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首先发明了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的发明者是一个名叫雷·汤姆林森的美国人。1971年就职于Bolt beranek-Newman公司,任程序员。当时美国政府担心在科技方面落后于其他国家,于是委托马萨诸塞州剑桥的公司开发计算机网络。汤姆林森参与了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数据的程序设计。在由15台计算机组成的内网中,他孜孜不倦地编程,给自己发了第一封电子邮件,邮件由一串杂乱无章的字母组成。然后,汤姆林森为邮件寻找一个不寻常的字符,以区分收件人的姓名和计算机的名称。在电传打字机的33个字符中,他最终选择了@。从此,这个广告符号成为了互联网时代的象征。汤姆林森在美国媒体上解释说,他最初想使用“#”字符或“*”符号。如果他选择这样,我们今天就不是@一代,而是#一代或者*一代。电子邮件今天的成功,是1971的秋天无法预料的。电子邮件的创造者承认:“在电子邮件中建立信任的过程持续了好几年。”@符号是一个古老的符号。关于它的起源有许多不同的理论。意大利的《共和国报》重新挖出了1536的文献,据说可以清晰地辨认出这个猴子耳朵形状的符号。然而,美国笔迹研究专家、古代文献学家乌尔曼认为,这种文字起源于中世纪文学,是两个字母的融合:字母A和D的圆圈相互融合,D的尾部延伸向上向左画出一条弧线。美国语言学家通过电子邮件研究了这个人物,总共得到了40种语言的115个答案,从塞尔维亚语的“疯狂A”到富有诗意的土耳其语“玫瑰”,从荷兰语的“猴尾”到波兰语的“猴子的简称”。英国人、法国人、以色列人和韩国人认为这是一只“蜗牛”。泰国人称之为“卷毛虫”。挪威人的说法更形象:“卷曲的阿尔法,拥有超级长的尾巴。”总之,我们感谢发明家和现代科技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美好的东西。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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