’的州的某个选区获得的代表票就越多。”

这样,如果想让更多的人参与投票,保持投票的私密性,可以选择“个人投票初选”,如果想对某个问题进行公开深入的讨论,可以选择“基层党团初选”,采取哪种方式由各州自己决定。但在美国早期历史上,各州一般通过“基层党团初选”选举政党总统候选人。值得注意的是,一个州的总统候选人不一定是两大党(民主党和民主党)初选后代表两党的总统候选人,这一点经常被国人误解。一个州的总统候选人不一定同时是另一个州的总统候选人。事实上,每个州都有独立的程序,在选举日开始前确认该州合法有效的总统候选人。这些(州)总统候选人提名程序通常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获得该州具备一定条件的选民的签名支持,才能正式成为该州的总统候选人。这种提名程序被称为公民提名。对于两大党支持的候选人来说,这些门槛很容易达到,只是走个形式。对于其他考生来说,这些门槛很难。这些候选人统称为:第三方候选人。

自两大党格局出现以来,迄今为止美国总统选举中还没有一个第三方候选人当选总统或副总统的实际案例。其中,获得部分州选举人票的候选人全部脱离两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